微商交易规模2018
A. 微商投诉电话是多少(027
微商目前没有相关的监管部门
所以在跟微商进行金额交易的同时多注意。
尽有可能的选择身边熟悉的”微商朋友“购买!
因为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也不好不发货或者是不退款的情况、
祝楼主2018万事如意、望楼主采纳。
B.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随着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又一匹黑马,正从淘宝、京东等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那就是微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然而,微商发展中时常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发展代理、非法集资等症结,也使其“繁荣”备受质疑……中消协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的远程购物的投诉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那么,微商发展中有何乱象、缘何频出、如何监管、走向何方?本报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问题:假冒伪劣+代理乱象
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代理商捐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
消费者邓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购买了1788元的丰润茶,收到货物后感觉产品不值这个价,遂向商家提出退货。商家拒绝,并表示后期会有指导老师和邓小姐联系。之后一个自称是梁主任的人前后两次联系她,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应再购其他产品。邓小姐前后花去3万元,并没达到想要的效果,感觉上当受骗却又无可奈何。
让邓小姐吃了哑巴亏的,就是依托社交应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来的微商。何谓微商?笼统地说,就是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产品展示与销售的卖家。广东省消委会经多方研究,并与腾讯公司深入沟通,初步确定消费者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此选项主要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三是通过腾讯认证的企业微信公众号销售;四是在微信朋友圈个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
事实上,前三种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微商,买卖双方只是借助微信来延伸触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和卖货,才是时下微商的主流,也是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最多的情形。据广东省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购买的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商品使用出现问题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资深的网购者表示,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货。
而更为严重的乱象,已经超出了消费领域之外。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市场,很多微商已逐渐从B2C(商家到消费者)模式发展为C2C模式,即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因为一些品牌商无节制发展代理却不够负责,代理商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当大量低质伪劣产品通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病毒式扩张营销模式产生质疑:有人声称,只要有实物商品,就属于分销;另一些人则质疑,当商品真正价值和所售卖的价格相去甚远,本质上就是一种传销……
原因:虚拟身份+法律真空
通过朋友圈私下交易,仅靠个人声誉、交情等约束,不受《消法》保护,消费者维权难
“出现这些乱象,首先要归因于微商自身,生长过于野蛮快速,构成太过丰富多样。”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有多年网购经验的万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个体做海外代购的,但“鬼知道他发给你的是从海外买的正货还是不明来路的仿冒货”;还有一些,就是在广州皮具城里做“A货”的商户,明着告诉你是假货;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货物有的来自正规厂家,更有不少是“三无产品”……
而更本质的原因,则是由于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就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记者微信好友中网名为“韩智贺”的微商一语点明:“你到淘宝买东西,有平台商为你保驾护航,商家有差评会被降低星级,卖假货被投诉可能被封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以及众多的企业微信公众号等,上线时经过了严格的身份审核。与他们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边界保障。”反观微商,相较于普通网络交易,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一是依托社交软件;二是以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邀约邀请;三是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换句话说,约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对软性的个人声誉、交情、朋友互信等。卖家如果真的撕破脸皮,抛开这些约束,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同时,消费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里买贵重东西,就很容易被宰。”“韩智贺”坦言。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解释说,由于微信购物是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若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在举证上难度很大,加上诉讼旷日持久,大多数消费者最后只得放弃维权。”
建议:市场竞争+信用体系
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提上日程,借助媒体宣传和舆论加强引导势在必行
当记者把这些问题提给作为流通领域监管部门的广东省工商局,求教应如何加强监管时,工商局拒绝了采访。有关专家分析说,在微商领域,单纯地高呼“加强监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对微商的“小散乱”,行政监管的成本实在是太高,而层层代理、多级转包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这恐怕就是监管部门实在“无可奉告”的原因所在。
广东省消委会专家也表示,由于许多微商是通过朋友圈转发产品信息的,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这就使得法制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在这里很难起作用。
不过,在“韩智贺”看来,不能因为一些问题的存在,就把微商“一棒子打死”:“任何行业里面都有一些害群之马,经过一段时间竞争,最终市场规律会分出优劣。”她认为,应当通过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认认真真做好产品,引导做代理的朋友认真选好产品、考察公司。
此外,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微商平台的监管和自律;同时也应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交易已经制定并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尚处在兴起和发展阶段,我们建议将之纳入电子商务范围给予规范,以网络交易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长’而产生种种乱象。”
C. 电商法微商每天成交额达到多少需要上税
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也将开始实施,进一步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了近年来需求旺盛的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并提高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也就是说,明年起5000元以内都可以享受零关税,在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面,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
同时,将年度交易限值也就是每人每年“海淘”的额度由目前的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D. 微信限制交易额度,可是货款都是微商,要怎么才能交易
找微商贷款??有胆量啊,不过完贷款他们会电话联系你,然后开很多证明,怎么可能微信转给你
E. 数十微商代购什么被获刑
随着网购热潮不断升温,除各大电商平台外,“微商”也日益活跃,专营海外代购者不时“刷屏”朋友圈。名包、名表、化妆品、药品等的代购都较为常见,近年来,数款来自泰国的减肥药更是受到不少爱美女性的追捧。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据江苏媒体报道,2017年底,江苏一位女士在服用了代购的“泰国dc减肥药”后,出现心悸、出冷汗、无法入睡的症状,其就诊后医生称这些症状与服该药有关,该药中一些成分属于禁药。
事实上,微商因代购泰国减肥药被判刑早有先例。澎湃新闻通过无讼网搜索公开的判决文书,搜到近6年来被告人因销售一些品牌的泰国减肥药被判刑的案件有46起,其中不少减肥药都是通过淘宝或微信销售。
上诉判例中, Yanhee、Dermcare、&ldquo、NPP等未经批准进口的泰国减肥药多年来持续出现,屡禁不止。澎湃新闻发现,至今仍有微商线上销售Yanhee、Dermcare等泰国减肥药,消费者只需填写一张“健康表”,代购便会在泰国开药并寄回国内。
代购微信朋友圈分享的小视频截图。
今年3月8日,该微商在朋友圈晒出了一批减肥药快递单号,均为顺丰快递二维码标签,其上标注了姓名、地区,总数超过三十张,地涉浙江、安徽、广东、云南、新疆、吉林等十余个省市。
微商该如何监管
事实上,澎湃新闻梳理搜索到的46起公开判例发现,因代购泰国减肥药被判刑的案件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其后5年间全国多地均有此类判例。其中,涉及淘宝交易的案件裁判时间集中在2015年及之前,而微商代购案件则在最近5年均有发生,共计16起,被告人多大数十人。
中消协公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2804件,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53.1%。在远程购物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是主要投诉对象之一。
澎湃新闻2018年3月报道,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秋香指出,当前“微商”大多无经营资质,存在不安全经营行为,也存在监管盲区。消费者对“朋友圈”营销存在的虚假宣传和欺骗性不够重视,而消费者依法维权仍存在诸多困难。
张秋香就此建议,应加强行业整顿,通过逐步探索、推行“微商”注册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亮照,注销无营业执照的“微商”账号、屏蔽其交易链接等方式,加强用户信息管理,阻止违法经营行为。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今年3月3日,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就 “微商”监管问题表示,有时就像城管在街上看到骗子也只能是举牌提示大家一样,“希望将来在立法和管理上,能有更清晰的方案,我们坚决执行。”
事实上,早在2017年11月,《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期间,“微商”监管问题就曾在法学界引发热议。
“微商”是否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是讨论的焦点。
据《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草案二审稿第二章第十条中,将“电子商务经营者”划分为“自建网站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三类,同时界定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范畴。
报道称,有专家指出,“微商”到底属不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中应该给出明确界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认为,微商是电子商务经营业态的一种,而官方并没有对微商的定义在法律上给出明确说法。
澎湃新闻就此问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教授。武长海认为,“微商”应包含在“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内,微信本身即是一种平台。
武长海认为,《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对于电子商务经营的准入、退出及促进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其运营过程中具体行为的监管,缺乏内容上的细化,例如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禁止性行为,对于失信经营者采用黑名单等方式。
“草案对于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确它们之间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注意和《反不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衔接。”武长海说。
武长海还指出,目前草案二审稿中关于监督检查的内容仍是空白,草案缺乏对于监管部门的赋权,“这会造成监管缺乏力度,电商经营往往没有实体,监管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现在立法的重点应该是保护消费者,抑制伪劣商品,打击网络传销。”武长海说。
终于有人惩罚微商了。
F. 支付角度,淘宝和微商哪个更安全
您好
淘宝依托支付宝,微商依托微信支付
先看数据:
市场根据一些公开数据推算,财付通2018年全年的交易笔数超过4600亿笔(不算红包),远超支付宝的1975亿笔(不算红包)。按照日均交易计算,财付通每日12亿笔,支付宝每日5亿笔。
据益普索最新公布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数据:在线上消费类交易中,财付通基本与支付宝平分秋色;在线下消费类交易中,财付通更胜一筹。
具体来说,在线上消费类交易中,支付宝的交易金额和笔数份额分别为46%和43%,财付通分别为42%和46%。
在线下消费类交易中,财付通的交易金额和笔数占比分别为49%和54%,并维持了对支付宝(占比分别为41%和39%)的领先优势。
支付宝风险事件率为:18.91次每亿笔;微信支付风险事件率为:1.84次每亿笔。微信支付风险率比支付宝十分之一还低。
而这还是建立在网友认为的微信没有人工客服而支付宝人工客服好的基础上,找不到人工客服会更倾向于找监管机构。
去掉自来水的说法,从支付看,微信支付安全高支付宝一点点,但对于我们个人忽略不计。
但是微商往往存在自建付款网站或直接微信支付,只是支付方式调用的微信支付,退款售后追踪远没有淘宝的完整生态体系,所以个人还是感觉支付宝安全性高。
G. 2019年微商市场量有多大呢一年的交易额预估是多少
特色农产品,吃食穿用,家具文玩,日常用品都有人做,有的好有的不好,刚开始肯定是不好做,做几年说不定好转,真不好说
H. 微商需要纳税吗
微商暂时不需要纳税,原因如下:
1、微商通过移动终端和现代通讯技术,使得交易在相对隐蔽的空间内完成,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单据、纸面凭证,专门从事分销的微商则连进货、发货的环节都省去了,交易完成后,税务机关连卖方是谁都无法确定,更别提去核定其收入和成本了。
2、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大多是以实体交易为对象设定的,微商的出现,进一步模糊了税收法律要素界限。
3、首先,不能明确界定纳税人。在传统的贸易模式下,纳税义务人身份很容易被界定,但对于未成规模的绝大多数微商,其没有实体店,并且隐匿了身份,就无法确定谁是纳税义务人。
4、其次,未明确界定征税对象。微商由于其数字化、信息化的特征,模糊了有形商品、无形劳务及特许权之间的概念,使得商品、劳务和特许权难以区分,模糊的边界导致对征税对象难以准确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