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与微商传销的区别在哪
A. 什么是微商与传销有什么区别
微商的定义: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微商和传销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2、模式不同
微商:微商有产品,主要做零售方面,模式上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
传销:一般没有产品,模式上来说拉人头盈利。
3、行为不同
微商:是合法销售产品的零售行为。
传销:是国务院禁止的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的表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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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危害:
1、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2、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3、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如何识别传销: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B. 互联网中的微商与网络传销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说实话,我觉得没什么区别,只是看有些微商和网络传销确实能赚到钱而已。现在这些网络类的微商呀传销呀都改变模式了,现在还多都拿实体产品来做有价品,然后在这产品的成本基础上再加一些虚拟价值(及除开产品本身卖价以外的虚高价格),然后在利用这个虚拟价值引人进去 ,从而规避国家法规,拉一人得多少钱,发展下线啥的,呵呵,你进去后赚的是小本,大头都被公司吃了。
C. 微商与传销的差别在哪
1、微商:微商只是利用移动互联网上的某种平台卖货的,我们都可以称为微商。比如,微信,陌陌,手机上的微博,QQ等其他平台,也可以理解为用手机上的平台卖货的我们都称之为微商。微商也是电子商务的一种,也是商家。商家的目的是卖货,只要你是为了卖货,把货卖给了消费者,你就是一名合格的微商。
2、传销:现在多数代理式的微商都属于传销,因为多数只是为了挣代理费,根本不管货品能不能卖出去。货不是卖给了消费者,而是卖给了代理。大家试想一下,商人是干嘛的,当然是卖货的,货都卖不到消费者手中,好多商家也开始模仿微商,招代理,让下线代理了货,只要钱一交,能不能卖出货就不管了。
D. 请问微商和传销有区别吗
区别一、两者的含义不相同。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微商主要是指利用新型社交软件推销产品,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传播。
区别二、两者的发展形式不相同。
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而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区别三、两者线上线下发展人员不同。
传销以拉人头为目的,并通过新加入会员的去发展新的会员模式为赚,中途受到监视,威胁,洗脑让会员沉入其中。微商则以销售为目的并发展客户为代理,从而达到销售裂变,销量提升。
区别四、两者缴纳的费用不相同。
传销以会员费或者购买额定消费产品入会形式,而且穿金戴银吸引眼球并为之心动的加入,到最后血本无归。而微商是低门槛甚至零门槛成为其代理,无需存库,无需压货的营销模式。如果碰到微商代理要低价购买大批产品回来卖,那么就要注意,是不是打着微商形式来传销。
区别五、两者活动的地点不相同。
做微商的人活动地点基本很稳定的并且位置比较繁华要不附近人口较为集中,地址可以从微信以及发货地址很容易知道是不是稳定点。做传销的人大部分居住无固定点,经常变换,以及远离繁华地段,居住偏僻,以防被查被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微商
网络-传销
E. 微商和传销的区别在哪里
如今的微商和传销都有所演变,起初微商是一些依靠微信,QQ等交流软件销售产品的人群。但是也出现一小部分微商借用传销模式发展下线的行为。传销也是一样,起初是靠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发展下线,但是现在也网络上有所发现。
区别:微商目前没有法律明确其为违法,但是传销是犯罪。
F. 网络传销的特征是什么比起传统传销有什么不同之处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区别
1、利用的渠道不同,网络传销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网络传销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
3、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
网络传销的特征如下:
1、虚拟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3、隐蔽性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
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4、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如今的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查处被动性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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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的种类
1、实物推销
这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2、广告点击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3、mlm模式
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案例: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
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
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4、广告提成
近些时候,网上“云广告”盛行,由此非法组织利用云广告概念进行非法传销。因为网络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很难让广大网民区分,一般人只以为是“网赚”或者是“广告位”,加上近几年广告在网上的大量流行,广告位的租金越来越贵,所以非法组织利用这一背景,提出花钱买广告位,然后拉取下线买广告位从而获得“提成”的新模式。
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快,所以这类组织往往很快获得大量利润,并很快逃之夭夭,网站IP一般使用国外大型代理,给网警的查处工作也造成很大困难。提醒广大网民关注,细心区分,并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G. 微商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微商:指通过一系列的微服务商家(微博、微信、微视、博客、QQ、空间及其他微软件等)社交软件投放微广告,以达成交易的商业模式。微商传销,主要是利用高额提成的骗局,将一些质量低劣,低成本的商品以高价卖出(主要是,通过微信、空间等社交软件转发出去,以骗取自己朋友圈朋友购买其质量不好的,价格番数倍的产品)。
如果微商运营不好就会变成微商传销,微商传销(昆明最多)指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以上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H. 看传销直销和微商三者的区别
传销直销和微商三者的区别:
1、加入门槛
传销:直接缴纳高额费用加入会员。
直销:“合法直销企业”应该以认购市场合理价格的产品使用之后,自主选择是否成为会员(消费者)或升级成为公司认可的直销员(销售员)。
微商:只要购买产品、囤货就可加入,无需专业资质认证。
2、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传销:非法传销公司所依托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离谱的产品,一套价值几十元的化妆品定价上千。
直销:国家要求“合法直销企业”必须要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和研发基地,配备标准GMP生产车间,产品必须多元化且具有一定功效。
微商:绝大部分产品都是中小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无正规保障。
3、产品有无流通市场
传销: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发展下线的样本或宣传品。
直销:国家要求“合法的直销企业”必须要有实体店面,或大型商场和药店可见,在市场上有专业的直销员进行讲解产品专业知识和使用方法。
微商:微商品牌仅在朋友圈销售,容易招致亲友反感。
4、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传销:非法传销一旦销售无法退换货,或想方设法给退换货顾客制造障碍。
直销:但凡“合法正规的直销企业”必须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换货保障。
微商:绝大多数微商品牌无完善的退换货机制。
5.有无店铺经营
传销:非法传销无实体店铺销售,以民房为据点从事拉人头洗脑活动。
直销:“合法直销企业”在经营许可区域必须要有一定数量实体店铺和地面工作室来服务当地消费者。
微商:无证上岗,有微信就能经营,消费者维权难。
6、合法性
传销:非法谋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
直销:拿到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是合法的,而一旦采用多层级、跨区域销售,也是违法。
微商:国家并没有对微信等社交平台上无店经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不合法但也不违法。
I. 网络上的微商跟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招代理的微商就是传销,不招代理的一般都是代购或者是给自己实体店多个渠道买货后者才算真正的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