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
A. 跨境税改新政对中小跨境电商有何影响
中高端产品性价比突出
山寨水货门槛将抬高
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表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即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照行邮税计征,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之前的行邮税税率分为四档,食品、饮料等为10%;纺织品、电器等为20%;高档手表、高尔夫球等为30 %;烟、酒、化妆品为50%。而且行邮税会有一定的免税额,对货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随身行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邮递物品予以免征。不过,新政策落地后,通过快件单独清关模式的海淘商品是按照“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税费,不再使用统一的行邮费模式。
举个例子:税改前,消费<100元跨境买化妆品,按照50%行邮税、50元以下忽略不计的规矩,实际是免税的。税改之后,如取整数100元计算,须交100×17%×70%的增值税+100×30%×70%的消费税,税负合计32.9元。相比之下,买单价高的化妆品,税费却是有所下降的。原政策下,“海淘”一套1000元的化妆品,即需缴纳1000×50%=500元总税金。税改后,购买原化妆品需要征收10 0 0×17%×70%的增值税+1000×30%×70%的消费税,合计329元总税金,共节省税金171元。
随着新税制的落地,通过税收杠杆有效平衡了低价品类与中高端品类的价格关系,价格反差之下,让中高端品类的性价比更为突出。对此有分析指出,新政后利空最大的当属100元以下的低档进口化妆品,这其中以很多人最青睐的韩国化妆品受影响最大。
而日化行业资深专家采访中表示:“随着新税改的实施,必将加速整个市场的整治。供应链的优化,市场流通渠道的规范化,以及对于进口‘山寨水货’管控也会更加严格。”
跨境或直购税率略有提高
自带奶粉5000元内税不变
奶粉一直是跨境购和海淘的热门商品,新政后,奶粉税率上涨约5-8个百分点。
“如果想了解此次新政对进口奶粉的影响,首先要明确奶粉进入国内的渠道区别:是通过跨境电商、海外直邮还是个人自带。新政之后,无论是跨境购还是直购,税率都有变化,以前是交行邮税,现在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三税合一,再打个七折。”据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介绍,以往奶粉的行邮税税率是3%-5%,新政实施后,税率会达到11%- 13%,也就是说,会提高5-8个百分点,成本确实提高了。
如果是个人自带,按照财政部的说法,无论是到境外旅游、出差还是探亲访友,回国时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其实是没有变化的。也就是说,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 0 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海关发放的正面清单中,对配方奶粉设了进入门槛,要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纳入该正面清单名录下。“也就是说,奶粉注册制实施后,进口奶粉的品牌也要登记注册,这些名单会公示出来给消费者选择,如果市民通过跨境购购买的奶粉不在名单上,就属于不合格产品。”此次的新政,对奶粉行业来说,是一个转折点,意味着政府要对电商跨境购这种业态加强监管以及提高门槛。“这次的税收改革只是个开始,以后会在线上线下公平竞争方面继续推进。”
新政实施后,对奶粉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以后跨境电商和代购的奶粉价格会不会涨,又会涨多少?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是大代理商直接从海外工厂批量拿货,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奶粉价格应该涨得不多,“税收增加的这部分成本,大代理商会找工厂方面消化一部分,最有可能是代理商、厂家和消费者三家平分。但自购和代购的,消费者自己承担的就会更多”。
跨境电商全国“统考”
整体经营成本将上升
由于此次税改中主要收取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有跨境电商相关负责人采访时就坦言,即便有自贸区政策,也并不能抵消对进口高性价比化妆品的冲击。此次税改后,跨境电商整体经营成本会上升,对大型电商企业总体影响不大,但对中小跨境进口电商则影响较大,可能致使它们退出市场。这意味着企业将加速进入淘汰赛,行业将进一步优胜劣汰。
“税收的影响可能只在其次,‘正面清单’才是本轮新政的重头。‘正面清单’的发布让行业或受重大影响。‘正面清单’规定了哪些商品跨境电商可以售卖,不在清单内的商品将无法通过直邮或保税业务模式进行售卖。没有批文认证而受限的商品,主要集中在海淘市场比较火爆的母婴、保健、化妆品等品类。对消费者来说,有些商品无法再使用跨境电商进行购买。对商家来说,产品不在正面清单上,很多商品只有运回海外甚至销毁,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前述跨境电商的人士进一步说。
对于用户而言,于4月8日执行的跨境电商税改对消费者最大的影响无疑是对大部分商品“行邮税”的取消,尽管有部分商品如轻奢商品和高于100元的化妆品会减少税负,但对于跨境商品中批量最大的母婴食品和低价化妆品而言无疑税负在提升。因此,如何确保消费者的优质体验,尤其是在价格优势减少后,如何通过更好的物流体验将消费者留在跨境电商而非进口超市和免税店,这无疑是所有跨境电商努力的课题。此前,由于保税区内仓储面积的稀缺性,导致不少跨境电商加速扩大海外直邮比例,这种情况可能会放缓,致力于行业前列的跨境电商们无疑将重回保税区仓储面积的争夺中。
已有跨境电商在呼吁相关部门“对各地保税试点和跨境电商的实践进行更加深入的调研,包括跨境电商为国家带来的消费回流、税收增长和就业的提高统一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B.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后,具体怎么执行
海淘税收新政规定交易限额。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如果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没有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的网站仍按现有政策执行,也就是征收行邮税,并保留50元免征额度。不过,按最新行邮税政策,原先四档税率变为三档,税率提升幅度
C. 2016年最新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有哪些
目前,合理数量、个人自用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对关税与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三税合并征收,这样税率则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比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通过邮递渠道进境,其中交易有着贸易属性,全环节仅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国产货物的税负和贸易进口货物,使得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根据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根据货物征税的同时,在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这个政策也会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以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那么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关税税率暂设为0%,暂根据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对于完税价格如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根据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以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相关部门会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且另行公布。
D. 出口跨境电商涉及哪些税种
你好,出口免增值税 及附加税,到出口国可能涉及的税种为关税:从欧盟以外的国家/地区进口货物到欧盟成员国需要缴纳关税,税率的浮动范围可能为0%到25%。
(2)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通常是一种可以退的税
(3)VAT:增值税,全称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在欧洲境内,销售增值税由增值税注册商家就其在欧洲境内的销售进行征收,并向相关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
E.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你真的懂了吗
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纳税义务人:购买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F. 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商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之前国家对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还处在空白期,为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健康发展,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称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引用资料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G.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同时符合哪些条件,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也能和普通外贸企业一样,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这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
该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困扰我国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久的出口退税制度“瓶颈”已被突破,此项政策将大大降低相关企业的成本,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对于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也将带来利好效应。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中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即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政策: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第二,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第三,出口货物在退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第四,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内容相匹配。
通知还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另外三项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第三,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通知对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其中,适用退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通知规定的退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俗称“手机游戏”的中国移动游戏市场在2013年实现了井喷式的增长,记者8日从2013中国·杭州移动游戏产业年度高峰会上获悉,2013年中国移动游戏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12.4亿元,同比增长246.9%,这一规模也占到了2013年全国游戏出版市场总规模的近八分之一。
这一数据来自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委和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发布的《2013年中国游戏产业调查报告》。国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援引这一数字称,移动游戏已经不再是业界谈论的趋势性话题,而已经成为中国游戏市场的新亮点,且面临着大好的发展空间。
针对移动游戏的新特点,国家新闻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正出台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将更多有研发原创能力、社会影响力好、信誉度高的民营游戏研发原创企业,纳入移动游戏出版主阵地建设;研究出台移动游戏管理办法,鼓励更多更好的精品游戏,遏制侵权盗版和内容庸俗媚俗低俗的垃圾游戏等。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下发通知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政策,需要符合四个条件,包括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於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该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另外,通知表示,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该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
H. 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I. 出口跨境电商要交税吗
现在跨境电商出口都是不需要交税的,而且都是走的散货一般也是不需要报关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J. 跨境电商税收改革新政将落地 对行业有何影响
跨境进口新政的消息在跨境电商媒体中激起了千层浪,之所以有这么大势能,最主要是新税制影响了整个跨境电商行业。对于新税制,这里有几个要点来解读,深圳云邮跨境电商重点分析这几点对未来跨境电商的影响?
1、交易额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单笔交易限值为2000人民币,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元。
影响分析:和原来适用的行邮税限额相比,单笔交易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单笔交易额放宽了一倍,但却实行了封顶模式,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万。从一般消费者角度来分析,这样的额度已经足够,再资深的剁手族用上全家的身份证消费额度已经满足了,这要看后续出台的细则如何了?
个人年度交易额审核权限应该不会下放到电商平台,而是由海关来进行数据统计,这就涉及到以何种方式来进行累加统计,目前跨境电商或者清关公司以三单模式(订单、运单和清单)来进行申报,如果加上个人年度交易额度限值,海关清关系统将会调整,可能会以清单(内有身份证信息)为依据进行管理,不会以账户或者其他方式,会以身份证及关联账户的消费额度累加。
从电商平台来分析:单笔交易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和行邮税的免费做法一样,通过拆单的方式规避,影响不大。如果是同一包裹的商品,合并起来,只要总金额不超高2000元的,可一票走单;对于低价高频的商品来说,不啻以是一则福音,省去了个人物品50元以下免税的分拆的繁琐,即节省了时间和资源,也减少了包装的不必要的浪费,非常的绿色环保,虽然收取了一定的税金,但可以从其他方面得以弥补。
无论是个人消费者或者电商平台,问题在于单件商品超过2000元以及超过年度限额20000元的该如何应对呢?
按照规定,如果单件商品超过2000元,自动转为一般贸易清关;那么如何监管某个购买者年购买总额是否超过了2万元,减少电商平台和海关不必要的麻烦呢?
这需要三道关进行拦截:
第一关就是个人要注意自己在一整年所累加消费的额度情况如何,如果已经达到,不要再海淘了,或者换其他人的身份证进行购物;
第二关就是电商平台也要以技术的手段自动监管消费者的消费额度记录情况,给予个体消费者提醒;
第三道关就是海关了。因为个人无法作为一般贸易的报关主体,这就需要云邮跨境电商或者清关公司、海关的上下配合完成。
但无论怎样,年度交易额限值为高客单价的优质消费者带来不少的麻烦,为了维护这类优质客户,我想不少电商平台肯定想不少应对之策。
据深圳云邮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分析,新版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保税进口模式,也就是商家从海外采购商品后,存放在保税区,然后再按国内订单从保税区直接发货的模式。对海外直邮模式,仍将按照原有的行邮税模式操作。这一消息主要基于保税进口模式在物流方面的巨大便利性,并且是跨境电商进口主力,而直邮模式的成交量占比较小,是真是假,等到后续出台细则后可见分晓。
2、税率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取消了50元免征额度,按增值税和消费税70%征收,实际上限值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率为11.9%。
影响分析:在新的税率玩法下,无论是个体消费者还是电商平台都要认真算算成本和售价了。跨境电商在2014年大规模兴起后,在国家海关税率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利用灰色地带,攫取了不少利润。相对于一般对外贸易,跨境电商这一新事物,国家一直按照行邮税进行清关,5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让不少电商平台钻了空子。随着跨境电商进口的快速发展,较低的行邮税税率,不仅会造成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间的不公平,还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行邮税模式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说法也一直存在,这都让跨境电商税改势在必行。
目前,13个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进口,实行的按行邮税征税的政策。按商品种类分,行邮税有四档税率——分别是10%、20%、30%、50%。一般来说,由于行邮税打包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关税,整体税率水平,较一般贸易要低。更为关键的是,行邮税还有一项免征优惠:缴税额50元以下的商品,还可以免征行邮税。此次跨境进口税改,不论是保税模式还是直邮模式,取消了50元免征额,即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七折征收,绝大部分商品都是按照11.9%(增值税17%的七折)的税率征收(只有部分产品缴纳消费税,如奢侈品,两千元内的消费税也按70%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新政之下,对于原行邮税率较高的品类,其实成本反而有所下降。我们可以拿中高档个护化妆品为例来对比一下税率的差异:中高档个护化妆品行邮税税率为50%;新税率在增值税17%和消费税30%基础上按7折征收,即32.9%(17%*70%+30%*70%);一般贸易关税2%-10%,增值税17%,消费税30%,综合起来50%-60%。所以跨境电商新税率之下,中高档化妆品和高档手表等类似产品走跨境电商模式优势更为凸显。
当前,我国有三种不同的报关方式:个人物品、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不同的报关方式,税率、流程、费用均有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哪种清关方式最好。所以跨境电商就要根据自身平台在商品、时效、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或者选择单一报关方式,或者兼而有之。这对强调标准化的电商平台来说,仅仅在报关方面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不要说物流、支付方式等变动。
新税制下不同价格及品类选择的不同清关方式的优劣比较
跨境电商平台需要综合考虑,充分利用不同的清关模式来整体解决产品的进口渠道。在新税制下,以保税仓模式的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在新税制实施前进行清货,如果不清货,至少要其11.9%的利润,所以现在存货在保税区的电商应该赶快行动起来。
政策调整后,在保税模式下,大量小微平台将无法持续,拥有更多资源大中型电商平台更为主动,成本上升利润摊薄后,一部分小微平台会倒闭。另外一般贸易的商家会更积极转换身份参与到竞争,所以2016年的跨境电商市场将会发生新一轮的洗牌。
新税制实施后,跨境电商、物流供应商等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适应过程。
3、明确消费者作为纳税人
实际交易价格(包裹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影响分析:这次新税制下,规定实际交易价格中包含了运费和销售价格,并把这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而以前的运费和销售价格拆分来申报,在新税制下实行不通了。用外贸术语来讲,以前的离岸价(FOB)纳税改成到岸价(CIF)纳税,而运费和保险费纳入完税中,电商平台会把这一成本转移到物流服务商,未来这一纳税成本将最终转移到消费者头上。
4、适用的商品品类
适用此政策的商要求是与海关三单连接对比的平台和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但是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能提供三单、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商品。其他类型按照现有政策执行。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影响分析:这次税改,将会在全国各地海关口岸统一标准推行,新的跨境电商管理办法出台后,各个口岸统一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必将明确公布可以采用跨境电商模式报关的商品品类。这样就可以明确、规范的知道哪些商品可以采购上线,也避免了目前同一种商品在某些口岸不可以入境,在另一个口岸又可以入境的混乱局面。
另外,此次税改再次明确各大电商需要和海关平台对接,提供三单信息。
而海关、国检的通关新政也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稳定期。因此,电商平台或物流供应商就必须在这一时间窗口期具备应变转换能力。新的管理办法将以广州作为试行模板,因此广州口岸对新政的解读与执行细节就变得尤为重要。跨境电商从业者要持续关注广州海关的执行,最好在广州口岸尝试业务通关,以此适应和顺应新政的执行。
新税制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留给跨境电商行业的时间并不充裕,所以跨境电商行业上下游的企业应该在这一段时间内做好相应地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