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是线上传销
A. 微商是传销吗
首先和大家说一下传销,大家对传销并不陌生,通过电视 网路等各种渠道都可以了解到传销。那么传销的定义分为:
一、拉人头。把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拉进去,进行洗脑!无下限的发展下级,无论发展到多少人都有分红!
二、没有产品进行交易。拉人进去交钱,交完钱拉人,这个过程中没有产品,只有金钱交易!
三、不按国家规定随意分级。传销里面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级,国家规定没有产品进行交易时分红达到俩级或者两级以上规为传销!有产品进行交易时分红达到三级或者超过三级以上似为传销!
现在有很多不良组织打着微商的头号拉人头赚钱,最后卷着别人交给他的血汗钱逃跑。我给大家说一个最近发生的微信红包事件,这个叫“星火草原”的微信群到底是不是合法的,葫芦岛的萧女士,被他的朋友拉进了一个红包群,说里面只要发发红包就能赚到钱,让她先投资600元就是全国总代理,或者投资100元,往下发展下级,她就能得到红包270最低的是90元红包,她的下级发展到人她也可以得到红包,她下级的下级在发展她也能得到红包,然后中间还得再交300元,没有产品进行交易,这件事情得到辽宁省工商局的重视,工商局认为“星火草原”的营销模式是犯法的,它属于互联网传销!
互联网传销会破坏国家的经济,也会影响社会秩序,大家在选择做微商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它的模式,并能准确的区分它是微商还是互联网传销
家威Sky101090
B. 微商到底是不是传销,靠谱吗
微商不同于传销,微商还是靠谱的。其实,基于移动互联网空间、借助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以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模式,都可以称为“微商”。
正规的微商本身是一种新型的、正常的、合法的商业模式。不过有些人把微商做成了传销,或者干脆就打着微商的名义做传销。
正规微商与传销的不同:
1、微商卖的是实打实存在的商品,传销卖的是“微商”。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做了微商,一年买豪宅”、“以前拿死工资,现在可以随便买买买,周游列国”等这种利诱大家做微商的行为,都是传销。
2、传销入伙要交钱,而做微商不需要。
传销的套路,用巨大的利益诱惑你之后,你要想加入,先交一笔钱,可能以各种名义,比如“会员费”、“入门费”、“介绍费”……
你交了这笔钱后,就有权利去发展其它人员加入,手段不外乎“豪宅”“豪车”利诱,然后新加入的人交的钱有一部分是属于你的。
3、收益来源不一样,微商收入来自卖出的商品,传销收入来自发展的下线数量。
比如,规定发展一个下线给多少钱,发展够一定的人数就可以升级拿更多的钱。传销的收入来源就是下线的“入门费”,根本不在乎你卖了多少产品,甚至根本就没有“产品”。
微商,归根结底还应该是销售商品的,而不是靠人头来增加收益。所以,微商与传销是不一样的。
(2)微商是线上传销扩展阅读
微商不是传销,它们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容易混淆,但也容易区分:吸引你买产品的是微商,吸引你做微商的,多半是传销。正常的推销刺激的是人的消费欲望,非法传销刺激的则是人的发财欲望,推销面对的是终端消费者,传销则始终瞄准潜在的下线。
另外,除了传销和微商,还有一种“传销式微商”。
传销式微商,严格来说本质上还是微商,还是卖产品,但营销模式却做成了传销的样子。主要表现为:欺骗式、霸屏营销,完全不在乎货源质量好坏。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微商与传销的不同:
C. 微商是不是传销的新模式
微商传销害死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国家应该重视起来,更需要立重法除了这群诈骗畜生!
D. 微商是不是传销
微商:指通过一系列的微服务商家(微博、微信、微视、博客、QQ、空间及其他微软件等)社交软件投放微广告,以达成交易的商业模式。
如果微商运营不好就会变成微商传销,微商传销(昆明最多)指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以上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E. 微商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F. 微商是传销吗
不是所有微商都不好,但要警惕微商变传销!
自去年起,家住城区福绥路的王女士被朋友圈里微商疯狂“晒图”撩花了眼,今年春节后,她心动之下也步入微商行列。可短短一个月,她发现微商并非看上去那么美。3月23日,王女士向记者讲诉了其遭遇,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调查。
微友月入过万令人心动
自去年年底,王女士发现其微信好友胡某,自从做了微商生活简直变了样。
“在她的朋友圈里,每天都是各种收款图,有微信打款的,有用袋子提着整袋现金的,少则两三百,多则数千。”王女士称,从朋友圈里了解到胡某在卖一款具有减肥功效的酵素果冻,名叫嗖啦,她也曾粗略计算过胡某在朋友圈晒出的收款金额,仅春节后一周就达到4000多元。
今年2月,心动已久王女士在微信上与胡某取得联系,试探性问:“做微商真有这么赚?”很快得到了胡某的回复“只要跟着她,按她教的做,月入上万不成问题。”
王女士称,在她考虑期间,胡某又发来数张客户汇款的图片,其中有一张图显示单日收款25500元,这让她颇为震撼。
2月29日,王女士决心跟着胡某学做微商。
“当时对方称要先从她手上拿货,一共是100件3800元。拿了货后会教我怎么做微商。”王女士称,当晚她通过微信转账转给胡某3800元,胡某也如约将其拉入一个“新代理培训”微信群,称手把手教其做微商。
然而,原以为可以日进斗金的王女士,却在短短一周后就萌生了退意。究其原因,王女士称“太假了”!
“朋友圈晒的图都是作假,晒得都不是自己的真实生活,而且每天晒图只是为了拉代理,我觉得太虚假了。”王女士说。
做微商=朋友圈造假?
王女士所说的“骗局”为何意?当日,王女士向记者讲诉了其遭遇。
“交钱当晚,我就被拉入一个培训群,同天进去的还有几位新代理,但群内规定群友间不能互加好友,不能私下聊天。”王女士说。
据其介绍,当晚群中一位“精英代理”通过语音、文字授课。然而近一个小时的授课过程中,除了简单介绍了该酵素果冻的名称、功效外,剩余50多分钟均是教新代理如何“加好友”。
“精英代理在群里发“沟通话术”、“沟通技巧”、以及如何通过随机查找微信号加人,如何通过QQ空间、淘宝、58同城等网站查找个人信息添加微信好友。”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精英代理称,只要按照此方法几日就可以加满500人。可她如实照做通过率并不高,接连数日只加了十多个好友。
接下来数日,王女士发现更多异样。
“原本以为加粉是为了扩宽销售渠道,然而接下来的培训却是教我们如何作假。”王女士说。
“首先要更换头像,群里很多人会用同一头像,这样群里发来的收款图、聊天图大家都可以用。”在王女士的手机里,记者看到“新代理培训”群里的确有不少人使用同样头像,这些头像多是身材曼妙的女子背影。
记者以“想了解如何做代理”为由先后与多位代理沟通试图入群,都以要先购买产品为由拒绝,而购买产品所需的最低金额为10盒480元。
接连数日,记者查看王女士的手机发现群内分工明确。每天有精英代理发送定量的图片,且根据图片内容的不同,可细分为“补货图”、“招到代理图”、“发货图”、“顾客好评图”“收款图”等,不同图片配有文字模板,群友根据自己的头像选取合适的发到朋友圈。
同时,不同级别的代理发朋友圈的内容有严格规定,如新代理每天内容不低于15条,内容为早安语、咨询、收款、反馈、送货、培训代理、晚安语等,且要求“上家”对“下家”的朋友圈进行检查。
在该培训群,记者也看到一些“晋升”、“考核”规定:如微信加好友满500人以上的将被安排至中级培训群,私自拉人入群、群内互加好友或非上下家私自聊天的一经发现将被立即逐出群等,将好友发展为下家数量考核等。
“我原先以为微商真的很赚,但晒出来的图都是别人提供的,不是自己的真实生活。”王女士说,交纳3800元后,胡某仅给她发来20盒产品,剩余的工作就是按要求晒虚假图片,而非真正售卖产品。
“ 那些转账款都不是真的。我一盒都没有卖出去,但是要求每天要晒好金额上百数千的收款图,让我觉得很不是滋味。”王女士说道。
销售链条疑似传销?
“入行”2周后,王女士渐渐摸清了该产品的销售链条。
首先要购买货物成为销售代理;其次,利用虚假的转账、收款截图频发朋友圈,疯狂加好友,当有人询问时就将其发展为“下家”,将产品加价大量的销售给“下家”,从中获利;此外,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该群内分初级代理、中级代理、精英代理等,精英代理有时需一次拿货万元以上。
那么,市民如何判断是否涉嫌传销?3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依据该预警,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三点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然而,王女士所揭发的“内幕”即使定性为传销,由于一切活动围绕着微信展开,上线与下线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隐蔽性极强,且国家法律法规对此也尚存空白,因此很处理。因此即使市民发现上当受骗,往往投诉无门,难以维权。
工商部门提醒,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传销,不受空间、地域限制,在虚拟空间中不易暴露,网上交易甚至不需要上线和下线面对面的交流,通过微信、支付宝的交易即可,因此更具隐蔽性。如果市民发现涉足的微商是通过杀熟、夸大宣传、炫富来吸引他人参与、热衷于谈论理论与概念而非实际的经营状况、发展代理为下线作为方向,就应格外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微商刷爆朋友圈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了,这段时间,对爱美的妹子来说,同样刷爆朋友圈的还有这个减肥神器——酵素
近几年,一种叫做酵素的产品在市面上流行起来,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日本代购酵素”的消息刷屏了。据说吃一粒就能够排毒养颜、减肥治病。真有这么神?
△《焦点访谈》视频:“神奇”的酵素
酵素产品线上线下售卖火爆,销售员称可治疑难杂症
记者在某购物网站输入酵素,相关产品接近18万件,有酵素粉、酵素片、酵素原液等等,很多产品销量非常不错。
北京某商场的酵素销售柜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酵素就是酶。酶是人体内非常重要的一种物质,很多疾病都由缺酶导致,而酵素通过天然果蔬发酵,获得高浓度的酶溶液,对肝炎、癌症等疑难杂症都有很好的效果。随后,她向记者推荐一款容量750毫升、售价1380元的SOD螯合酵素原液。
专家:人体内有700多种酶,SOD是其中一种
那么销售人员所说的酶究竟是什么东西?这款产品中究竟含有多少SOD?是否真有神奇的效果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介绍说,酶是一种高效生物催化剂,自然界有很多酶,人体里面现在发现的有700多种,SOD是其中的一种。
人体内酶一般是自给自足,不需要额外补充,即使需要补充,也不能通过口服的方式。
原液含量还不如两斤生菜叶
随后,记者对这款酵素中的SOD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每毫升酵素原液含SOD428个活性单位,而一克生菜嫩叶和一克西红柿中的含量分别是466和524个活性单位。也就是说,卖家宣传的这种酵素原液的主要有效成分SOD,实际在这瓶原液中的含量还不如两斤生菜或者西红柿中的含量高。
酵素在日语中与酶同意,但无实际关系
然而,市面上很多酵素产品都把酶当卖点,其中还不乏一些国外产品。根据这些产品的宣传介绍,酵素起源于日本,在日语中酵素就是酶的意思,由于效果良好,颇受日本女性欢迎。
日本国立筑波大学生命与环境学院教授张振亚介绍,在日本,酵素最早就是指酶,后来有人把这种果蔬发酵产品也起名叫酵素,虽然与酶同名,但商家和消费者都明白两者没有关系。
酵素进入中国后被商家包装成神奇补品
张教授说,酵素产品就是一般的营养食品,在日本主要消费群体是老年人。然而进入中国市场后,却被一些商家套上酶的概念,更有甚者,将其包装成包治百病的神奇补品,抗炎、抗菌、抗瘤、抗症。
专家提示,消费者在掏腰包之前要多搜一搜、查一查,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平时也要多看些科普文章,提高自己的甄别能力。
消费者要警惕 执法者要警觉
市场上的酵素产品和科学意义上的酵素有多大关系,值得怀疑。而这样包装出来的“奇迹”,在我们的生活还有不少。对这些离奇的东西,不仅不能轻信,反而值得警惕。消费者需要警惕,执法者更要警觉,如果对它置之不理,那“酵素”可就变成“教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