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微商从业人数规模数据
『壹』 微商中引流是什么意思
现在很多人都在问关于“引流”、“流量”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实际上背后的道理都是一样的,我们需要了解的是:
“网络营销推广”的根本目的在于什么?其实毫无掩饰的来说就是“卖产品”,卖了产品才能把钱给赚了!实际上就是“通过网络获取流量,再让流量进行变现”的过程。所以我们的确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做一些看似对网络营销有作用实际上等来的确是一次次心灰意冷的营销推广技术尝试。
很多老板、客户、营销人员都不禁要问:
1.究竟有没有一种不需要花太多营销成本甚至零成本就能通过网络获得更多的流量方法呢?
2.究竟有没有一种可以抛开复杂的网络技术又能很快上手实操使流量进行变现的方式呢?
3.究竟有没有一种类似武术套路那种有固定的“网络营销推广“一键参考公式呢?
网络进行引流,根据“互联网技术客”原创版权的“像揭秘魔术一样解密网络营销推广”的《网络营销推广技术、技巧深度解密》72篇文档里面的《解密:网络营销推广实战和流量变现公式》里的说的那样,你需要根据”产品类型分类“:A 型——H 型和”产品价格分类“:Z 型——U 型来确定你的产品要不要首先进行一个“网络知名度包装”。其次你要确定你的“流量入口”,其次再选择“十点矩阵法”的文章营销方式、“七维度设计法”的图片营销方式、“四口诀法”的短视频营销等方式进行推广。
『贰』 2019年做的好的微商公司
成都微光微
『叁』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随着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又一匹黑马,正从淘宝、京东等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那就是微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然而,微商发展中时常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发展代理、非法集资等症结,也使其“繁荣”备受质疑……中消协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的远程购物的投诉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那么,微商发展中有何乱象、缘何频出、如何监管、走向何方?本报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问题:假冒伪劣+代理乱象
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代理商捐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
消费者邓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购买了1788元的丰润茶,收到货物后感觉产品不值这个价,遂向商家提出退货。商家拒绝,并表示后期会有指导老师和邓小姐联系。之后一个自称是梁主任的人前后两次联系她,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应再购其他产品。邓小姐前后花去3万元,并没达到想要的效果,感觉上当受骗却又无可奈何。
让邓小姐吃了哑巴亏的,就是依托社交应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来的微商。何谓微商?笼统地说,就是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产品展示与销售的卖家。广东省消委会经多方研究,并与腾讯公司深入沟通,初步确定消费者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此选项主要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三是通过腾讯认证的企业微信公众号销售;四是在微信朋友圈个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
事实上,前三种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微商,买卖双方只是借助微信来延伸触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和卖货,才是时下微商的主流,也是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最多的情形。据广东省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购买的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商品使用出现问题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资深的网购者表示,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货。
而更为严重的乱象,已经超出了消费领域之外。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市场,很多微商已逐渐从B2C(商家到消费者)模式发展为C2C模式,即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因为一些品牌商无节制发展代理却不够负责,代理商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当大量低质伪劣产品通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病毒式扩张营销模式产生质疑:有人声称,只要有实物商品,就属于分销;另一些人则质疑,当商品真正价值和所售卖的价格相去甚远,本质上就是一种传销……
原因:虚拟身份+法律真空
通过朋友圈私下交易,仅靠个人声誉、交情等约束,不受《消法》保护,消费者维权难
“出现这些乱象,首先要归因于微商自身,生长过于野蛮快速,构成太过丰富多样。”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有多年网购经验的万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个体做海外代购的,但“鬼知道他发给你的是从海外买的正货还是不明来路的仿冒货”;还有一些,就是在广州皮具城里做“A货”的商户,明着告诉你是假货;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货物有的来自正规厂家,更有不少是“三无产品”……
而更本质的原因,则是由于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就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记者微信好友中网名为“韩智贺”的微商一语点明:“你到淘宝买东西,有平台商为你保驾护航,商家有差评会被降低星级,卖假货被投诉可能被封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以及众多的企业微信公众号等,上线时经过了严格的身份审核。与他们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边界保障。”反观微商,相较于普通网络交易,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一是依托社交软件;二是以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邀约邀请;三是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换句话说,约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对软性的个人声誉、交情、朋友互信等。卖家如果真的撕破脸皮,抛开这些约束,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同时,消费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里买贵重东西,就很容易被宰。”“韩智贺”坦言。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解释说,由于微信购物是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若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在举证上难度很大,加上诉讼旷日持久,大多数消费者最后只得放弃维权。”
建议:市场竞争+信用体系
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提上日程,借助媒体宣传和舆论加强引导势在必行
当记者把这些问题提给作为流通领域监管部门的广东省工商局,求教应如何加强监管时,工商局拒绝了采访。有关专家分析说,在微商领域,单纯地高呼“加强监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对微商的“小散乱”,行政监管的成本实在是太高,而层层代理、多级转包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这恐怕就是监管部门实在“无可奉告”的原因所在。
广东省消委会专家也表示,由于许多微商是通过朋友圈转发产品信息的,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这就使得法制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在这里很难起作用。
不过,在“韩智贺”看来,不能因为一些问题的存在,就把微商“一棒子打死”:“任何行业里面都有一些害群之马,经过一段时间竞争,最终市场规律会分出优劣。”她认为,应当通过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认认真真做好产品,引导做代理的朋友认真选好产品、考察公司。
此外,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微商平台的监管和自律;同时也应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交易已经制定并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尚处在兴起和发展阶段,我们建议将之纳入电子商务范围给予规范,以网络交易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长’而产生种种乱象。”
『肆』 微商管理,数据统计,用什么软件
您说的是(CRM)客户管理呢,还是订单管理,统计
『伍』 2019年微商已是寒冬吗
差不多的啊
『陆』 微商代运营公司都有哪些
这得看你需要做哪一块了,不是每个公司做的业务都一样的,如果是全案运营这块,那微~镖局就可以。
『柒』 2019微商刷屏会被监管吗
可能会,不过也得看你运气好不好。
『捌』 2019年微商市场量有多大呢一年的交易额预估是多少
特色农产品,吃食穿用,家具文玩,日常用品都有人做,有的好有的不好,刚开始肯定是不好做,做几年说不定好转,真不好说
『玖』 2016年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选择做微商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微商从业人数已经突破1000万大关,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快速增长当中。很多朋友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问我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在做微商?微商真的很好做吗?”大家或许每天在朋友圈、论坛、网站都看到“如何利用微信营销月入好几万”“微信XX产品赚取人生第一桶金”等这类的号外,微信里也一天到晚满圈尽是微广告,对于这些,很多人从惊讶好奇到质疑、不屑,以至反感、抗拒。
诚然,微信营销走到今日这样的尴尬局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运营者营销方式的问题所致,而最关键一点也是由于这种模式衍生太过生猛,且处于一个无序的混乱期,以至一部分受众无从适应。
你想,拼死拼活月收入不过千元的人,你突然告诉他可月入10W,他不是觉得你傻X就是大忽悠,而诚恳点说也确实没有那么多的月入十几万的,那仅是一小部分。
毕竟成事在天,谋事在人,机遇是出现眼前了,但抓住与否,又是否运用得当,则是因人而异了。一个商业的二八定律就说明这点。而作为失败或者半途而废的那部分人更是大肆鼓吹不可为。
可是所谓存在即是合理,现今微商如此的热火如荼,而加入这个行当的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入到这一大潮中。如果说无利可图或者模式不可行,是不可能出现这么多热衷于做微商的人,毕竟大家都不傻。
那么为何那么多的人都选择做微商呢?
微信营销哪些优势吸引众多微商?
下面简单的说一下!
一、潜在客户量庞大
微信历经2年时间用户量就已达到了6亿,在这个极为庞大的数据量背后更是一个让人谗言欲滴的巨大用户营销市场,以致众多的商家与企业及诸多草根创业者们都在微信寻找建立一个潜在客户营销平台。
据相关数据显示,当前微信用户的数量仍然是在不断的增加,不久的将来,微信用户群体更是会越来越壮大。面对潜在客户市场数量如此庞大的营销平台,你都不心动要么是你未有商机意识,要么是你未有商业观念。
二、营销推广成本低
传统的营销推广成本通常都很高,而微信通过用户基数的平台去营销推广,软件本身的使用是免费的,使用各种功能都不会收取费用,所产生的上网流量由网络运营商收取比较低廉的流量费,也就是说微信从注册,开通,使用几乎是免费的,那么通过微信开展的微信营销活动的成本自然也是非常低的。
只是如果你要开发一些高级功能则需要花费少许经费,当前市场上微信营销的套餐则是比较便宜的。而如果草根创业者在经费上稍显拮据,那么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技巧性、劳力性的东西去弥补上一些营销推广方面的空缺。
三、营销方式多元化
传统的营销模式相对来说都比较的单一性,那么微信营销的亮点就在于其营销方式的多元化,它不仅支持文字,更支持语音、以及混合文本编辑,如果是普通的公众帐号,它可以群发文字、图片、语音三个类别的内容。
而通过了认证的帐号,则有更高的权限,能推送更漂亮的图文信息。尤其是语音和视频,可以拉近和用户的距离,使营销活动变得更生动,更有趣,更利于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
四、营销方式人性化
微信公众号在推送信息时,可以分为主动推送也可以把权利交给用户自己选择,例如用户可以根据关键词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东西或者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不是一味的强制用户去关注你的一些信息。
五、精准用户可分类
微信的公众账号是可以进行粉丝分类的,对于粉丝管理也就更加多样化,我们可以通过后台的用户分组和地域控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推送对应的信息或者产品实现精准的消息推送,也就是说可以把不同的粉丝放在不同的分类下面,在信息推送的时候,可以针对用户的特点来实现精准的信息推送,这样你的推广效果完全可以做到事半功倍。
六、信息推送到达率高
传统的硬性推广模式到达率无法准确掌控,也无法保证其到达率,当我们在微博上发布一条微博时,我们无法确定粉丝是不是会看到所推送的内容,并了解你所表达的信息。但是微信对于这点就很直观了,送达人数、阅读人数等数据我们都清晰可见,你所推送的每一条信息都可以准确无误的到达你粉丝的手中,传播率是比微博要高的。
鉴于以上大家应该可以看到微商这行当的趋势及优势所在,曾有位商业巨头就说过,永远打不败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趋势及行业优势。曾经我们错过淘宝电子商务这块,今天微电商是否可让你踌躇满志而力拼一搏呢?值得提醒的是:营销还是需要注重互动和社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朋友和粉丝,进而转换成客户。
『拾』 社交电商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微商离社交电商有多远呢
——原标题: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分析:2万亿市场规模,健全法律法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社交电商对规范发展和依法监管要求更加迫切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新近发布的《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市场规模达20605.8亿元,同比增长63.2%;2019年社交电商消费者人数已达5.12亿人,成为电子商务创新的主要力量;从业人员规模预计将达4801万人,同比增长58.3%,已覆盖社交网络多个领域。
2014-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从业人员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预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与传统电商以“货”为纽带、以网络平台为经营渠道不同,社交电商以“人”为纽带,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以人际关系网络为渠道进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务。
上述《报告》认为,社交电商自2013年出现以来,经过几年高速发展,现正进入从引流模式创新向系统化运营升级的新阶段。在此阶段,原有社交电商企业继续大力洗牌整合;
一些传统电商也迅速进入抢占市场,如淘宝打造“朋友圈网红”,京东成立社交电商业务部;一
批新锐力量更是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如“未来集市”新上线并获得360金融数亿元战略投资。可以想见,接下来社交电商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对规范发展和依法监管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中国社交电商发展问题凸显
近年来,社交电商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行业形象和市场生态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山寨产品泛滥、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突出
去年以来,多起社交电商平台假冒伪劣产品事件曝光,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之一是严打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少数社交电商平台治理不力,几成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2、涉嫌传销
社交电商主要是在熟人、朋友圈等人际交往网络中进行交易,形式上与传销有相似之处,一些发育不良的社交电商容易陷入传销歧途。2017年5月,杭州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社交电商“云集微店”存在《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对其作出罚没款958万元的处罚。今年3月,社交电商“花生日记”因涉嫌传销被处以罚没款7456万元。社交电商与传销有本质区别,防止社交电商沦为传销,需要经营者倍加警惕,更需要职能部门严格监管执法。
社交电商发展亟须健全法律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鉴于存在山寨产品泛滥、涉嫌传销等问题和乱象,社交电商发展亟须健全法律规范,以法律利剑遏制、严惩违法行为。社交电商属于电子商务范畴,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缺乏针对社交电商的集中性、专门性规定。2018年7月,商务部公布《社交电商经营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严禁传销、严禁非法集资、严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内容,明确了社交电商与传销、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界限。该《规范》目前已提交商务部审核,期待正式颁行之后,能推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为社交电商规范经营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社交电商作为融合性产品和服务,迎来了开放和发展的良好机遇,应抓紧制定出台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支持,打造有利于社交电商规范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更多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