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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网络购物微商

发布时间: 2021-04-28 15:15:34

① 中国网购的发展历史。100字以下。从以下几个点讲述。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的优点更加突出,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购物形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1月发布的 《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与前几年相比,中国的整体网民规模增长进入平台期。
报告还显示:2008-2010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连续3年保持50%左右的高速增长。2011年,网购用户总规模达到1.94亿人,网购使用率提升至37.8%,但用户年增长率降低为20.8%,用户绝对增长量大幅回落。
2009年以来,以网络购物、网上支付、旅行预订为代表的商务类应用持续快速增长,并引领其他互联网应用发展,成为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突出特点。2011年这一态势依然延续,我国网络购物应用依然处于较快发展通道。
但是,由于新网民总量减少和老网民转化乏力,网购用户增长放缓。并且伴随着中国网民增速的放缓,中国网络购物用户增长速度和绝对增长量双双出现回落。从近5年网络购物用户增长对比可以发现,自2008年开始,我国网络购物用户数一直高位增长,2008-2010年增长率均达到50%左右的水平,用户年增长的绝对数量也在持续增大。2011年,虽然网购渗透率仍在提升,但是网购用户年增长率却下滑至20.8%,年新增用户绝对数明显下降,为3344万人,与2010年相比减少1907万。在网民网络购物使用深度增加的同时,网络购物的用户增速已有所放缓。

② 现在中国网络购物软件排行谁发一下,淘宝第一我知道,然后呢

淘宝 天猫 京东 唯品会 苏宁

③ 现在中国有多少人参加网络购物

中国网民已超过1.1亿人 网站数量超69万个 【导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在公开场合介绍称,目前,中国网民总人数超过1.1亿人,网站数量超过69万个 中新网2月15日电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在公开场合介绍称,目前,中国网民总人数超过1.1亿人,网站数量超过69万个,互联网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月15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阎晓宏在会上介绍了近期中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方面情况。 阎晓宏说,为了贯彻中国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活动的工作要求,国家版权局于2005年9月—12月开展了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阎晓宏介绍说,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根据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目前,中国网民总人数超过1.1亿人,网站数量超过69万个,互联网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影响力大、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型产业和新型媒体,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但有多少人在网络上买东西,真的要看自己有多少冒险精神了,网络真的骗子太多了!

麻烦采纳,谢谢!

④ 近年来,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迅速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网络购物交易规模破千亿元,增速超过130%,网购

优势:对消费者:价格优惠;方便购物,节省购物时间;商品信息获取便捷,将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提高消费的质量和水平。对企业:降低销售费用,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扩大消费者的数量;促进诚信经营,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有助于提高国家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局限性:消费者无法获得对商品的直观感受;企业不便全面展示新产品的功能;企业无法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营销;容易发生交易纠纷。(本题为开放性试题,只要言之有理均可)

⑤ 2016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有多少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中国网民95.1%用手机上网。

⑥ 中国十大电商平台,有几家你网购过

中国十大电商平台有:淘宝网、京东、网易严选、拼多多、苏宁易购、唯品会、聚美优品、当当网、1号店、天猫。

1、淘宝网

淘宝网是亚太地区较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创立。淘宝网是中国深受欢迎的网购零售平台,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

截止2011年年底,淘宝网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43.8亿元,创造270.8万直接 且充分就业机会。随着淘宝网规模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加,淘宝也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变成了包括C2C、团购、分销、拍卖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商圈。目前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之一。

2、京东

京东(股票代码:JD),中国自营式电商企业,创始人刘强东担任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旗下设有京东商城、京东金融、拍拍网、京东智能、O2O及海外事业部等。2013年正式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2014年5月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2016年6月与沃尔玛达成深度战略合作,1号店并入京东。

2014年5月,京东集团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2015年7月,京东凭借高成长性入选纳斯达克100指数和纳斯达克100平均加权指数。

7、聚美优品

聚美优品是一家化妆品限时特卖商城,其前身为团美网,由陈欧、戴雨森等创立于2010年3月。聚美优品首创“化妆品团购”模式:每天在网站推荐十几款热门化妆品。2010年9月,团美网正式全面启用聚美优品新品牌,并且启用全新顶级域名。

8、当当网

当当是知名的综合性网上购物商城,从1999年11月正式开通至今,当当已从早期的网上卖书拓展到网上卖各品类百货,包括图书音像、美妆、家居、母婴、服装和3C数码等几十个大类,数百万种商品。物流方面,当当在全国600个城市实现“111全天达”,在1200多个区县实现了次日达,货到付款(COD)方面覆盖全国2700个区县。

9、1号店

1号店,电子商务型网站,上线于2008年7月 11日,开创了中国电子商务行业 “网上超市”的先河。该公司独立研发出多套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电子商务管理系统并拥有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并在系统平台、采购、仓储、配送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大力投入,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确保高质量的商品能以低成本、快速度、高效率的流通,让顾客充分享受全新的生活方式和实惠方便的购物。

10、天猫

“天猫”(英文:Tmall,亦称淘宝商城、天猫商城)原名淘宝商城,是一个综合性购物网站。2012年1月11日上午,淘宝商城正式宣布更名为“天猫”。2012年3月29日天猫发布全新Logo形象。

⑦ 中国网民网络购物的人数规模和比例

网名数量:3.38亿人网购人数占50%以上参考消息出处: http://tech.qq.com/zt/2009/cnnic24/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随着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又一匹黑马,正从淘宝、京东等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那就是微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然而,微商发展中时常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发展代理、非法集资等症结,也使其“繁荣”备受质疑……中消协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的远程购物的投诉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那么,微商发展中有何乱象、缘何频出、如何监管、走向何方?本报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问题:假冒伪劣+代理乱象
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代理商捐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
消费者邓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购买了1788元的丰润茶,收到货物后感觉产品不值这个价,遂向商家提出退货。商家拒绝,并表示后期会有指导老师和邓小姐联系。之后一个自称是梁主任的人前后两次联系她,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应再购其他产品。邓小姐前后花去3万元,并没达到想要的效果,感觉上当受骗却又无可奈何。
让邓小姐吃了哑巴亏的,就是依托社交应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来的微商。何谓微商?笼统地说,就是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产品展示与销售的卖家。广东省消委会经多方研究,并与腾讯公司深入沟通,初步确定消费者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此选项主要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三是通过腾讯认证的企业微信公众号销售;四是在微信朋友圈个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
事实上,前三种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微商,买卖双方只是借助微信来延伸触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和卖货,才是时下微商的主流,也是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最多的情形。据广东省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购买的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商品使用出现问题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资深的网购者表示,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货。
而更为严重的乱象,已经超出了消费领域之外。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市场,很多微商已逐渐从B2C(商家到消费者)模式发展为C2C模式,即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因为一些品牌商无节制发展代理却不够负责,代理商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当大量低质伪劣产品通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病毒式扩张营销模式产生质疑:有人声称,只要有实物商品,就属于分销;另一些人则质疑,当商品真正价值和所售卖的价格相去甚远,本质上就是一种传销……
原因:虚拟身份+法律真空
通过朋友圈私下交易,仅靠个人声誉、交情等约束,不受《消法》保护,消费者维权难
“出现这些乱象,首先要归因于微商自身,生长过于野蛮快速,构成太过丰富多样。”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有多年网购经验的万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个体做海外代购的,但“鬼知道他发给你的是从海外买的正货还是不明来路的仿冒货”;还有一些,就是在广州皮具城里做“A货”的商户,明着告诉你是假货;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货物有的来自正规厂家,更有不少是“三无产品”……
而更本质的原因,则是由于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就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记者微信好友中网名为“韩智贺”的微商一语点明:“你到淘宝买东西,有平台商为你保驾护航,商家有差评会被降低星级,卖假货被投诉可能被封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以及众多的企业微信公众号等,上线时经过了严格的身份审核。与他们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边界保障。”反观微商,相较于普通网络交易,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一是依托社交软件;二是以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邀约邀请;三是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换句话说,约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对软性的个人声誉、交情、朋友互信等。卖家如果真的撕破脸皮,抛开这些约束,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同时,消费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里买贵重东西,就很容易被宰。”“韩智贺”坦言。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解释说,由于微信购物是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若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在举证上难度很大,加上诉讼旷日持久,大多数消费者最后只得放弃维权。”
建议:市场竞争+信用体系
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提上日程,借助媒体宣传和舆论加强引导势在必行
当记者把这些问题提给作为流通领域监管部门的广东省工商局,求教应如何加强监管时,工商局拒绝了采访。有关专家分析说,在微商领域,单纯地高呼“加强监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对微商的“小散乱”,行政监管的成本实在是太高,而层层代理、多级转包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这恐怕就是监管部门实在“无可奉告”的原因所在。
广东省消委会专家也表示,由于许多微商是通过朋友圈转发产品信息的,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这就使得法制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在这里很难起作用。
不过,在“韩智贺”看来,不能因为一些问题的存在,就把微商“一棒子打死”:“任何行业里面都有一些害群之马,经过一段时间竞争,最终市场规律会分出优劣。”她认为,应当通过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认认真真做好产品,引导做代理的朋友认真选好产品、考察公司。
此外,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微商平台的监管和自律;同时也应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交易已经制定并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尚处在兴起和发展阶段,我们建议将之纳入电子商务范围给予规范,以网络交易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长’而产生种种乱象。”

⑨ 研究中国网络购物的现状和发展有什么意义

示,中国网民的数量在2007年6月就已经突破了1.62亿,平均每分钟就新增近100个网民,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网络大国,有25.5%的中国网民有过网络购物经历。   网络购物的基本概念 

  简单来说,网上购物就是把传统的商店直接“搬”回家,利用Internet直接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享受自己需要的服务。专业地讲,它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是指一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集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化、商贸信息网络化为一体,旨在实现物质流、资金流与信息流和谐统一的新型贸易方式,是贸易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简单的理解,就是利用电子技术进行商业行为。 

  按应用领域划分,电子商务有以下几种模式:一、企业(Business)对消费者(Consumers or Customers),也称商业机构对个人用户,即B2(to)C;二、企业对企业,也称商家对商家,即B2B;三、企业对政府机构(Government),即B2G;四、消费者对政府机构,即C2G;五、网上拍卖等个人行为,即C2C。   其中,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是网络购物最常见的三种交易方式: 

  B2B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通过B2B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能够在网上完成整个业务流程,从建立最初印象,到货比三家,再到讨价还价、签单和交货,最后到客户服务。B2B使企业之间的交易减少了许多事务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费用,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网络的便利及延申性使企业扩大了活动范围,企业发展跨地区跨国界更方便,成本更低廉。 

  B2C模式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商场”或“专卖店”。商业机构利用先进的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三维图形技术,把现实的商业街搬到网上,并通过建立网站,在线发布信息和提供数据库检索向用户介绍和销售产品;消费者使用浏览器进行浏览、购买、定单发送、支付操作,最后由商家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例如经营各种书籍、鲜花、计算机、通信用品等商品。 

  C2C比较类似于现实生活中的“小商品批发市场”,网站提供数据库检索和一定的安全保障,收取一定的费用,商品信息的上载和交易的协商都由作为独立个体的“买家”和“卖家”完成,一个网站中同时存在数目众多的个体经营者,网站只起一个现实中“市场管理者”的作用。   刚刚过去的2007年,网络购物得到了良好发展,不仅网民自己网上开店,还涌现出许多专业购物网站,分工越来越细。例如,B2B——阿里巴巴网在香港成功上市; B2C——在亚马逊的带领下,涌现出了一大批的B2C网站; C2C——淘宝、易趣、拍拍的空前发展。   网络购物在我国的发展 

 早在1999年以前,中国互联网的先知们就开始建立B2C网站,致力于在中国推动网络购物。但这种做法在当时遭到了经济学界的普遍质疑。这种质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是否会有足够多的消费者会在线购物?答案是没有。到2000年,中国的网民人数仅为890万,而且大部分人并没有形成网络购物的习惯。所以,网络购物不会有很大市场。第二,网络购物能否解决物流配送的问题?答案是不能。网络购物需要全国性的物流配送体系,而当时的快速物流、快速递送行业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经济学家一谈物流配送,就想到中国邮政,愈发觉得物流配送问题的不可解决性。第三,网络购物能否解决网络支付的问题?答案是不能。中国人喜欢现金交易,还没有形成刷卡消费的习惯,现在又要求大家直接在网络上输入银行资料,直接通过网络实现银行转账,短期内要解决这一问题显然绝无可能。 

  然而,在之后的时间看来,这些质疑却都不是问题了,它们已经被大型购物网站和除了邮政以外的快递公司及众多与各大银行对接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所解决。 

  自1991年起,我国先后在海关、外贸、交通航运的部门开展了EDI(电子数据交换)的应用,启动了金卡、金关、金税过程。1996年,外贸部成立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1997年,网上书店开始出现,网上购物及中国商品订货系统初现端倪。1998年7月,中国商品交易与市场网站正式运行,北京、上海启动了电子商务工程。 

  1998年3月6日下午3:30,国内第一笔INTERNET网上电子商务交易成功。中央电视台的王轲平先生通过中国银行(5.14,-0.07,-1.34%,吧)的网上银行服务,从世纪互联公司购买了10小时的上网机时。3月18日,世纪互联和中国银行在京正式宣布了这条消息。事隔不久,满载价值166万元的COMPAQ电脑的货柜车,从西安的陕西华星公司运抵北京海星凯卓计算机公司,这是在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的网络上生成的中国第一份电子商务合同。网络搜下折讯网这是个有潜力的分享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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