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淘宝一起
① 淘宝和微商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淘宝购物有第三方支付宝工具,还有维权手段。
微商根本不存在中间支付工具,更不存在维权,被骗被坑只能认倒霉。
而且腾讯明确表示微信是社交软件,不是网购平台,用微信进行交易被骗他们的处理很难追回货款。实际微商这种名称运营方没有认可,更不会配套维权措施。
祝愉快!
② 微商和淘宝哪个好做 揭秘微商
如果这2个非要比较下的话,还是微商好做。
因为微商你只要坚持,没什么技术和风险,就不停的加人,宣传就可以了
但是淘宝不一样,淘宝你上了产品宣传是要花钱的,方法不对的话花钱出去了也卖不掉。淘宝还有很多规则要求,还有那么多同行价格透明对比,还有中差评困恼。但是淘宝一旦做起来了,那是要比微商赚钱多了太多了。做不起来那就一件卖不出去都可能
③ 淘宝和微商哪个好
淘宝更好一些,微商就靠朋友那点购买力有限,而且朋友不多,加很多人又不认识,人家为啥在你这买,你买的又不是其他地方买不到,其他地方买的好歹又个保障,至少个人认为微商不严管早晚政府要动手
④ 请问一下淘宝跟微商可以一起做吗
当然可以,两者销售媒介都不相同,只要有时间,就可以做。
做好微商的三个要素
推广
这是前期工作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所谓“圈地为佬”“鱼塘圈养”,做法很简单,就是让更多人来关注你,所以要全力千方百计的推广,引流到一个或多个平台,可以是微博、微信、QQ空间、陌陌、米聊等,天道营销机构研究多年,颇有感触。
粉丝
卖给谁?粉丝就是关注我们的人,只有有一定数量的关注者(或者叫粉丝),才会有人买单,好比做会议营销,人群是前提。粉丝数量越多、质量越高,卖货成交率也就越高,粉丝需要一个过滤机制,这样沉淀的才是真粉丝。
卖货
这个就简单了,提供产品给粉丝们,粉丝付钱,这就实现了商业活动。卖货虽然是一句话,需要做好相关一系列工作才能卖出去货,最重要的是高品质,这是基础,否则,速成必速死。
⑤ 微商店铺能和淘宝店铺绑在一起吗
可以吧淘宝同步到微店,不能绑定
⑥ 淘宝和微商哪个好啊,求指点
朋友圈多,那就做微商,朋友圈小,那就做淘宝,淘宝起步难,推广费用高,基本前期投入不会低于2-3万,不然根本无法运营起来。。微商成本低,不需要什么推广费用,只要你朋友够多,慢慢扩大朋友圈,说白了,就是坑朋友,卖产品,利润比淘宝高,但是销量肯定是和淘宝没办法比的,毕竟朋友再多,也仅仅只限这么多,淘宝则是面向全国
⑦ 淘宝和正规微商一块做好了的话,每月可以纯收入五万以上吗
淘宝的市场还是很大的,前期投入也是一个槛,像推广,像装修,优化,不过你自己会的话这些都省下了。货源一定要把好关,不管是自己找工厂还是加盟。
⑧ 你觉得微商和淘宝开店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微商不负责任,正规的淘宝店铺还是比较有责任感的
⑨ 对于现在的微商和淘宝这一块国家可能会出一些什么政策来限制一下呢毕竟还没有出台一些政策。
最重要的法律《电子签名法》,其他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有《商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合同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保法》)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3月15日起将开始实施。
亮点一 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案例: 网购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想向卖家退货但却无法联系到卖家,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网络维权的相关规定,网购平台最多只能关闭卖家的网上店铺,对消费者来说并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变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时设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尽管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二 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
案例:去超市买东西,商品明码标价10元,但结账时发现收款11元,商家有欺诈行为时,现行消法规定商家最多退还10元货款,然后赔偿10元,也因为赔偿低,许多消费者嫌麻烦,就此放弃了维权。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如按照新《消保法》规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费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还商品货款10元,同时得到500元的赔付。
亮点三 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案例:开瓶费、包间费、规定最低消费等许多商家霸王条款常常让消费者很头疼,还有美容预付款过期不退等,也让遇到此事的消费者很无耐。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亮点四 经营者义务被强化 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 商家要"自证清白"
案例:消费者购买电脑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去找商家,但商家认为产品是人为破坏,不同意免费修理或退还。以前,即使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也会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变化:在新《消保法》当中,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以往,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而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亮点五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案例:消费者网购时购买了心仪的物品,但收到货物后发现实物没有网上介绍的好,于是便要求退货,却往往遭到店主拒绝。现行消保法中并没有关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中类似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前消费者在要退货也比较难,除非商品有明显瑕疵,卖家才会退货。
变化:新《消保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