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对淘宝的冲击
1. 实体店被淘宝搞死了,淘宝会被微商搞死吗
淘宝和微商本来就是不同的电商模式,两者并没有什么影响,不存在搞不搞死的问题,微商毕竟是没有交易保障的,只要相同的产品同时在淘宝和微商出现,那微商肯定是卖不动的。。。所以微商卖的东西一般淘宝都搜不到,微商对于淘宝完全没有威胁。。。现在是网络时代,实体店都是线上线下运作,光运作线下,那只能说这个实体店跟不上时代,被淘汰了而已,并不是淘宝把实体店搞死了,,就算没有淘宝,现在大的电商平台也多的是
2. 微商和淘宝电商有什么不同在运营策略上应该如何把握
两个都开着,淘宝不用说人人皆知,开的人多所以想提升信誉很难,除非亏本卖,前提要有足够的资金,否则没有优势没人光顾,为什么建议你两个都开,理由是微信普及率虽然高,但是微信开店,现在很少人问起,但是以后肯定有发展的潜力,所以可以开着商品可以与你淘宝的对接!
淘宝就挂个免费的店铺,慢慢做微商吧,虽然不知道微商能走到哪一步,但毕竟微信用户基数很大,腾讯的技术更新能力很强,只要产品设计对路,微信的电商一定会走的更远,尤其是微商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都是免费的,很多的新思路都是不断添加的,微信里整体电商环境还不成熟,这样机会就更多。
淘宝经历了几年的砸钱亏损,成气候了,人人对知道了,但现在也是淘宝本身大肆捞钱阶段,在淘宝上想运营的好成本太高了。微商发展的好也一定会像淘宝一样大肆捞取商家财富。目前才是机会
3. 你认为微商的去中心化对淘宝等平台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没啥影响,微商现在名声已经坏了,再怎么操作,都难以洗清
4. 12月1号起同一家银行限制办理多张银行卡对微商,淘宝生意人来说有什么
从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一类账户只能办理一个账户,Ⅰ类户,指的是通过传统银行柜面开立的、满足实名制所有严格要求的账户。简单而言就是你手里拿的储蓄卡或者是借记卡。 它的功能包括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以及缴费支付等。
Ⅱ类户是不能存取现金、也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这类账户单日支付限额为1万元。比如说信用卡就是如此。
Ⅲ类户则主要用于快捷支付比如 闪付 免密支付 等,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户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Ⅱ类、Ⅲ类户都没有实体卡片。 对Ⅱ类、Ⅲ类户限额,主要是有效控制客户资金风险。
5. 对于现在的微商和淘宝这一块国家可能会出一些什么政策来限制一下呢毕竟还没有出台一些政策。
最重要的法律《电子签名法》,其他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有《商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合同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保法》)于2013年10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3月15日起将开始实施。
亮点一 网购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案例: 网购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想向卖家退货但却无法联系到卖家,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网络维权的相关规定,网购平台最多只能关闭卖家的网上店铺,对消费者来说并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变化: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但是新《消保法》同时设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即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尽管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二 遭消费欺诈最少也能获赔500元
案例:去超市买东西,商品明码标价10元,但结账时发现收款11元,商家有欺诈行为时,现行消法规定商家最多退还10元货款,然后赔偿10元,也因为赔偿低,许多消费者嫌麻烦,就此放弃了维权。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如按照新《消保法》规定,上述事件中的消费者就可以得到超市退还商品货款10元,同时得到500元的赔付。
亮点三 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案例:开瓶费、包间费、规定最低消费等许多商家霸王条款常常让消费者很头疼,还有美容预付款过期不退等,也让遇到此事的消费者很无耐。
变化: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安全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和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借助技术手段强行交易。新《消保法》明确,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亮点四 经营者义务被强化 电器等商品或者服务有问题 商家要"自证清白"
案例:消费者购买电脑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去找商家,但商家认为产品是人为破坏,不同意免费修理或退还。以前,即使消费者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也会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变化:在新《消保法》当中,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以往,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而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亮点五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案例:消费者网购时购买了心仪的物品,但收到货物后发现实物没有网上介绍的好,于是便要求退货,却往往遭到店主拒绝。现行消保法中并没有关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中类似情况的相关规定,以前消费者在要退货也比较难,除非商品有明显瑕疵,卖家才会退货。
变化:新《消保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6. 未来发展趋势。微店微商的不断发展壮大,将是对淘宝等网购网的重大冲击,因为抢了网购网的生意,请问淘宝
未来未来么,这个都是不可预测的,谁也不知道如何面对,只能兵来将挡。
7. 随着淘宝微商的快速发展,实体店的销售受到冲击,谈谈怎么改变这个现状
1、实体店转行做微商、电商有非常大的优势!可以实地挑选产品,可以节省快递费(针对本地用户,到店取货再减免一定价格)等等。
2、和其他实体店合作,找同行合作,丰富产品内容。举例,卖成年人衣服,可以找童装合作,老年人服装合作,如果是低档服装,可以找高档服装合作等。
(7)微商对淘宝的冲击扩展阅读:
淘宝微商的发展前景
真正的微商应该是基于公众账号来开展的微信营销,在公众平台基础之上,你可以完成微官网、商场等功能,完成跟淘宝类似的购物功能,但它仅仅基于微信平台,本质上还是电子商务的一种。这些都只是工具,不过随着微信用户基数的不断增大,微商确实在慢慢发展起来,但能做好也是需要技巧的。
淘宝是电商网站里发展较为成熟的,现在的淘宝店铺越来越注重团队分工。运营有推广、数据分析、活动报名、专业刷单;装修有美工、交互设计;销售有客服,客服也分售前和售后;发货有打单、拣货分货、验货、封箱。
可以说一个人开店想做好其实是越来越难的,这是有人力成本在里面。试想一个人要完成这么多项工作是有多么的繁琐,每天有很多的新店开张,也有更多的店铺倒闭。做淘宝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美好,不是每个人他都天生有商业头脑,对市场有自己的把握;
不是每个人在学习PS、CSS这类技术时候有独到的天赋。也不是每个人能在日复一日的拍照作图推广发货中坚持下来。淘宝最注重的地方是销量、评价和动态分,关于这方面的东西就不在赘述了,实在太多。
8. 微商对淘宝和阿里有影响吗
有,能体现出淘宝的好处。说到微商,一般都能联想到传销,昨天我看新闻,新闻上面还播报了,类似于传销的金字塔结构,xx大学生微商陷入骗局等等屡见不鲜。
9. 在微商还有淘宝的冲击下还能开实体店吗
能,网上的到货慢,没见到实物,不放心,可信度差,选择范围小,沟通不方便。
10. 1月1日起实行的电商法对淘宝客和微商的影响。
微信改版后,首当其冲的是:微商。
根据2018年8月的统计,2017年国内的微商总数达2018万人,其中大多数是女性。比如说,怀孕后因为孩子太小,暂时赋闲在家带孩子的家庭主妇,通过微商这个渠道,照顾孩子的同时,额外给家庭增加一些收入,也算是万众创业吧。
但是在微信改版后,很多微商不安地发现,个人微商的大限说来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