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虚假消息多
Ⅰ 微信朋友圈虚假信息怎么举报
方法/步骤
切换到手机屏幕主界面,点击微信图标
打开微信,我们看见朋友圈有消息
切换到【发现】选项卡,点击【朋友圈】
打开朋友圈看见一条消息,小编也好奇打开看看
看见要输入电话号码,小编立马警觉起来,哪有那么好的事
点击右上角的功能菜单
选择复制链接
打开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
发现链接不是域名是个IP地址,果然有鬼,里面包含了一个没有备案主机名,还有一个发验证的手机号码
Ⅱ 微信朋友圈为什么总发一些假的消息炒作
网络不真实
Ⅲ 微信朋友圈,虚假消息多,怎么看
微信朋友圈,虚假消息多,除非是你的熟人朋友的信息,否则陌生人的微信好友信息建议不要轻易相信,避免上当受骗。
Ⅳ 朋友圈发的假消息负法律责任吗
1、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比如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以往,这些违法行为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往后,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2、 根据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11月起,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3、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4、《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微信微博发假消息或将判刑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Ⅳ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也就是说在微信、微博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传播诽谤他人的消息,当点击量与转发次数超过一定数量时,就会被认定为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光凭法条的原文想必不少人还是对此没有一个直观的概念,以下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条新增法条的主要内容 。
例:某网民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故意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消息,并大肆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造成该地区人们出现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该网民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假消息,符合法条中所述“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然后其又在微信上大肆传播,满足“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个行为已经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条件,再加之其传播的消息造成了该地区人们的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网民已经构成了犯罪,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警方希望广大网民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言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Ⅵ 一些用户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虚假信息吸引他人的关注,谈谈你的看法。
提高自身辨别能力,不要盲目相信朋友圈信息
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善良的人
Ⅶ 如何分辩微信朋友圈里的谣言或虚假信息
方法/步骤
切换到手机屏幕主界面,点击微信图标
打开微信,我们看见朋友圈有消息
切换到【发现】选项卡,点击【朋友圈】
打开朋友圈看见一条消息,小编也好奇打开看看
看见要输入电话号码,小编立马警觉起来,哪有那么好的事
点击右上角的功能菜单
选择复制链接
打开文件传输助手,粘贴链接
发现链接不是域名是个IP地址,果然有鬼,里面包含了一个没有备案主机名,还有一个发验证的手机号码
域名是昆明的,手机号码是德宏的,你还想它送话费给你,绝对是诈骗信息,请大家不要相信
Ⅷ 男子朋友圈发虚假信息被判刑是怎么回事
五花八门的营销潜入微信“朋友圈”,让“朋友圈”越来越像“生意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141名公民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依法已构成诈骗罪。
大家应该对虚假信息有点防范意识,不能光轻信一个人说的,要落实到社团,要有正规的合同等手续,现在骗子是无孔不入的,一定要多加提防!
Ⅸ 朋友圈发假消息可判刑是真的吗
《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醒网友们,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当然,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