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商运营管理制度
『壹』 微商的运作模式是怎样的呢跪求大神们的回答~
微信上,所谓的“微商”形式的庞氏骗局是怎么运作的呢?
他们顶层的设计者,会设计一套规则,他们通过工厂生产一批极其廉价,毫无质量可言的所谓商品,然后借着微信营销,社会化网络营销,微商的新概念作为壳子。以移动互联网可以让人一夜暴富之类的造富神话作为诱饵,去招募所谓的代理。
这时候潘多拉的盒子就打开了。因为在移动互联昂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确实加速且放大,他们要求代理拿货,并且他们的规则又规定代理还可以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发展下线。
有人说这不就是传销嘛。是的,不过这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传销,更厉害,传播力更强。单纯的传销,谁都知道不能去做,因为媒体和国家法律都打击传销,不管是聪明的人还是笨蛋听到传销就知道是坏东西。但是移动互联网,微信营销,社会化网络之类的词语,却从来都是被媒体鼓励的正面词语,在媒体和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这些词语都是创新,新科技,新经济的代名词 。而这些词语概念被传销者利用的时候,屌丝们就凌乱了,再加上洗脑和鼓吹,这个雪球就越滚越大。
顶层设计者通过洗脑,鼓吹微信的概念,给代理ps一些支付宝收入的截图。普通的代理起先只是想代理这件商品过来在朋友圈里卖,但发了那么多图片,也没多少人买,这时候顶层设计者的就来鼓吹说,你卖不掉没关系,你可以去招你的同学同事来做代理,然后把货卖给他,你就说你做这个很赚钱,一个月能赚五位数六位数,然后这个代理就在自己朋友圈里每天鼓吹自己一天又卖了多少单商品,晒支付宝。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与囤货,也让他们有更多动力去拉朋友一起做。
结果就是一箱面膜,一个代理卖给他的下线让他去卖,下线把这袋面膜又卖给下线,这样一层一层的卖,击鼓传花,所以说,商品好坏不重要,商品只是击鼓传花过程中的道具而已。
这时候确实有一些代理通过发展下线赚了一些差价。这时候,总部会对其重点培养,给他灌输更多的概念,让他们也去给自己的代理鼓吹这些概念。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模式,被微信概念包装了一下,又通过微信传播。就让总部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这就是微信朋友圈中赚大钱的人,但归根结底他们是赚的谁的钱呢?赚的就是那些百分之99的做微信卖货不赚钱的人的钱。其实相对于比特币这样高端的传销模型来说,这种微信朋友圈的模型还是一种很低级古老的传销模型,但是他们的可怕就在于,他们利用了媒体和大众认为最创新最称赞,能够获得认同的概念去做了,并且又借助微信使传销信息传播力大大提升。
总结这种模式就是几句话:
商品不是商品是道具。用微信代理掩盖包装传销模型,又通过微信去传播传销,赚想赚钱的人钱,让想赚钱的人越来越多。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招代理的公司都是传销。
『贰』 微信使用中应该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各路谣言不要传
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造谣或传谣极易引发社会恐慌,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传播谣言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违法有害信息不可发
微信平台由于用户基础大,传播面广,违法有害信息一旦传播影响更为恶劣。我国各类法律法规,对禁止利用互联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广大网民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可“越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3非法经营不可为
随着微信的兴起,各种类型的“微商”应运而生。“微商”因为商品渠道不正规、产品品控不严格屡遭诟病。更严重的是,某些特定商品需要销售资质方可销售,擅自利用微信平台销售已涉嫌违法,严重者构成犯罪。
1、擅自发行、销售彩票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2、销售香烟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们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
3、代购医疗物品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根据该条例,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今年2月起,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净网2018”专项行动,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社会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平安网络,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同时,广大网民应知法、懂法、守法,时刻谨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叁』 微信如何经营及微商怎么做
关键还是在引流,只要能获取流量,就好做。
现在有很多引流脚本可以直接来提升自个儿做微商的工作效率。
你可以到网虫部落里面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