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微商产品 » 微商从业人员有多少

微商从业人员有多少

发布时间: 2021-07-29 23:14:21

Ⅰ 请问最近微商的负面消息少了很多,从业人员有做什么努力么

之前微商代言人陈育新提出了微商5条,并且首次提出微商倡议书,带领从业人员更加诚信更加规范化做微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可以看到相比之前,假货现象有所好转,刷屏现象也好了很多,都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和领头人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因此要给陈育新点赞!

Ⅱ 做微商,不交税也没有营业执照,但是微商从业人数3000万,会不会违法感情烦恼

目前还没有规定微商要收税,但是不能卖三无违规产品。微商大概是近些年朋友圈最坚强的一种存在了,不管你愿不愿意、接不接受、买与不买、搭不搭理、屏不屏蔽,微商就在你朋友圈里,不离不弃。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它有它存的理由,甚至说也有它存在的必要。

Ⅲ 微商从业资格证书是真是假

微商从业资格证书当然是假的,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考试认证。

Ⅳ 正常微商一个月有多少钱

截至2020年1月份,正常微商一个月至少可以挣2000以上。

入了微商这一行之后,只要接受一些产品知识的培训,平常发发广告,再联系上级代理和卖家,进货发货,就可以了,需要的成本相对较少。而赚钱的多少取决于代理商品的层次,商品档次越高,利润越高,代理费也就越高,风险也越大,一般的代理商品,一件的利润大概是几块到几十块不等。

另外,微商的收入还取决于人脉和圈子的大小。网友们经常调侃做微商的人一般都是“杀熟”,他们的销售对象一般都是身边的熟人,或者是熟人的熟人。

因此,微商通常会有好几个微信号,都加满了人,这些人就是他们的潜在客户,圈子越大,人脉越广,卖出东西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微商的收入是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

(4)微商从业人员有多少扩展阅读: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是对移动电商从业人员的称谓,是指通过碎片时间进行自由创业的个人或小团队,是一种轻创业及分享经济模式。

微商的模式是:微商=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微商是基于微信“连接一切”的能力,实现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从微商来流程来说,微商主要由基础完善的交易平台、 营销插件、分销体系以及个人端分享推广微客四个流程部分组成。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Ⅳ 想去做微商,想知道现在微商还挣钱吗

长期以来,微商一直是一个很黑的行业。提到微商,大家一般都会想到广告刷朋友圈,疯狂骚扰朋友,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鸡汤......Blocking 微商似乎成了朋友圈的政治权利。很多人一知道哪个朋友开始是微商,就会屏蔽掉,让朋友圈回归一片净土。


因此,微商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微商不需要专业门槛,时间自由度强,不需要太多精力。大多数人都有条件去尝试。所以你可以发现很多大学生和失业妈妈会尝试做微商,很多主业的人也会把微商,作为佛教副业。微商越来越多的人在做!真的好赚吗?现在加入微商的人不会带着一夜暴富的白日梦进来。特别是年轻人,很清楚微商做好不容易。如果一个月能多挣一两千补贴生活,是不错的副业。

最近美食指南发现朋友圈有一个类似微商的副业。也就是你可以在一些可以接收优惠券的应用上获得专属优惠券密码。不仅自己买东西更便宜,而且如果你和朋友分享优惠券,如果你通过这张优惠券购买,你也可以得到佣金。很多白领在佛教也做这种副业。没办法。还是那句话:很难吃。环境已经这么差了。吃饱饭比面子重要。

Ⅵ 微商有哪些类型

01 微商的类型有:代理批发模式微商、平台模式微商、自营零售模式微商、淘宝转过来的微商、爆款微商、其他微商。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2017年将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释放出8600亿元。

《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资料显示,美妆、针织、母婴、大健康、农特占据着微商主要市场份额。

微商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代理批发模式微商

代理批发模式微商也是现在主流微商采用的模式,代理批发模式一般分4-7级,有董事(合伙人)、总代(官方)、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等。代理之间层层赚取批发的差价,以及少量零售差价。

代理批发模式的第一个特点是裂变,人越多,裂变越快;第二个特点是以量计价,以量决定层级。拿货越多,价格越低,层级越高,通过晋升制度,层级之间可以互相超越,但是每家都有每家不同的代理制度,有的为了保证自下而上的良性发展,代理升级要通过业绩以及发展代理数量的双重考核。只有两者达标,再加大拿货量,才能授权升级。科学、合理的微商代理政策是每一个微商品牌成败的关键,代理批发的微商模式比较健康的微商品牌有欧陌、玫莉蔻、三里人家等等,有兴趣的可以网络深入了解。

2、平台模式微商

平台微商借鉴了直销多层返利机制,本质上是多级分销电商。它们一般以微商城或APP形式出现,类似电商平台,汇集各种商品品类。消费者购买后分享链接,其他人通过链接达成交易,则分享者获得一定返点。

3、自营零售模式微商

这个模式说简单点,就是相当于自己在微信上开了个淘宝店,然后自己到外部去找流量来变现。以深圳禾葡兰、兰亭为代表。禾葡兰有强大的前端资源——有点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源源不断输送流量。“有点牛”在全国有100多个分公司,运营本地生活指南类自媒体引流,同时在线下有3万多台照片打印机,通过扫码免费打印,将流量引到销售人员微信上,而这些销售人员每个人有4个手机左右,每个手机号微信都是美妆老师。

4、淘宝转过来的微商

因为现在淘宝系很多商家盈利状况不理想,主要是因为淘宝比价太容易,很容易变为价格战,而淘宝小二又三天两头的让你降价参加淘宝官方的活动,再加上开直通车、钻展等广告投入的成本越来越高,所以不少淘宝卖家都在出淘转微商或者是淘宝、微商并行,这帮人他们有传统电商运营经验,有现成的团队,一般来说起点会比普通人起点要高,所以可以很快的转为微商。

比如有一家叫百分之一的卖女装的淘宝金冠店,在鼎盛时期,他们家一年的销量2、3个亿,400多人的团队,但是现在成功“出淘”了,让以前淘宝的老客户慢慢的加微信个人号,转型做了微商,一年总的销量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员工从以前淘宝的400人降到了40人,以前老板忙死忙活,天天看淘宝的脸色,现在却天天轻松跑步。

5、爆款微商

这类微商一般是以个人为主,专门卖一些奇葩的产品,比如A货,黑科技产品、小动物(比如卖的小鳄鱼)、甚至各种黑五类、各种违禁品,比如耐克出了一款青花瓷的鞋,原价999元,第二天就被高仿出来了,卖300多。这类微商比较特别,擅长打游击战,专门选一些奇葩产品快速打造成爆款,然后也不求可持续性发展,卖完半年就换产品,求的是赚快钱。

6、其他微商

虽然这里叫其他微商,但是在数量上也绝对不少,而且是百花齐放,比如做各种做培训的微商,通过微信群给涉外导游、领队培训导游英语的,培训瑜伽的,教怎么做ppt的,怎么做文案的,大学里还有在付费群里随时发布各种学习、试题内参的,还有培训面相学算命的,卖**种子的,甚至脑细胞的付费社群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培训微商。再比如一些实体店微商,比如做微整形的,由于利润够大,甚至还分层级,比如先交10个人的整形美容的钱,就可以成为它的代理,那就可以拿到5折的价格,交5个人就是7折,微整形代理们就会像业务员一样疯狂给实体店导流。

Ⅶ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微商从业人数逾千万 人民日报:野蛮生长何时休?
随着电商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又一匹黑马,正从淘宝、京东等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那就是微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然而,微商发展中时常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发展代理、非法集资等症结,也使其“繁荣”备受质疑……中消协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的远程购物的投诉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那么,微商发展中有何乱象、缘何频出、如何监管、走向何方?本报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问题:假冒伪劣+代理乱象
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代理商捐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
消费者邓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购买了1788元的丰润茶,收到货物后感觉产品不值这个价,遂向商家提出退货。商家拒绝,并表示后期会有指导老师和邓小姐联系。之后一个自称是梁主任的人前后两次联系她,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应再购其他产品。邓小姐前后花去3万元,并没达到想要的效果,感觉上当受骗却又无可奈何。
让邓小姐吃了哑巴亏的,就是依托社交应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来的微商。何谓微商?笼统地说,就是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产品展示与销售的卖家。广东省消委会经多方研究,并与腾讯公司深入沟通,初步确定消费者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购物”功能选项中购买,此选项主要是京东商城的购物入口;三是通过腾讯认证的企业微信公众号销售;四是在微信朋友圈个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达成的交易。
事实上,前三种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微商,买卖双方只是借助微信来延伸触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和卖货,才是时下微商的主流,也是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最多的情形。据广东省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与售后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购买的商品没有售后服务、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商品使用出现问题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资深的网购者表示,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货。
而更为严重的乱象,已经超出了消费领域之外。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市场,很多微商已逐渐从B2C(商家到消费者)模式发展为C2C模式,即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因为一些品牌商无节制发展代理却不够负责,代理商卷款跑路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当大量低质伪劣产品通过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越来越多的人对这种病毒式扩张营销模式产生质疑:有人声称,只要有实物商品,就属于分销;另一些人则质疑,当商品真正价值和所售卖的价格相去甚远,本质上就是一种传销……
原因:虚拟身份+法律真空
通过朋友圈私下交易,仅靠个人声誉、交情等约束,不受《消法》保护,消费者维权难
“出现这些乱象,首先要归因于微商自身,生长过于野蛮快速,构成太过丰富多样。”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有多年网购经验的万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个体做海外代购的,但“鬼知道他发给你的是从海外买的正货还是不明来路的仿冒货”;还有一些,就是在广州皮具城里做“A货”的商户,明着告诉你是假货;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货物有的来自正规厂家,更有不少是“三无产品”……
而更本质的原因,则是由于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就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记者微信好友中网名为“韩智贺”的微商一语点明:“你到淘宝买东西,有平台商为你保驾护航,商家有差评会被降低星级,卖假货被投诉可能被封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以及众多的企业微信公众号等,上线时经过了严格的身份审核。与他们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边界保障。”反观微商,相较于普通网络交易,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一是依托社交软件;二是以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邀约邀请;三是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换句话说,约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对软性的个人声誉、交情、朋友互信等。卖家如果真的撕破脸皮,抛开这些约束,消费者是很难维权的;同时,消费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里买贵重东西,就很容易被宰。”“韩智贺”坦言。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解释说,由于微信购物是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若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但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在举证上难度很大,加上诉讼旷日持久,大多数消费者最后只得放弃维权。”
建议:市场竞争+信用体系
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提上日程,借助媒体宣传和舆论加强引导势在必行
当记者把这些问题提给作为流通领域监管部门的广东省工商局,求教应如何加强监管时,工商局拒绝了采访。有关专家分析说,在微商领域,单纯地高呼“加强监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对微商的“小散乱”,行政监管的成本实在是太高,而层层代理、多级转包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这恐怕就是监管部门实在“无可奉告”的原因所在。
广东省消委会专家也表示,由于许多微商是通过朋友圈转发产品信息的,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这就使得法制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在这里很难起作用。
不过,在“韩智贺”看来,不能因为一些问题的存在,就把微商“一棒子打死”:“任何行业里面都有一些害群之马,经过一段时间竞争,最终市场规律会分出优劣。”她认为,应当通过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认认真真做好产品,引导做代理的朋友认真选好产品、考察公司。
此外,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微商平台的监管和自律;同时也应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交易已经制定并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微商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尚处在兴起和发展阶段,我们建议将之纳入电子商务范围给予规范,以网络交易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长’而产生种种乱象。”

Ⅷ 什么是微商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微商确切的说应该叫微电商,是指:靠使用“微系统”,进行“微营销”,在互联网上赚钱的人员。微系统一般就是由qq,微博,微信,陌陌这些使用人数比较多的社交软件和贴吧,论坛,新闻自媒体等途径,网站以及淘宝,天猫,微店这些平台组成的直接或间接销售产品的互联网营销和成交系统。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2017年将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释放出8600亿元;

(8)微商从业人员有多少扩展阅读:

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电子商务法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据业内人士介绍,其中,前两类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电商经营者的表现形式。第三类是二审后新增的一类经营者。

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虽然“微商”并非法律专业术语,但在实践中确实大量存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新型表现形式之一,其经营者理应属于电商经营者范畴,微商与买家直接沟通时使用的微信则属于其他网络服务。

热点内容
微信三天可见我还能看到对方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5:04 浏览:114
微商神器x3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4:12 浏览:667
微信朋友圈怎么才能不压缩视频 发布:2021-08-17 15:53:58 浏览:746
af男装微商 发布:2021-08-17 15:53:01 浏览:455
微信发朋友圈文字只显示一行 发布:2021-08-17 15:53:01 浏览:775
微信怎么看对方设置不看自己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3:00 浏览:564
微商的万斯是正品吗 发布:2021-08-17 15:51:29 浏览:246
通过微信朋友圈加好友吗 发布:2021-08-17 15:50:38 浏览:802
微信发了朋友圈之后怎么修改 发布:2021-08-17 15:46:26 浏览:633
微商猜拳送手机诈骗怎么办 发布:2021-08-17 15:46:25 浏览: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