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广告审查
❶ 微信朋友圈广告,提交审核后多久能审核完成
自己提交的话可能会久一点,而且不合格容易给驳回。
一般做这个直接给腾讯的八大服务商做,费用和你自己投一样,又不用自己烦心操作,而且服务商的后台比自主投放的商户后台要更详细。
自主提交审核大概3天左右,服务商提交大概1天左右,服务商下面的代理商的话也是3天左右。
还有不懂可以私信我。
❷ 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怎么做
微信巨大的流量,让很多商家在其中投放广告,让广告也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微信朋友圈广告怎么投放?
第一步:开户
投放广告前,需要开通公众账号,然后进行微信认证,认证后开通我们的广告主功能,这个步骤需要耗时5天。
第二步:创建广告
广告创建过程中,系统会出现:品牌活动、应用下载、还是公众号推广。选一个进行下一步,接着选择形式(图文还是视频);然后选择购买方式,只有2种:排期购买还是竞价购买。
第三步:方案审核
我们可以看到微信后台,写24小时内反馈审核意见,但要注意这是工作日。如果要修改重新提交审核,DDG数字驱动建议至少提前个三个工作日准备好。
第四步:广告上线
广告上线前建议配置一些预览白名单,比如老板或者合作渠道负责人,保证让他们100%看到这次朋友圈广告,但要注意不超过40人。另外预览白名单仅限国内用户,必须有关注公众号,而且提交的是微信号,手机号、QQ号都是不行的。
第五步:效果追踪
广告投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在后台监控数据指标。在投放结束3个工作日内,还能查看结案报告,全面了解广告投放效果,后面就可以优化投放策略了。如果想让广告得到更好的优化,可以直接搜DDG数字驱动
微信朋友圈广告的投放方式有:
1. 本地推广广告
借助LBS技术,朋友圈本地推广可以精准定向周边3-5公里人群,无论您是新店开业、促销、新品上市、会员营销,朋友圈本地广告都能有效触达顾客,提高门店顾客到访。商户可以通过门店名称、城市的方式加强所在地用户对商家品牌的认知。本地推广广告不受5万元单次投放门槛限制,300元/天即可起投!便宜又灵活!
2. 原生推广页广告
打造完美品牌故事,光有内容远远不够,原生推广页广告能够更好的助力品牌在形式技术等方面提升用户观赏体验。原生推广页广告由微信朋友圈外层展示和内层原生推广页两部分组成,点击可直接打开原生推广页,体验流程自然。
3. 小视频广告
外层小视频默认播放,点击进入完整视频,同时可选择跳转链接,层层深入,将目标受众“自然地”带入故事情境之中,生动呈现品牌主张。
4. 图文广告
如同朋友圈好友动态的形态结构,文字、图片、链接可灵活自由配置,提供多样的展示形式,满足个性化的创意表达。
❸ 微信朋友圈广告是否真实
微信朋友圈的广告是否真实?这些东西虚假的肯定有很多的,因为这些没有。一些认证的东西在里面,谁都可以发?难免有虚假的东西,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❹ 微盟事件经过是什么
事故经过
2020年2月23日,因公司员工恶意破坏公司线上生产环境及数据,导致公司系统服务不可用。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
2月25日,我们紧急恢复了核心业务的线上生产环境,新用户使用不受影响,并提供老用户临时过渡方案,确保商家在数据暂时没有恢复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经营。
2月28日,我们恢复了所有业务的线上生产环境,并且开放了老用户登录,以及恢复了微站产品的所有数据。
截止到3月1日晚8点,在腾讯云团队的协助下,经过7*24小时的努力,我们已经全面找回数据。由于此次数据量规模非常大,为了保证数据一致性和线上体验,我们将于3月2日凌晨2点至8点,进行数据恢复上线演练,在此期间我们的系统将会停止服务,演练完成后系统数据回滚到3月2日的数据。
我们将于3月2晚上10点至3月3日上午9点,正式进行数据恢复上线,我们将恢复2月23日之前的数据,同时将2月23日与3月2日的数据进行合并,届时我们所有的数据恢复完成。
截止到3月1日晚8点,在腾讯云团队协助下,经过7*24小时的努力,我们数据已经全面找回,由于此次数据量规模非常大,为了保证数据一致性和线上体验,我们将于3月2日凌晨2点进行系统上线演练,将于3月3日上午9点数据恢复正式上线。
此次事故给商家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对此深感自责和愧疚,我们准备了1.5亿元人民币赔付拨备金,其中公司承担1亿元,管理层承担5000万元。在紧抓数据恢复的同时,也在同步研究商家赔付方案,我们拟定了现金赔付计划和流量赔付计划供商家选择。
同时此次事故也暴露出公司在数据安全方面出现了管理漏洞。事故发生后,我们加强了内部流程控制管理,同时邀请外部数据安全专家一起来评估数据安全保障方案,并迅速制定了一份数据安全保障计划,以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
此次事故虽由“人祸”引起,但公司管理层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孙涛勇没有对数据安全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对数据安全保障方案进行深入的评估和审查,没有聘请外部专家顾问团队对数据安全进行评估和测试,没有把数据安全管理纳入到日常管理范围。
其次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技术官黄骏伟,作为公司技术负责人,没有对数据安全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运维人员的权限进行分级和分区管理,对于数据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和引入,缺乏全局和前瞻性设计,对于安全监控体系没有执行到位。
公司执行董事兼智慧商业事业群总裁方桐舒,作为SaaS业务负责人,没有对数据安全引起高度重视,没有严格执行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并推动研发侧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赔付计划
此次事故给商家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对此深感自责和愧疚。事故发生后,公司管理层在紧抓数据恢复的同时,也在同步研究商家赔付方案。
首先针对此次赔付计划,我们准备了1.5亿元人民币赔付拨备金,其中公司承担1亿元,管理层承担50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孙涛勇承担3500万元,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技术官黄骏伟承担500万元,公司执行董事兼智慧商业事业群总裁方桐舒承担500万元,公司执行董事兼智慧营销事业群总裁游凤椿承担500万元。
其次整个赔付方案中,我们既要考虑商家因系统不可用而造成的利润损失,同时也要考虑系统不可用而带来的流量损失,因此我们的赔付计划做了两个不同的方案供商家任选其一。
01
现金赔付计划
我们会针对因系统不可用期间商家边际贡献利润额进行赔付,具体公式计算如下:
边际贡献利润额=日均收入×行业平均边际贡献利润率×系统故障时间
(其中日均收入等于该商家在2020年2月17日晚7点至2020年2月23日晚7点在微盟系统中产生的实际成交额除税后的平均值;边际贡献利润率是指在收入(不含税)基础上扣除商品成本、仓储及物流费及推广费、销售佣金等与商品服务销售及交付过程直接相关的费用之后的边际贡献利润占收入的比例;行业边际贡献利润率最终参考值将以研究机构公开报告为准;系统故障时间自2月23日晚7点至3月3日上午9点)
02
流量赔付计划
我们会针对因系统不可用期间的商家给予腾讯广告50000曝光次数进行流量补偿,并且提供账户运营服务,同时再延长SaaS服务有效期两个月。
(其中腾讯广告包括微信朋友圈广告、微信公众号广告、小程序广告等;曝光次数是指该广告被用户看到的次数;运营服务包含广告的创意策划、素材制作、投放执行、数据分析、账户优化、数据报表等运营服务)
最后我们所有的赔付将通过线上赔付系统完成,公司将在接下来一个月左右开发完成线上赔付系统,届时商家可通过登录微盟商户后台,点击申请赔付即可完成。
数据安全保障计划
此次事故暴露出公司在数据安全方面出现了管理漏洞。事故发生后,我们内部在系统自查的同时邀请外部数据安全专家一起来评估数据安全保障方案,现公布措施如下:
措施一: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全面加固与整改,加强运维平台治理
1、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涵盖权限、监控、审计方面),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
2、使用腾讯云CAM权限系统进行云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和最小集权限制度,对高危险动作执行二次授权制度;
3、建立科学、高效、安全的网络策略,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和生产环境进行严格隔离;使用腾讯云堡垒机替换自建堡垒机,进行细粒度权限分级和授权管理,同时严格审计堡垒机操作日志,发送安全审计报表;
4、加强运维安全流程学习,职业道德学习,法律学习等。
措施二:加强灾备体系的建设,做到多云异地冷备1、建立多云灾备体系,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区建立全备份的冷备系统架构;2、借助腾讯云的IAAS的底层服务能力,建立高可用的同城双活架构;3、云上所有的云主机,启用每天的快照策略,保证全量和增量备份;4、所有非结构化数据,使用腾讯COS对象存储系统进行归档保存,启用COS的多异地复制功能,数据存放多地,并且COS
冷存储,确保数据只增不减;5、建立月、季度级别的定期演练机制和制度 。
措施三:基础设施全力上云1、借助腾讯云数据库MySQL的数据高可用和安全体系,逐步放弃自建数据库服务
,迁移到腾讯云数据库(CDB),快速具备数据库跨可用区和异地灾备的能力;2、黑石1.0物理机全面升级黑石2.0,全面使用云主机。
致谢
此次事故给商家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我们也要感谢在至暗时刻仍然选择信任我们的商家、服务商、合作伙伴、投资人以及所有关心微盟的朋友们,最后再特别感谢腾讯云团队!
微盟团队
❺ 有人恶意在微信朋友圈发我照片、恐吓、辱骂损害我名誉的,可以报警或起诉吗对方可以判什么罪
可以报警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规定了侵害名誉权行为的基本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侵害名誉权责任如何认定作出了进一步解释。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根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的。
撰写、发表文学作品, 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认定为名誉侵权。
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上述情形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名誉侵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名誉侵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 没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名誉侵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新闻机构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不应认定名誉侵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新闻机构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两种情况: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机构擅自发表,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对提供者一般不认定名誉侵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前述构成名誉侵权的,新闻机构应承担责任。
新闻机构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名誉侵权。但主要内容失实,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5)微信朋友圈广告审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使用他人的肖像来达到自己一定的经济目的。如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陈列在照相馆的橱窗内,或用来作广告、商标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❻ 为什么微信集赞过不了审核 后台通知说是诱导分享,有非法营销之嫌(他没说)。但只要看了内容就知道我
你把你要发表的内容做到照片上去显示、这样你只要发表照片就可以连文字一起发了!我也是这样弄的^_^
❼ 微信朋友圈里面的广告是怎么弄的
微信朋友圈广告的投放方法:
首先你要有自己的公众平台,而且是要认证过的,目前不支持个人认证,只能是企业认证,也就是说个人是没有发朋友圈广告的条件的;
❽ 朋友圈广告推广未通过审核如何退款之前弄了一个微信朋友圈广告推广,但是没有审核通过,请问如何退款付
广点通没有审核通过,可以申请退款的
❾ 微信朋友圈广告审核只能在周内吗周六周日可以进行审核吗
应该每天都有审核,周六和周日应该是有人值班的,可能会慢一些。一般都是三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