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朋友交流 » 乱发微信朋友圈的后果

乱发微信朋友圈的后果

发布时间: 2021-08-11 01:30:56

1.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也就是说在微信、微博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传播诽谤他人的消息,当点击量与转发次数超过一定数量时,就会被认定为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光凭法条的原文想必不少人还是对此没有一个直观的概念,以下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条新增法条的主要内容 。

例:某网民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故意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消息,并大肆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造成该地区人们出现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该网民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编造多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的假消息,符合法条中所述“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然后其又在微信上大肆传播,满足“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个行为已经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条件,再加之其传播的消息造成了该地区人们的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网民已经构成了犯罪,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警方希望广大网民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言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2. 在微信朋友圈乱发别人的照片骂人怎么处理

举报倾权。会被封朋友圈。谢谢。给个好评。

3. 有人恶意在微信朋友圈发我照片、恐吓、辱骂损害我名誉的,可以报警或起诉吗对方可以判什么罪

可以报警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规定了侵害名誉权行为的基本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侵害名誉权责任如何认定作出了进一步解释。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根据《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的。

撰写、发表文学作品, 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认定为名誉侵权。

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上述情形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名誉侵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名誉侵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 没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名誉侵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新闻机构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不应认定名誉侵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新闻机构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两种情况: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机构擅自发表,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对提供者一般不认定名誉侵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致他人名誉受损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前述构成名誉侵权的,新闻机构应承担责任。

新闻机构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名誉侵权。但主要内容失实,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名誉侵权。

(3)乱发微信朋友圈的后果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使用他人的肖像来达到自己一定的经济目的。如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陈列在照相馆的橱窗内,或用来作广告、商标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4. 未经别人同意,在微信朋友圈私自转发别人视频或照片负法律责任吗

这是一种侵犯个人肖像,隐私权的行为,如果对方因此受到某种侵害。 名义上,或利益上的损失,你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方提供维权相关证据,你就得负法律责任。

5. 发朋友圈与微信群的违法言论哪种严重

发朋友圈与微信群的违法言论,哪种严重?这两样都非常严重,违法言论根本就不应该发,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不准任何的违法言论,对国家不利的言语都不要随便发,要发就发一些正能量了,像上的一些好的东西

6. 微信中毒了乱发朋友圈怎么办

这是中了木马病毒的后果,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就应该把手机恢复到出厂设置,重新下载微信即可。

7. 如果某个人,不经过我同意,就把我跟他聊天的记录,发在微信朋友圈里,然后对我造成不良影响,他违法吗

因为什么给你造成了不良影响,是你自己的话还是他的话,恐怕是前者吧,下次出言谨慎点吧,这点事要说违法行为有点牵强了,你要考虑国情啊

8. 微信朋友圈到底该不该发感触和体会 会不会影响到别人 可不可以诉苦

只要不是伤害到别人或者关于别人隐私的信息,都可以在微信朋友圈上发表的。

9. 微信朋友圈,别人发我的照片和姓名歪曲事实,对我的工作和生活已经造成了严重影响,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

可以起诉,他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和姓名权,但问题的本质你要先了解清楚,最初是你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要保证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要保持你的有利立场,若是保证不了或者还想做朋友,就私了吧,毕竟欠的钱也不多以前还做过朋友

热点内容
微信三天可见我还能看到对方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5:04 浏览:114
微商神器x3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4:12 浏览:667
微信朋友圈怎么才能不压缩视频 发布:2021-08-17 15:53:58 浏览:746
af男装微商 发布:2021-08-17 15:53:01 浏览:455
微信发朋友圈文字只显示一行 发布:2021-08-17 15:53:01 浏览:775
微信怎么看对方设置不看自己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3:00 浏览:564
微商的万斯是正品吗 发布:2021-08-17 15:51:29 浏览:246
通过微信朋友圈加好友吗 发布:2021-08-17 15:50:38 浏览:802
微信发了朋友圈之后怎么修改 发布:2021-08-17 15:46:26 浏览:633
微商猜拳送手机诈骗怎么办 发布:2021-08-17 15:46:25 浏览: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