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法官微信朋友圈
1. 将老赖名单精准投放朋友圈结果发生了什么
12月8日报道,微信朋友圈是眼下最普及的社交工具,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就利用微信朋友圈可以投放广告的功能,以“老赖”的住址等身份信息为目标条件,每天以10万条的数据量,精准推送“老赖”名单。12月5日,一些“老赖”的照片开始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这不,才两三天的时间,就有3名“老赖”招架不住了,主动找执行法官,哭着求着说要还钱。
据悉,此次微信朋友圈推送“老赖”名单中,有“老赖”的高清头像、具体名字、身份证号、执行案号和未履行金额等信息。此次推送,从12月5日开始,将连续推送10天。
给脸不要脸,现在丢脸丢到家了,才知道还钱,就应该这样让老赖无处躲藏!
2. 法官让原告被告互相加微信可以不加吗
可以啊,法官就是希望你们自己解决了,他好没事了
3. 等待宣判的日子法官为了帮原告私下给被告发微信吗
那不一定。其实在宣判前都是可以调解的 除非是刑事案件 否则调解结案是最好的选择
4. 微信内容怎样才能让法官支持
这是我找到的资料,感谢前辈: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5. 法庭开庭时在未经过法官允许的情况下,原告用手机拍摄视频并且发微信
首先,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其次,该原告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应该追究相关责任。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6. 我也在打官司,微信欠款官司,法院也让我提供微信证明是对方本人使用请问下你找到开微信证明的办法了吗
在确定是个人赌债这一事实的基础上,最好的办法就是请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欠款是个人赌债。当然一切都要以事实为依据,做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
7. 法官用微信方式传递传票给被告人算不算接收成功了呢
法院不会以微信方式传递传票给被告人; 法院发传票是通过邮政传递被告人。
凡是电话、短信的方式传票不可信,以防被骗。
8. 法官微信断案是怎么回事
夫妻两人发生纠纷之后,丈夫不辞而别,随朋友一起去澳大利亚打工,9年时间杳无音信,妻子无奈诉至霍邱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两人离婚。3月23日,承办法官巧用微信平台,对该起离婚案件做出了圆满的处理。
9. 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人为什么突然加法官微信
案件已经执结,不再属于当事人,如果在之前有过电话联系并保存在通讯录中,微信会自动推荐为好友。如果双方没有意见,为方便以后法律咨询,不涉及职务行使,加上微信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