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傳銷與微商傳銷的區別在哪
A. 什麼是微商與傳銷有什麼區別
微商的定義: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微商和傳銷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2、模式不同
微商:微商有產品,主要做零售方面,模式上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
傳銷:一般沒有產品,模式上來說拉人頭盈利。
3、行為不同
微商:是合法銷售產品的零售行為。
傳銷:是國務院禁止的行為。依據《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的表述,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傳銷經營活動。
(1)網路傳銷與微商傳銷的區別在哪擴展閱讀
傳銷危害:
1、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引發社會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會騷亂。
2、傳銷的本質在於通過發展下線實現財務的非法轉移與聚集,並未創造社會價值,這是它與正常營銷的本質區別。
3、 傳銷不是國家行為,也不可能是國家行為。雖然給當地帶來經濟刺激,促進了消費,但其本身組織行為對大多數參與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危害,違反了人類正常生活和活動。
如何識別傳銷: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B. 互聯網中的微商與網路傳銷到底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說實話,我覺得沒什麼區別,只是看有些微商和網路傳銷確實能賺到錢而已。現在這些網路類的微商呀傳銷呀都改變模式了,現在還多都拿實體產品來做有價品,然後在這產品的成本基礎上再加一些虛擬價值(及除開產品本身賣價以外的虛高價格),然後在利用這個虛擬價值引人進去 ,從而規避國家法規,拉一人得多少錢,發展下線啥的,呵呵,你進去後賺的是小本,大頭都被公司吃了。
C. 微商與傳銷的差別在哪
1、微商:微商只是利用移動互聯網上的某種平台賣貨的,我們都可以稱為微商。比如,微信,陌陌,手機上的微博,QQ等其他平台,也可以理解為用手機上的平台賣貨的我們都稱之為微商。微商也是電子商務的一種,也是商家。商家的目的是賣貨,只要你是為了賣貨,把貨賣給了消費者,你就是一名合格的微商。
2、傳銷:現在多數代理式的微商都屬於傳銷,因為多數只是為了掙代理費,根本不管貨品能不能賣出去。貨不是賣給了消費者,而是賣給了代理。大家試想一下,商人是幹嘛的,當然是賣貨的,貨都賣不到消費者手中,好多商家也開始模仿微商,招代理,讓下線代理了貨,只要錢一交,能不能賣出貨就不管了。
D. 請問微商和傳銷有區別嗎
區別一、兩者的含義不相同。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微商主要是指利用新型社交軟體推銷產品,是基於互聯網的一種傳播。
區別二、兩者的發展形式不相同。
傳銷是虛假的公司,虛構的產品,什麼都是空的,就只是讓你拉人頭,從入會費或者加盟費中提取少量提成。而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區別三、兩者線上線下發展人員不同。
傳銷以拉人頭為目的,並通過新加入會員的去發展新的會員模式為賺,中途受到監視,威脅,洗腦讓會員沉入其中。微商則以銷售為目的並發展客戶為代理,從而達到銷售裂變,銷量提升。
區別四、兩者繳納的費用不相同。
傳銷以會員費或者購買額定消費產品入會形式,而且穿金戴銀吸引眼球並為之心動的加入,到最後血本無歸。而微商是低門檻甚至零門檻成為其代理,無需存庫,無需壓貨的營銷模式。如果碰到微商代理要低價購買大批產品回來賣,那麼就要注意,是不是打著微商形式來傳銷。
區別五、兩者活動的地點不相同。
做微商的人活動地點基本很穩定的並且位置比較繁華要不附近人口較為集中,地址可以從微信以及發貨地址很容易知道是不是穩定點。做傳銷的人大部分居住無固定點,經常變換,以及遠離繁華地段,居住偏僻,以防被查被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微商
網路-傳銷
E. 微商和傳銷的區別在哪裡
如今的微商和傳銷都有所演變,起初微商是一些依靠微信,QQ等交流軟體銷售產品的人群。但是也出現一小部分微商借用傳銷模式發展下線的行為。傳銷也是一樣,起初是靠人與人之間的聯系發展下線,但是現在也網路上有所發現。
區別:微商目前沒有法律明確其為違法,但是傳銷是犯罪。
F. 網路傳銷的特徵是什麼比起傳統傳銷有什麼不同之處
網路傳銷與傳統傳銷的區別
1、利用的渠道不同,網路傳銷利用網站作為傳銷平台,從傳銷傳統的實物產品發展為純粹以發展會員獲得獎金為目的,有些付費方式都是網上支付,完全「電子商務化」了。
2、網路傳銷比傳統意義上的傳銷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
3、互聯網傳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國內,也是遍地開花。
網路傳銷的特徵如下:
1、虛擬性
網路是一個虛擬空間,非法傳銷者利用網路這一特徵,藉助高科技、電子商務等名義,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會員得到的僅僅是虛擬的網路空間(所謂的電子商務包,也不過就是租用該公司的伺服器空間),從傳銷傳統的實物產品發展為純粹以發展會員獲得獎金為目的,有些付費方式都是網上支付,完全「電子商務化」了。
2、欺騙性
利用網站作為傳銷平台,比傳統意義上的傳銷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該些傳銷網站多打著遠程教育、培訓個人創業、電子商務的旗號吸引人,掩人耳目,遮蓋其發展會員(下線)牟利的本質。
3、隱蔽性
與傳統傳銷相比,網路傳銷隱蔽性更強。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並且都有各自的登陸密碼,彼此之間的聯系主要通過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工具(icq)來完成。
並且,網站還要求匯款一律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這就避免了傳統傳銷中下線與上線必須見面的情況,操縱者由明轉向暗,躲在幕後,萬一下線被執法部門查獲後,上線也能馬上逃之夭夭。
4、跨地域性
互聯網傳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國內,也是遍地開花。但由於屬地管轄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門只能就本轄區的傳銷活動進行監督,對全國性的傳銷無法從源頭上切斷。
同時,調查取證上也是困難重重。而對於跨國的網路傳銷,由於網站注冊地在國外,國內沒有工商登記機構,因此面臨著法律適用和國際管轄權的問題。而且僅僅依靠一國的力量難以有效打擊,需要國際社會的通力合作,但如今的各國對傳銷褒貶不一,要達到法律標準的一致極其困難。
5、查處被動性
網上資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門要在數以億計的信息中發現非法傳銷的蛛絲馬跡談何容易。更何況,傳銷網站多以注冊用戶輸入密碼的方式才能登錄,一般用戶無法瀏覽其內容,而且網站管理不在工商監管范圍內,因此工商部門無法依職權主動對可疑網站進行監管,獲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導致工商查處網路傳銷極為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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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傳銷的種類
1、實物推銷
這種是傳統傳銷的「網路版」,藉助互聯網推銷實物產品,發展下線。但這種模式過分明目張膽,已經被逐漸拋棄。
2、廣告點擊
另一種是靠發展下線會員增加廣告點擊率來給予傭金回報,通過網路瀏覽付費廣告獲得積分,並由單一的點擊廣告發展為點擊廣告、收發email、在線注冊等多種方式並存。這種在線注冊多為免費的,在我國發現不多,但對維護網路個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郵件騷擾造成極大威脅。
3、mlm模式
也是我們目前發現最多、查處最多的,是所謂的多層次信息網路營銷(mlm)模式。案例:崑山工商局經檢大隊查獲的利用北京歐亞偉業國際商務有限公司網站傳銷一案中,當事人採取的傳銷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
具體的規則是:會員發展下線包括左、右兩個消費區,既要發展左右兩個分支,左右分支人數發展比例在1:2或2:1(兩邊之和等於3,稱之為一組)范圍內為有效,發展第一組後可積6分,相應的獲得獎金600元;
發展2-1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450元;發展11-10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350元;發展到第100組後,每組可獲得獎金300元,每周各會員最高獎金額度為3.5萬元。以此類推,下線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發展會員。
在此案中,拉人頭取代了傳統的商品銷售方式,但本質仍是以下線交納的入會費來支付上線的獎金,是一種典型的金字塔型的傳人傳銷。
4、廣告提成
近些時候,網上「雲廣告」盛行,由此非法組織利用雲廣告概念進行非法傳銷。因為網路傳銷隱蔽性和欺騙性,很難讓廣大網民區分,一般人只以為是「網賺」或者是「廣告位」,加上近幾年廣告在網上的大量流行,廣告位的租金越來越貴,所以非法組織利用這一背景,提出花錢買廣告位,然後拉取下線買廣告位從而獲得「提成」的新模式。
因為網路的傳播速度快,所以這類組織往往很快獲得大量利潤,並很快逃之夭夭,網站IP一般使用國外大型代理,給網警的查處工作也造成很大困難。提醒廣大網民關注,細心區分,並請教相關專業人士。
G. 微商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微商:指通過一系列的微服務商家(微博、微信、微視、博客、QQ、空間及其他微軟體等)社交軟體投放微廣告,以達成交易的商業模式。微商傳銷,主要是利用高額提成的騙局,將一些質量低劣,低成本的商品以高價賣出(主要是,通過微信、空間等社交軟體轉發出去,以騙取自己朋友圈朋友購買其質量不好的,價格番數倍的產品)。
如果微商運營不好就會變成微商傳銷,微商傳銷(昆明最多)指通過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轉發出去的,購買成功後,給予40%以上提成(其實質成本價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東西賣價100元,給予轉發者40元後,自己賺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轉發投放廣告,無給予別人高額提成說法。
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的特徵是
一,交會員費或者代理費獲得加入資格,不管有沒有產品;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二,發展下線獲取提成,也就是說參加者的工資的來源,是參加者的下線所交的錢里的提成;
三,首先為參加者提供各種服務(色情也不例外),然後脅迫交費成為會員,否則報警。
四,現在新出的一種微商傳銷,其團伙說只要通過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轉發出去的,購買成功後,給予40%提成(其實質成本價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東西賣價100元,給予轉發者40元後,自己賺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轉發投放廣告,無給予別人高額提成說法。
五、組成上下級關系,層層返利。
傳銷禁止條例是2005年頒布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資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認購商品等方式等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繼續發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買自賣
傳銷銷售對象則以自己為主,自己購買公司的產品(如商店價值25元的牙膏,傳銷者會說是原價100元的牙膏,交了的會員費後打三折33元),並把這種銷售方式推廣給下線,下線其實就主要以自己親朋好友為發展對象。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是一種害人害己、為少數頂級上線牟取暴利的騙術。
H. 看傳銷直銷和微商三者的區別
傳銷直銷和微商三者的區別:
1、加入門檻
傳銷:直接繳納高額費用加入會員。
直銷:「合法直銷企業」應該以認購市場合理價格的產品使用之後,自主選擇是否成為會員(消費者)或升級成為公司認可的直銷員(銷售員)。
微商:只要購買產品、囤貨就可加入,無需專業資質認證。
2、有無依託優質產品
傳銷:非法傳銷公司所依託產品是無價值但價格離譜的產品,一套價值幾十元的化妝品定價上千。
直銷:國家要求「合法直銷企業」必須要有自己的生產基地和研發基地,配備標准GMP生產車間,產品必須多元化且具有一定功效。
微商:絕大部分產品都是中小企業生產的,部分產品無正規保障。
3、產品有無流通市場
傳銷: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發展下線的樣本或宣傳品。
直銷:國家要求「合法的直銷企業」必須要有實體店面,或大型商場和葯店可見,在市場上有專業的直銷員進行講解產品專業知識和使用方法。
微商:微商品牌僅在朋友圈銷售,容易招致親友反感。
4、有無退貨保障制度
傳銷:非法傳銷一旦銷售無法退換貨,或想方設法給退換貨顧客製造障礙。
直銷:但凡「合法正規的直銷企業」必須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換貨保障。
微商:絕大多數微商品牌無完善的退換貨機制。
5.有無店鋪經營
傳銷:非法傳銷無實體店鋪銷售,以民房為據點從事拉人頭洗腦活動。
直銷:「合法直銷企業」在經營許可區域必須要有一定數量實體店鋪和地面工作室來服務當地消費者。
微商:無證上崗,有微信就能經營,消費者維權難。
6、合法性
傳銷:非法謀取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違法行為。
直銷:拿到直銷牌照的直銷企業是合法的,而一旦採用多層級、跨區域銷售,也是違法。
微商:國家並沒有對微信等社交平台上無店經營頒布相關法律法規,不合法但也不違法。
I. 網路上的微商跟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招代理的微商就是傳銷,不招代理的一般都是代購或者是給自己實體店多個渠道買貨後者才算真正的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