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大調查
Ⅰ 什麼是微商,微商如何定義它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發布的《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顯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從業者近3000萬人,微商品牌銷售額達到5000億元。
2017年將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釋放出8600億元 ,《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中資料顯示,美妝、針織、母嬰、大健康、農特占據著微商主要市場份額。
(1)微商大調查擴展閱讀:
微商一直以來就被各種爭議所包圍,營銷方式混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缺乏監管,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的這幾種情況,雖然和傳統的傳銷不盡相同,但怎麼看都有點傳銷的影子。
微信中疑似傳銷的營銷模式普遍採用分級代理制度:做代理無需加盟費用,直接購買貨物就可以成為銷售代理;品牌代理有多個層級,拿貨越多,層級越高,而最高等級的代理商則需要一次拿貨數萬元以上。
成為代理後,就可以發展次級代理,也就是俗稱的下線。每個層級的代理拿貨價格不同,賺層級差價得到的收入要遠高於直接銷售,越高級別的代理依靠發展下級代理獲得的收入越多。
Ⅱ 我是微商賣煙的,今天突然刑偵大隊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一下協議調查,知
你這個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有人舉報你了,不過煙這種是國家特許商品,一般人是不準許賣的。
Ⅲ 做個調查:目前有多少人在做著微商呢
大概是微信人群的20分之一,顯然很多了,
Ⅳ 中國最大的微商公司被一鍋端了,該不該深入調查
應該深入調查一下,一家大微商倒了,後邊還有許多沒有發展起來的小微商團隊。應該將之扼殺在萌芽中。打著微商幌子的傳銷模式只是在最近幾年才出現。許多人不太了解它的本質,經常認為它是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所以他們一個接一個地「湧入風口」,但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投網。事實上,大多數受害者是生活過於悠閑的年輕女性,如低薪和無所事事的員工、家中有孩子的母親,以及生活在大學里的大學生。
想像一下,如果這是一個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的電子商務平台,那麼這是吸引遊客消費的正確方式。在一些人消費了商人賺的錢後,他們自然不會擔心沒有新的商人進來。然而,他們一再誘導訪客開店創業。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Ⅳ 微商為什麼發展的這么快
第一:智能手機的普及 你可能沒有電腦,但是你絕對有一部智能手機,智能手機的誕生是推廣微商快速發展的前提,我們隨處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不管什麼時候,不管在哪裡,你都會看到有很多人在玩手機。
第二:移動通訊網路的快速發展 在上面我們也說過,在幾年以前,即便是有隻能手機,上網也是一個大問題,微商照樣不會像現在這樣發展的兇猛。三大運營商對自己的產品不斷的完善與升級。3G\4G網路的誕生,在信息傳播的速度上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現在我們依然在使用3G\4G網路,還有wifi的普及。
第三:即時通訊工具微信的誕生 其實在微信沒有出現之前,微商已經誕生了,只是還不是很熱,很火。大家還記得微信沒有誕生以前,很多朋友通過各大論壇,貼吧,微博等方式傳播自己的信息和產品嗎?但是自從微信誕生了以後,功能強大,使用也極為的方便,深受到廣大朋友們的喜愛和青睞。現在五六十歲的爺爺奶奶他們也在使用微信。每天的信息量遠遠超過微博在最鼎盛時期的信息量。
第四:年輕人的創業意識越來越強 現在的年輕人,尤其是90後的小青年,甚至是00後的,我是做微商培訓的,我接觸了很多上初中,高中的學生,他們已經開始創業了,他們也在做微商,想通過學習之餘的時間賺一些零花錢(這里我是不建議初中高中的學生做微商的),大學生更不用說了,上班族,創業族,寶媽族這些都是微商的主力軍。所有的微商創業者女生居多。
第五:微商的商業模式的特殊性 因為微商的商業模式和其他的商業模式都不一樣,首先不用投資太多,這對很多想要創業的人來說,無意是一個挑戰的機會。其次,難度很低,我們調查了很多做微商的,他們開始都是認為做微商很簡單,不就是在微信朋友圈發發廣告嗎?再次,大學生有著對互聯網的敏感和未來的憧憬,對未來有很大的構想,思想也比較單純,同時學歷很高,他們分析之後覺得微商很適合自己。上班族不滿足當前的收入和報復,通過工作之餘的時間做做微商來增加自己的額外收入。寶媽族在家裡帶孩子,微商這個工作再適合他們不過了。大家都是利用空閑時間,業余時間,碎片時間運作微商。既不耽誤當前的工作和事情,也不影響自己的生活,
Ⅵ 微商從業人數逾千萬 人民日報:野蠻生長何時休
微商從業人數逾千萬 人民日報:野蠻生長何時休?
隨著電商和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又一匹黑馬,正從淘寶、京東等千軍萬馬中沖殺出來,那就是微商。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微商的從業人數已逾千萬,市場規模超過900億元。然而,微商發展中時常出現的假冒偽劣商品盛行、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以及商家無節制發展代理、非法集資等症結,也使其「繁榮」備受質疑……中消協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國消協組織2015年受理的遠程購物的投訴有20083件,網路購物佔比達95.41%,其中以微商為代表的個人網路商家成為投訴熱點。那麼,微商發展中有何亂象、緣何頻出、如何監管、走向何方?本報記者為此展開調查。
問題:假冒偽劣+代理亂象
消費者投訴集中在商品質量與售後保障方面,代理商捐款跑路現象屢見不鮮
消費者鄧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購買了1788元的豐潤茶,收到貨物後感覺產品不值這個價,遂向商家提出退貨。商家拒絕,並表示後期會有指導老師和鄧小姐聯系。之後一個自稱是梁主任的人前後兩次聯系她,提出根據實際情況應再購其他產品。鄧小姐前後花去3萬元,並沒達到想要的效果,感覺上當受騙卻又無可奈何。
讓鄧小姐吃了啞巴虧的,就是依託社交應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來的微商。何謂微商?籠統地說,就是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進行產品展示與銷售的賣家。廣東省消委會經多方研究,並與騰訊公司深入溝通,初步確定消費者微信購物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借微信平台進行商品或店鋪的推廣,但最終的交易行為主要發生在淘寶等傳統網路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購物」功能選項中購買,此選項主要是京東商城的購物入口;三是通過騰訊認證的企業微信公眾號銷售;四是在微信朋友圈個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過個人微信公眾號達成的交易。
事實上,前三種都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微商,買賣雙方只是藉助微信來延伸觸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朋友圈推廣和賣貨,才是時下微商的主流,也是出現商品質量問題、引起消費糾紛最多的情形。據廣東省消委會分析,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商品質量與售後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購買的商品沒有售後服務、商品有質量問題不能退貨,商品使用出現問題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資深的網購者表示,微信上銷售的所謂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貨。
而更為嚴重的亂象,已經超出了消費領域之外。為了在更大范圍內拓展市場,很多微商已逐漸從B2C(商家到消費者)模式發展為C2C模式,即通過品牌商找一級總代理,由一級總代理往下層層發展代理商銷售產品。
記者調查發現,一方面,因為一些品牌商無節制發展代理卻不夠負責,代理商捲款跑路現象屢見不鮮;另一方面,當大量低質偽劣產品通過層層代理層層加價,越來越多的人對這種病毒式擴張營銷模式產生質疑:有人聲稱,只要有實物商品,就屬於分銷;另一些人則質疑,當商品真正價值和所售賣的價格相去甚遠,本質上就是一種傳銷……
原因:虛擬身份+法律真空
通過朋友圈私下交易,僅靠個人聲譽、交情等約束,不受《消法》保護,消費者維權難
「出現這些亂象,首先要歸因於微商自身,生長過於野蠻快速,構成太過豐富多樣。」家住廣州市天河區,有多年網購經驗的萬女士告訴記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個體做海外代購的,但「鬼知道他發給你的是從海外買的正貨還是不明來路的仿冒貨」;還有一些,就是在廣州皮具城裡做「A貨」的商戶,明著告訴你是假貨;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貨物有的來自正規廠家,更有不少是「三無產品」……
而更本質的原因,則是由於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關專家所指出的,絕大多數微商沒有主體資格證明,就導致經營者的身份呈現虛擬化特性。「這也就決定了維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關系和人際信任。」記者微信好友中網名為「韓智賀」的微商一語點明:「你到淘寶買東西,有平台商為你保駕護航,商家有差評會被降低星級,賣假貨被投訴可能被封店;京東商城、蘇寧易購以及眾多的企業微信公眾號等,上線時經過了嚴格的身份審核。與他們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邊界保障。」反觀微商,相較於普通網路交易,存在諸多不同之處:一是依託社交軟體;二是以個人賬號為基點向其好友小范圍發出邀約邀請;三是沒有實名登記、繳保證金、信用評價、第三方支付保護等規則的限制。
「換句話說,約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對軟性的個人聲譽、交情、朋友互信等。賣家如果真的撕破臉皮,拋開這些約束,消費者是很難維權的;同時,消費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裡買貴重東西,就很容易被宰。」「韓智賀」坦言。
對此,廣東省消委會解釋說,由於微信購物是公民個人私下交易或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商品、接受服務,若發生消費糾紛,並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只有通過民事訴訟的辦法來解決。「但民事訴訟中,基於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消費者在舉證上難度很大,加上訴訟曠日持久,大多數消費者最後只得放棄維權。」
建議:市場競爭+信用體系
將微商納入法律規范范疇提上日程,藉助媒體宣傳和輿論加強引導勢在必行
當記者把這些問題提給作為流通領域監管部門的廣東省工商局,求教應如何加強監管時,工商局拒絕了采訪。有關專家分析說,在微商領域,單純地高呼「加強監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對微商的「小散亂」,行政監管的成本實在是太高,而層層代理、多級轉包更增加了監管的難度。這恐怕就是監管部門實在「無可奉告」的原因所在。
廣東省消委會專家也表示,由於許多微商是通過朋友圈轉發產品信息的,並未在工商部門注冊,交易時採用微信私下轉賬的方式,這就使得法制化的、規范化的監管手段在這里很難起作用。
不過,在「韓智賀」看來,不能因為一些問題的存在,就把微商「一棒子打死」:「任何行業裡面都有一些害群之馬,經過一段時間競爭,最終市場規律會分出優劣。」她認為,應當通過媒體宣傳和輿論引導,倡導認認真真做好產品,引導做代理的朋友認真選好產品、考察公司。
此外,廣東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還建議,一方面要加強微商平台的監管和自律;同時也應盡快將微商納入法律規范范疇。「目前,我國針對網路交易已經制定並公布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網路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條款規范指引》《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等法律、法規,但微商作為一種新興的消費模式,尚處在興起和發展階段,我們建議將之納入電子商務范圍給予規范,以網路交易的方式進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長』而產生種種亂象。」
Ⅶ 微商代理等級稱呼大全,微商代理等級都怎麼稱呼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
(7)微商大調查擴展閱讀
其實,微商一直以來就被各種爭議所包圍,營銷方式混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缺乏監管,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的這幾種情況,雖然和傳統的傳銷不盡相同,但怎麼看都有點傳銷的影子。
微信中疑似傳銷的營銷模式普遍採用分級代理制度:
1、做代理無需加盟費用,直接購買貨物就可以成為銷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個層級,拿貨越多,層級越高,而最高等級的代理商則需要一次拿貨數萬元以上;
3、成為代理後,就可以發展次級代理,也就是俗稱的下線。每個層級的代理拿貨價格不同,賺層級差價得到的收入要遠高於直接銷售,越高級別的代理依靠發展下級代理獲得的收入越多。
Ⅷ 我想做微商怎麼加入
第一,你必須要學會如何通過網上的各種渠道進行引流
第二,引流的客戶必須是精準客戶或者是潛在客戶,不能盲目的引流。
第三,欲速則不達,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快速見效的。特別是做這個的,需要的是一個量的積累。
第四,新手你必須要持有一個良好的心態。
第五,必須記住得有個系統的學習,別盲目跟風。
Ⅸ 微商老大發給我的貨少了,貨錢也是她找人墊的,現在她還知道我的身份證信息,怎麼辦我應該還多少錢給她
調查清楚貨是怎麼丟的,如果是被盜,趕緊報警並向微商老大說明情況,如果貨物丟失和你有直接關系且和他人無關,就按貨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付,如果微商老大提出不合理要求可以選擇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