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微商傳銷
⑴ 微商是傳銷嗎
微商是基於移動社交媒體的商家。 現在主要是微信較多。 微商就是通過微信賣貨,開微店,朋友圈賣貨,陌陌賣貨,都一樣的。這個只是手段,但是現在圈子很亂,有很多人就靠招代理賺錢,但是那些是低級的,還是有很多人賺到了錢的。這個就是要你自己去分辨了,行業前景很不錯,18年微商成交額有望8000億。
⑵ 微商傳銷為什麼不打擊
你確定不要入門費?確定不取中間利益,取的少了可以,因為他們也在辛苦,現在的微商是取的中間利益太大了,我感覺和傳銷基本一樣,只不過是換了種方式去騙朋友,不過有些還是很可以的,我只說其中一部分
⑶ 什麼是微商與傳銷有什麼區別
微商的定義: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微商和傳銷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2、模式不同
微商:微商有產品,主要做零售方面,模式上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
傳銷:一般沒有產品,模式上來說拉人頭盈利。
3、行為不同
微商:是合法銷售產品的零售行為。
傳銷:是國務院禁止的行為。依據《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的表述,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傳銷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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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危害:
1、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引發社會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會騷亂。
2、傳銷的本質在於通過發展下線實現財務的非法轉移與聚集,並未創造社會價值,這是它與正常營銷的本質區別。
3、 傳銷不是國家行為,也不可能是國家行為。雖然給當地帶來經濟刺激,促進了消費,但其本身組織行為對大多數參與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危害,違反了人類正常生活和活動。
如何識別傳銷: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⑷ 微商傳銷有什麼利弊
判斷一個行為是否為傳銷行為,主要看該行為是不是具有傳銷犯罪的幾個要素,如符合以下條件的,則屬於傳銷行為。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⑸ 微商傳銷一樣的模式為何沒人管
如確屬傳銷,應當依據《禁止傳銷條例》處罰。
《禁止傳銷條例》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傳銷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依法查處,並為舉報人保密;經調查屬實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傳銷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停止相關活動;
(二)向涉嫌傳銷的組織者、經營者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傳銷的經營場所和培訓、集會等活動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涉嫌傳銷的有關合同、票據、賬簿等資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專門用於傳銷的產品(商品)、工具、設備、原材料等財物;
(六)查封涉嫌傳銷的經營場所;
(七)查詢涉嫌傳銷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的賬戶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
(八)對有證據證明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採取前款規定的措施,應當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或者口頭報告並經批准。遇有緊急情況需要當場採取前款規定措施的,應當在事後立即報告並補辦相關手續;其中,實施前款規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項、第(八)項規定的措施,應當事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批准。
⑹ 微商是傳銷 央視已曝光,微商是什麼銷售模式
是微商=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這一銷售模式。
微商的銷售理念:
1、需求真實,產品有品質保證。假貨劣質、沒有質保條件不是微商。
2、自己或親人使用。無體驗分享不是微商。
3、信息節製得體。騷擾不是微商。
4、渠道為正常幾個層級。無限發展渠道層級牟利不是微商。
5、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學與大忽悠不是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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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的作用:
1、微商最大的好處在於沉澱用戶,實現分散的線上線下流量完全聚合。事實上,微信的原點是社交而非營銷工具,這就決定了微商比傳統電商更能精準找到用戶群和互聯大數據,從而大幅提升企業服務和訂單量。
2、對企業而言,微商是去中心化的電商形態。淘寶是PC時代的產物,大多數傳統零售企業在淘寶基本不賺錢,而且面臨如何沉澱用戶等難題。
一方面,無論是B店還是C店,為商家帶來訂單的用戶屬於淘寶平台,並非商家所有;另一方面,用戶主要通過搜索完成下單,商家缺乏與用戶直接溝通的渠道,無法了解用戶真實需求。
3、微商模式最大的好處便是將N種渠道所接觸的客戶通通匯聚起來,形成一個屬於企業自己的大資料庫,從而實現個性推薦、精準營銷。而微信是一個絕佳的客戶管理平台,將各渠道的客戶匯聚進來後便能實現暢通無阻的通道模式,直接消除了一切中間障礙。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微商」營銷日漸火爆 朋友圈怎能成廣告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微商 (移動社交電商)
⑺ 為什麼有人說微商就是傳銷
1、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2、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5、簡單說來,微商的銷貨方式並不是傳統方式一般傳榮方式是:賣家→買家,可能中間商多的會是 賣家→中間商→小商品老闆→買家
6、但是微商是:賣家→進貨的賣家→進貨的賣家→進貨的賣家→進貨的賣家→進貨的賣家……偶爾有幾個到最後變成買家的,也少。它主要是吸引人「加入微商」,而不是」把貨物賣給買家「。所以其實分銷商才是它的目的。
7、微商甲進貨1W盒,在微博炫富,微商乙看了心動,加入,進貨8000,然後乙炫富,賣給了心動的丙……他們的銷售,是在自己的圈子裡,甲乙丙丁不斷進貨,不斷給下線,最後落在哪個沒有能力發展下線的傻逼頭上,那個人就是底層。而這個底層會盡最大能力去找」下線「接盤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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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傳銷是在傳銷手段花樣不斷翻新,特別是傳統傳銷與網路傳銷相互交織的情況下,最新的網路傳銷形式。即在微信、微商平台上從事傳銷活動,採取的手段是誇大宣傳、炫耀致富,如鼓吹一年內可以買寶馬,誘騙的都是「朋友圈」里的親朋好友,這使得很多人墜入傳銷之網。
⑻ 請問微商和傳銷有區別嗎
區別一、兩者的含義不相同。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微商主要是指利用新型社交軟體推銷產品,是基於互聯網的一種傳播。
區別二、兩者的發展形式不相同。
傳銷是虛假的公司,虛構的產品,什麼都是空的,就只是讓你拉人頭,從入會費或者加盟費中提取少量提成。而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區別三、兩者線上線下發展人員不同。
傳銷以拉人頭為目的,並通過新加入會員的去發展新的會員模式為賺,中途受到監視,威脅,洗腦讓會員沉入其中。微商則以銷售為目的並發展客戶為代理,從而達到銷售裂變,銷量提升。
區別四、兩者繳納的費用不相同。
傳銷以會員費或者購買額定消費產品入會形式,而且穿金戴銀吸引眼球並為之心動的加入,到最後血本無歸。而微商是低門檻甚至零門檻成為其代理,無需存庫,無需壓貨的營銷模式。如果碰到微商代理要低價購買大批產品回來賣,那麼就要注意,是不是打著微商形式來傳銷。
區別五、兩者活動的地點不相同。
做微商的人活動地點基本很穩定的並且位置比較繁華要不附近人口較為集中,地址可以從微信以及發貨地址很容易知道是不是穩定點。做傳銷的人大部分居住無固定點,經常變換,以及遠離繁華地段,居住偏僻,以防被查被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微商
網路-傳銷
⑼ 網上的微傳銷、拉人頭賺錢犯法嗎
微傳銷和傳銷一樣是犯法的,雖然微傳銷不是從消費者手上賺錢,而是通過將產品代理,掙代理費,根本不管貨品能不能賣出去。貨不是賣給了消費者,而是賣給了代理。 但是微傳銷和傳銷的模式一樣, 其實不管形式怎麼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這就屬於傳銷,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現在網路上很多這類平台都有這種操作,不少人都在用這種方式拉人頭,如果賺錢類App鼓勵用戶拉人頭發展下線,則涉嫌傳銷 。但是這類傳銷隱蔽性極強,難以辨別 ,關於這方面的立法還處於相對滯後的情況,針對很多網路行為無法追究相應的責,,而且網路取證也存在一定的困難性,導致利用網路犯罪相對容易。 所以大家還是要自己提高警惕,辨別這種傳銷形式。同時要積極維權,發現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應當向網信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