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成員可以做微商嗎
① 業主委員會的成員 可以拿工資嗎
一、業主分攤管理費是法定義務 業主委員會失去份建築物所有人實現共同管理的一種形式,業主委員會的特殊性質決定了業主委員會不是一般意義的組織, 更不是贏利性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為實現對建築物共有部分或者建築區劃內共有的建築物及設施、場地實現共同管理經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團體。業主委員會 工作的目的是維護業主的利益,管理業主共有財產,業主委員會是一個自益性組織,而不是公益性組織。一些人認為業主委員會是公益性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從事 的是公益性工作的觀點是有待商榷的。業主委員會成員發生的必要費用由業主分攤是必要的,也是共有物管理的法律原則所確定的。物權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對共有 物的管理費用由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二、業主委員會委員沒有薪金但是可以獲得補貼或者補助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共同決定成立或者由業主大會決定成立的團體,受業主委託決定和執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務。業主委員會成員一般可分為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委 員和聘任的業主委員會工作人員如秘書等。業主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不是一個職業,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業主委員會委員為業主共同管理事務付出大 量的時間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費用如通訊費等,因此業主委員會委員可以或者補助或者補貼。業主委員會聘請的工作人員因為不是業主代表,是受聘完成業主委員 會日常工作,因此業主委員會應當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動派遣單位簽訂派遣合同,受聘人員享有工資報酬。 居民委員會成員也是不享有薪金待遇的,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規定,居民委員會成員享有生活補助費,而無薪金報酬。 三、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助或者補貼發放形式可以多樣化 業主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應當由全體業主分攤歸集,業主委員會支付。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貼或者補助,應當由業主委員會提出建議,由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 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助具體措施,不同的小區可以採取靈活的方式進行,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也可以採取誤工補貼的方式按照業主委員會委員 為業主共同管理事項付出的時間支付。 業主委員會委員不是一個職業,不應當領取工資等薪金收入.但是,業主委員會委員為業主共同管理工作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業主應當支付必要的補助。支付的補助金多少,可以由業主大會決定。補助的具體形式,可以一次性補助,也可以按照工作時間補助。本文轉自廈門物業管理網
② 業主的父親可以當業主委員會成員嗎
業主委員會委員由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業主委員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業主委員會聘請執行秘書一至二名,負責處理業主委員會日常事務。
③ 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房主嗎
必須由社區的業主選擇。
1、業主委員成員是由業主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
2、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
3、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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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業委會選舉中一般要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在本小區的房屋產權,並且在房產證等合法證件上,房屋的所有權人才是事實意義上的業主。除了房屋所有權人,沒有誰可以作為小區的業主代表,哪怕是房主的父母或者子女,都不可以成為小區業委會成員。
2、擁有小區的產權房屋,基本上就已經確定了該房主具有選舉的投票權。但是要擁有被選舉的資格,其中的一個條件就是常住小區的業主。有很多人是炒房客,買了房後,從來不參與小區的任何活動,當小區成立業委會的時候卻想成為業委會成員,遇到這樣的人一定要小心。選出來的代表一定要常住小區,了解並熟悉小區情況,在廣大業主中有一定的公認度。
3、擁有本小區的產權房屋,但是,在其他小區已經成為業委會成員的,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小區業委會成員。很多人在炒房,在很多小區擁有產權房,同時,這些人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控制物業為我所用,獲得更大利益。因此,會在所有擁有產權房的小區,成立屬於自己的業委會,然後,形成利益同盟。一般在各市的物業管理規定中都有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小區業委會成員的約定。但是,他們是具有小區的投票權的。
4、能夠熱心小區公益,積極維護業主權益,在眾多的維權事件中,都能夠身先士卒,帶領大家積極維權。這樣的業主一般都是比較容易得到大家的認同。能夠一直帶領大家維權的,基本來說,沒有人會籌劃一年甚至兩年的時間,為了成立業委會以後的利益。
④ 業主委員會成員應具備什麼條件
1、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範履行業豐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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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
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
1、由業主或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依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各地的相關辦法依照程序產生;
2、對於較大小區,業主先按照樓選舉各自樓委會,然後每個樓委會推選代表,集中而成業委會;這樣方式形成的業委會,主要負責樓間共有的管理;而樓委會,負責樓內共有的管理。
業主委員會的恰當人數,可以按照如下規則估算:最接近「小區總戶數*2%」的單數。由此可以保證小區業主的較高質量的溝通覆蓋。比如,對於1000戶的小區,1000*2%=20,較好的委員數量為19或21.
業主委員會-網路
⑤ 當業主委員會成員有什麼好處嗎
業主委員會實質上是為業主服務的,沒有好處,只不過現在好多業主委員會的委員根本不是業主選的,所以有些事情就歪了。
⑥ 拒交物業費的業主能成為業委會成員嗎
無故拖欠物業費才不能當業主代表或者業委會委員,但如果有明確的原因,非「無故」,當然可以當業主代表和業委會委員。理由如下:作為業主,天然有權利管理小區,參與業委會和業主代表選舉,以前的跟物業費掛鉤是違法的,因為物業條例規定只有無故不繳納物業費才失去該項權利,
需要其去法院起訴該業主並拿到法院判定無故的判決結果才能生效。
⑦ 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可以入選業主委員會嗎
不一定,業主大會籌備組的組長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擔任,不是業主,今後不能當選業委會成員,籌備組其他成員是業主代表。
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選舉出的業主代表組成,通過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業主大會執行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7)業委會成員可以做微商嗎擴展閱讀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⑧ 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可以入選業主委員會嗎
可以,只要是滿足業委會成員的要求就可以。
一般來說,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
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委員會章程;
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
4、品行端正無劣跡;
5、熱心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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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的籌備工作內容
1、確認並公示業主身份、業主人數以及所擁有的專有部分面積;
2、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3、草擬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4、依法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規則;
5、制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
6、制定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
7、完成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准備工作。
前款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籌備組應當記錄並作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