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對微商詐騙
❶ 微商被納入電子商務法了嗎
納入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微商、代購納入監管范圍。想做微商、代購,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還要納稅。
根據《電商法》第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組織就包括微商和代購。
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如果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也就是說,微商、代購也要進行工商登記,依法取得相關許可,並納稅。
(1)電子商務法對微商詐騙擴展閱讀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五條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❷ 被微商騙錢了怎麼辦
遇到微商詐騙的處理
1、及時報警
遇到微信詐騙,當事人應當保留相關聊天記錄及所了解到的對方的相關信息,及時到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警。
2、如有對方的詳細信息,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訴維權
起訴時注意需要有確定的被告信息,個人需要對方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單位需要有企業名稱、企業所在地、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等。
3、立案與報警
一些當事人被騙金額可能相對較少,比如200元,那麼警方立不了案,當事人是否還有必要去報警?
不管是否能夠達到立案標准,只要遇到微信詐騙,您都應當第一時間去報警處理,及時報警才能盡快幫您追回被騙的財物,並不是只有立案才能幫大家找回被騙的財物。
關於詐騙罪的處罰規定
詐騙罪依據詐騙公私財物的金額不同而做出了不同的處罰規定:
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註: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屬「數額較大」,30000元以上屬「數額巨大」,50萬元以上屬「數額特別巨大」,因各地區經濟差異,在立案標准上會有稍微改變。
(2)電子商務法對微商詐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部分規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
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或者銷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務,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提供義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採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或者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一)未在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的;
(二)未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電子商務的有關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或者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的。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違反前款規定的平台內經營者未採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提供搜索結果,或者違反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搭售商品、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八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未向消費者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或者不及時退還押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九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條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保障義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核驗、登記義務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報送有關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法情形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或者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義務的。
法律、行政法規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十一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台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的;
(二)修改交易規則未在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徵求意見,未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前公示修改內容,或者阻止平台內經營者退出的;
(三)未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自營業務和平台內經營者開展的業務的;
(四)未為消費者提供對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或者擅自刪除消費者的評價的。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條規定,對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未顯著標明「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二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或者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三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台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四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平台內經營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依法採取必要措施的,由有關知識產權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有本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並予以公示。
第八十七條依法負有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中所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❸ 電子商務法對治理電商亂象有哪些作用
一個作用就是能夠好好治一治微商了,朋友圈里都已經找不到幾條正常的內容,全部都是微商,各種刷屏。原來微商發廣告也是肆無忌憚,不管真假,也不管有沒有誇大其詞,各種亂發。
反正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所以就隨便亂來。但是現在電商法出台了,微商發布的廣告也是受法律管理的,他們多少會有所顧忌。
第二個就是淘寶刷單也能夠收斂一點了,原來真的是十個賣家九個刷。把差評都刪掉,然後再刷一堆的好評,搞的買東西的時候都不知道到底哪些評論是真的,哪些評論是假的。
還有現在每個軟體都能夠識別用戶的使用習慣,利用大數據做推送。只要是共用一個ip的,即便是不同的手機和電腦,數據都能共享,搞的一點隱私都沒有。電商法里針對大數據也有了明確的規定,隨意竊取都是不行的。要求平台必須要有允許客戶關閉個性推送的按鈕。
❹ 《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代購行業會「涼涼」嗎
《電子商務法》已經開始實施,對電商、微商和代購等行業提出了要求和約束。法律的頒布是為了電商行業發展的規范化,想要走的更快更好只有在健康的環境下成長,所以微商、代購行業不會「涼涼」。
微商和代購行業的出現方便了商家,也方便了消費者,為了讓這種經營方式更健康地發展下去,出台法律是有必要的。
❺ 電子商務法2019年實施,請問大神如何看待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隨著內地經濟水平的迅速提高,居民消費能力也在不斷上升,而網路技術的發展,為大眾帶來了豐富的消費體驗,淘寶、微商、甚至主播們的商品推薦,都為我們帶來了消費的便利。但是,無論是微商、淘寶店鋪等等,都涉及到商品的交易和資金的流轉,依照稅法精神,只要涉及商品或服務的交易,以及資金的流轉,都應該依法進行納稅。但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這些年中,內地並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行為進行約束的法律,因此導致了電子商務中出現多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發生,嚴重影響了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不過電子商務管束無法可依的日子即將結束,因為自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正式實施。屆時,涉及電子商務的多種行為將受到約束。
1、哪些電子商務行為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首先,需要了解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概念,才能更好的了解電子商務法所管轄的范圍。《電子商務法》所稱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就意味著微商、淘寶店主恐怕都需要進行商業登記才能開展銷售活動了。
2、電子商務法所規定的商家責任
1.商家刷好評將被追責。電商平台上最為常見的「好評返現」、「僱傭水軍刷好評」等行為,都將被禁止。原因為《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2.默認搭售商品也將違法。《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對於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雙十一」快遞不再遲遲不到。因為按照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如果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商,則賣家可不用承擔快遞運輸途中可能發生的風險。
4.網上消費押金將不再難退。前段時間,「共享單車」押金無法退回,網定酒店押金難退等問題,引起了很大的社會反響。而隨著《電商法》的出台,這些問題都將有望解決。《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5.網約車發生事故,平台將承擔連帶責任。之前某網約車平台發生的惡性事件,引起了全民的討論,而此次《電商法》也對這類事件做出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6.電子支付出問題,服務提供者將擔責。便捷的電子支付,已然成為中國一張新的名片,讓國外友人羨慕不已。然而,在便捷支付的同時,也產生了很多糾紛。《電商法》對這類問題也進行了專門規定: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不符合國家有關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戶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建立電子商務商家信用評價制度。在某些不規范的電商平台,商家可以自行刪除不利於自身的評價。但隨著《電商法》的實行,這一行為將收到限制。《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無故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真實評價。違反規定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由此可見,《電子商務法》針對電子商務出現以來產生的各類問題,進行了法律層面的約束,力求使電子商務沿健康的軌道發展,而並不是僅僅要對網店店主、微商等收稅而已,更多的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商家行為的約束。而對於微商和網店店主來說,最緊迫的一點,應當是為自己的網店進行商業登記,以免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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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郭濤:電子商務法對微商有什麼重大影響
現階段,微商處在灰色地帶,正規大企業和小皮包公司很多都採用微商形式,其實和以前的直銷、甚至當年的傳銷都有類似原理。其實不是哪個商業模式好不好,而是做這個項目的人不要用違法的方式做。電子商務法頒布之後會對各種電子商務行為加以規范,保證消費者權益。非法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微商要被淘汰,合法的商業模式要被保護。
❼ 2019年《電子商務法》的頒布,會對淘寶店家等電子商務商家有什麼直接的影響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隨著內地經濟水平的迅速提高,居民消費能力也在不斷上升,而網路技術的發展,為大眾帶來了豐富的消費體驗,淘寶、微商、甚至主播們的商品推薦,都為我們帶來了消費的便利。但是,無論是微商、淘寶店鋪等等,都涉及到商品的交易和資金的流轉,依照稅法精神,只要涉及商品或服務的交易,以及資金的流轉,都應該依法進行納稅。但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這些年中,內地並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行為進行約束的法律,因此導致了電子商務中出現多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發生,嚴重影響了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不過電子商務管束無法可依的日子即將結束,因為自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正式實施。屆時,涉及電子商務的多種行為將受到約束。
1.讓我們了解一下哪些電子商務行為需要進行工商登記?
首先,需要了解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概念,才能更好的了解電子商務法所管轄的范圍。《電子商務法》所稱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就意味著微商、淘寶店主恐怕都需要進行商業登記才能開展銷售活動了。
不過,《電子商務法》也規定,對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不必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可不進行商業登記。
2、電子商務法所規定的商家責任
1.商家刷好評將被追責。
2.默認搭售商品也將違法。
3.「雙十一」快遞不再遲遲不到。
4.網上消費押金將不再難退。
5.網約車發生事故,平台將承擔連帶責任。
6.電子支付出問題,服務提供者將擔責。
7.建立電子商務商家信用評價制度。
由此可見,《電子商務法》針對電子商務出現以來產生的各類問題,進行了法律層面的約束,力求使電子商務沿健康的軌道發展,而並不是僅僅要對網店店主、微商等收稅而已,更多的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商家行為的約束。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❽ 被微商騙了應該怎麼報警
一、可以直接打110報警:
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報案。
報警注意(三項要點):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緊時間報警,越快越好。任何有電話的單位、個人及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人提供方便。
2、報警時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如何;有無採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員的人數、特點、攜帶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還要提供報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系方式。
3、無特殊情況,報警後應在報警地等候,並與民警和110及時取得聯系。有案發現場的,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翻動。除了營救傷員,不要讓任何人進入。
二、簡訊報警:
公安部已與相關部門確定將「12110」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公益性簡訊報警號碼,全國已經使用和正在建設簡訊報警的60多個地、縣級市及更多地區將陸續啟用全國統一簡訊報警號碼,各地原有簡訊報警號碼將陸續調整為全國統一簡訊報警號碼12110。
正確報警方法:
110簡訊報警不像語音報警一樣可以自動接入最近的110報警服務台,需要報警人自行選擇受理單位,即根據報警人發送的簡訊接入號,接入相應的地級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
報警人應盡可能簡要、准確地寫明事件性質、地點和時間等要素,以方便警方准確、快速實施救援。如在家中遇到小偷,可編輯「 *縣*街道(小區)*幢*單元***(房號),現有小偷 」報警。
(8)電子商務法對微商詐騙擴展閱讀
微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幾個方面:
1、微商欺詐現象絡繹不絕。微商本應是網路商業行為的一部分,但因其高流動的特點使得政府監管不易實現,而APP運營方又有心無力,導致微商從誕生之日起就有諸多隱患。
2、微商易淪為傳銷陷阱。一部分違法商家將一款低成本的商品(或服務)稍加包裝,通過層層代理分銷,逐層加價後,以十幾倍甚至上百倍的價格售出,並且每一層級代理商均需向上一層級交代理費,其代理費從數百元到數萬元不等。
3、各層級代理商不再通過商品銷售盈利,而是轉向代理費的收取。很多人即使在了解微商真相後,卻因利益驅使而難以自拔,越陷越深,最終誤入傳銷深淵。
4、微商為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流通渠道。一方面,在微商平台上,各種「高仿」「A貨」商品明目張膽、大肆盛行,違背國家知識產權法律,致使合法商家權益受損。
❾ 電子商務法出台後對微商有多大影響
影響主要是來自於限制,國家干預了自然有很多行為方式會受到遏制。原本一些行得通的辦法也許會行不通了,游戲規則的改變肯定會淘汰那些適應不了的商家,但是能找出新路子的商家必然能夠繼續生存下去。有了規矩,消費者的權益也會得到更安全有效的保護。雖然短時間內可能會對商家有一定的沖擊,但注重培養顧客信任的商家必然會越做越好,想出奇制勝,用歪招的商家必然難以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