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微商傳銷案例分析
『壹』 最大微商被指傳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如何認定
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指以推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而且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傳銷組織是一種「金字塔」型的銷售模式,因而對犯罪嫌疑人的組織、領導行為的確定較困難。通常意義上,在傳銷組織中除了最底層的銷售人員,其他層級的傳銷人員都存在組織領導行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並不是要打擊所有的傳銷人員,因此正確理解傳銷組織中的組織、領導行為尤其重要。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所謂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是指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的發起人、決策人、操縱人,以及在傳銷活動中擔負策劃、指揮、布置、協調等重要職責,或者在傳銷活動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員。筆者認為,結合司法解釋規定,實踐中對於組織領導行為可作如下理解:
1.在傳銷啟動時,實施了確定傳銷形式、采購商品、制定規則、發展下線和組織分工等宣傳行為的;在傳銷實施中,積極參與傳銷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講課、鼓動、威逼利誘,脅迫他人加入等,均屬於組織、領導者。
2.「組織」行為應當作限制解釋,即指該組織具有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有獨立的組織體系,有獨立的成本核算。因此,在一個傳銷組織中,所謂組織者只包括合夥人或公司股東,除此之外的人不應當作為組織者加以處理。
3.領導者是指在組織中實施策劃、指揮、布置、協調傳銷組織行為的人。不僅限定於最初的發起人,在傳銷組織中起骨幹作用的高級管理人員也應當認定為領導者,對領導者身份的認定,應從負責管理的范圍、在營銷網路中的層級、涉案金額等三個方面進行考慮,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罪與非罪。應區分拉人頭傳銷與直銷活動中的多層次計酬。雖然二者都採用多層次計酬的方式,但是仍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從是否繳納入門費上看,多層次計酬的銷售人員在獲取從業資格證時沒有被要求交納高額入門費,而拉人頭傳銷需要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者購買與高額入門費等價的「道具商品」,否則不能得到入門資格;二是從經營對象看,多層次計酬是以銷售產品為導向,商品定價基本合理,而且還有退貨保障。而拉人頭傳銷根本沒有銷售,或者只是以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道具商品」為幌子,且不許退貨,主要是以發展「下線」人數為主要目的;三是從人員的收入來源上,多層次計酬主要根據從業人員的銷售業績和獎金,而拉人頭傳銷主要取決於發展的「下線」人數多少和新成員的高額入門費;四是從組織存在和維系的條件看,多層次計酬直銷公司的生存與發展取決於產品銷售業績和利潤。而拉人頭傳銷組織則直接取決於是否有新會員以一定倍率不斷加入。
2.此罪與彼罪。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對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一般違法人員,本著教育、挽救大多數的原則,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當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中的參與人員未達到人數、級別的標准但又侵犯市場秩序,或者違反了許可證制度時,則應根據其在傳銷活動中的地位、作用區別對待,作出不同的處理。
『貳』 大學生微商現象的研究分析論文怎麼寫
樣板如下自己參考
摘 要:為調查在校大學生微商創業的方法、途徑,收獲與面臨的問題,並對此提出可行性建議。我們通過問卷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南充三高校大學生進行調查。被調查大學生中是微商的佔6.39%,不是微商的佔93.61%,在不是微商的大學生中有19.02%有確定要做微商的想法。同時在微商創業過程中容易遇到一系列問題,如上當受騙,刷跑朋友,影響學習等。因此,我們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議,讓大學生正確邁出創業步伐,從微商創業中收獲更多的自主創業經驗,同時為新時代國家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奠定基礎。
中國論文網 http://www.xzbu.com/3/view-7260895.htm
關鍵詞:大學生;微商;調查分析;建議
伴隨中國時代的進步,互聯網也進一步發展強大,微商以快捷方便的支付寶銀行卡轉賬的交易方式,以信任為基礎的購物風格迅速佔領了在校大學生的購物圈。2016年,教育部公布了提倡大學生休學創業模式,微商便以首當其沖的姿勢走在了大學生創業的前頭。另一方面,部分大學生在創業微商中無法平衡好學習與社會實踐的時間,便捷的同時也存在網銀安全隱患,或者投入過多資金,上當受騙,甚至被帶入傳銷團伙。本課題以問卷的形式調查他們對微商的認知程度及影響,全面了解在校大學生的微商創業情況。引導學生正確的邁出創業步伐,讓同學們從微商時代中收獲更多的自主創業經驗,為微商時代下的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更多的可行性建議,同時為新時代國家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奠定基礎。
一、調查對象與方法
此次調查對象是四川省南充市川北醫學院,西華師范大學,西南交大希望學院的2012、2013、2014、2015四個年級的不同系別的共400名學生,其中在包括23.98%的男生,76.02%的女生,分別在每個年級隨機選擇的100名學生為調查對象進行的問卷調查。以自行設計的《在校大學生微商現象的調查與分析》為調查媒介,問卷共設計了21個封閉式問題,包括2個多選,19個單選,及一個開放性試題。400百名學生獨立完成問卷,並有效的回收391份,回收率達97.75%,符合統計學標准。統計用SPSS 19・0軟體整理分析,進行描述性統計。
二、調查內容與數據分析
1.在校大學生對微商創業的認知及態度
從有效回收的391份問卷分析得出:在微商創業人群中有33.33%是因為自身興趣微商創業,其餘大部分人或是因為親戚朋友的影響,不考慮自身興趣,盲目跟風,隨波逐流,也正是這樣的原因,這部分人在創業途中半途而廢,往往失敗而歸。也有一小部分微商創業人群是為了減輕生活壓力,通過創業掙零花錢,這類人或多或少達成自己的目標,但是由於經驗不足,對微商市場的考察太過膚淺,且自身的性格促使,微商創業難免失敗。
調查數據顯示,在不是微商創業人群中,對微商了解的人很少,十分了解和無所謂的人群比例均佔2.45%,大概知道微商的人佔大多數,比例高達94.82%。雖然如此,仍然有19.02%的人有微商創業的想法。通過實地采訪,想做微商的人都充滿著對微商創業的好奇心,認為微商的工作時間靈活,投入相對較小,且門檻較低,有著龐大的具有一定消費能力的大學生客戶群。
2.在校大學生微商創業內容
微商中有45.38%的人月收入在100元以下,只有4.17%的人月收入在800塊以上,可以承擔生活費用,減輕生活壓力。雖然如此,作為微商的朋友,卻有70.83%的人持觀望狀態,既不支持也不反對微商,只有8.33%的人願意支持微商並幫助他們一直做下去,但在調查者中,沒有人反對微商創業。
數據顯示,在被調查的微商人群中有一半的人選擇化妝品與服裝作為熱銷商品,因其的消耗性與強烈的需求性得到微商廣泛的喜愛,其次是食品類、電子產品類和其他。從表一與表二分析可知:他們大都通過快遞派送自己的產品,比例高達54.17%,自己親自送貨上門和請朋友代送的比例一樣均為29.17%。同時,買家對微商的信任很大程度上與派送商品的方式有關,29.17%的人不太信任微商寄送產品,害怕被被欺騙,但是也有29.17%的人選擇相信微商,其他都認為該視情況而定,這里就可以得出,微商能長期發展與否與個人的誠信有很重要的關系。
三、在校大學生微商創業的現狀分析
1.大學生微商創業面臨的問題
由表1可知,大學生微商目前面臨的問題較多,上當受騙或者被拉入傳銷佔63.49%,朋友圈刷屏,刷跑朋友佔60.22%,影響學習佔52.59%,缺乏評價機制佔44,41%,層層代理利潤微薄佔42.23%,創業失敗,挫傷信心佔35.97%,其他還有21.74%。在大學生微商創業面臨的問題中,「被騙」首當其中,就目前的微商圈來說,缺乏有效的監管,進入微商行列的除了大學生人群之外,也增加了社會各界人士,因此微商圈變得魚龍混雜,一些居心不良的人趁此環境,偽裝成微商成功人士,誘騙初入微商界的大學生或將起拉入傳銷團伙。其次是刷屏引反感,微商的商品宣傳多出現在QQ空間,微信朋友圈,而這些社交場所是朋友們的常駐地,廣告宣傳初期可能會受到朋友們的關注,但是時間一長,頻率增加便會引起反感,導致被好友屏蔽的現象。隨之而來的是減少了與朋友們的溝通,更嚴重的是被拉入黑名單。這些都是影響微商店鋪運營的不利因素,也會使大學生的人際交往變得更加的狹窄。再次,微商的時間雖然比較靈活,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但是一旦客戶有需求就必須要盡快得到答復和滿足,這種情況下,難免會在上課時間處理工作問題,於是微商的工作時間便不再由自己決定,而是由客戶決定。由此可見,大學生微商創業還是會對其在校的學習有一定消極的影響。於此同時,目前微商銷售缺乏評價機制,產品來源多樣化,有海外代購,也有國貨,商品良莠不齊,很難保證沒有假貨的出現。然而,現在的微商界沒有出台一定的評價商品優劣的制度,難保有人會買到假貨,因此,買家對微商的信任度也會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大學生微商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商品的真假。更糟糕的是,大學生初次創業,沒有經驗,不會尋找貨源也沒有宣傳技巧,於是大多數大學生便成了小代理,單件銷售,沒有庫存,也就沒有最低進價,一件代發,於是收入也非常的微薄。在以上種種問題的催化下,難免有大學生微商創業失敗,不能正確處理失敗,導致灰心喪氣,失去了再創業的勇氣。 2.大學生微商創業帶來的好處
分析表2可得,大部分學生(64.58%)認為大學生微商可以增強創業意識,一部分(60.22%)認為可以增加營銷技巧,一部分(61.04%)認為可以減輕經濟負擔,一部分人(46.60%)認為大學生微商可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全局規劃意識,少部分人(33.51%)認為可以鍛煉自己的危機處理意識。
大學生微商作為大學生的初次創業項目,激發大學生的熱情去探索,去學習創業的經驗和技巧,去親自走向社會實踐,使大學生邁出創業第一步。微信和QQ作為微商創業的主要載體和工具,主要依靠朋友圈和QQ空間進行宣傳,而大學生是互聯網科技時代的主力軍,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和一系列的社交工具使用嫻熟,這便為大學生微商創業打下基礎。這個過程中不需要太多技術,只要求一點圖片和文字編輯能力,並且有上級代理教學,學起來簡單易上手。
在此基礎上,微商的工作時間很靈活,不需要每天按部就班的上下班,使大學生的生活不會受太大的限制和影響。在做微商的過程中,只有真誠的和每一位客戶溝通交流,才能吸引客源,留住客源,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學生的社交能力也逐漸提升,朋友圈子也越來越大,這就更利於微商的前進和發展。當微商事業一步一步發展,經濟回報也會隨之而來,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大學生的經濟負擔。
在整個微商創業的過程中,需要大學生做到宣傳,吸引,轉化,保持,等一系列工作,因此,大學生微商在某種程度上也增強的他們的全局規劃意識,為以後的社會實踐和創業打下良好的基礎,並在性格上也有積極性的塑造。
四、針對大學生微商創業提出的意見
大學生微商創業有利有弊,在鍛煉自身創業能力的同時也有許多風險事件的發生。微商創業是大學生創業的主流,大學生是社會的新生主力軍,因此,大學生微商創業的順利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沖就業形勢,帶動經濟發展。我們肩上的任務任重而道遠,所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培養吃苦耐勞的意志,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大學生刻不容緩。在此基礎上本文將針對大學微商創業提出一些建設性意見。
1.立身為本,發展創業
端正自身價值是大學生創業成功的前提,微商創業更需要大學生做到立身為本,做一個本分誠信的學生商人,保證不銷售假貨,不接收來歷不明的貨源,不謀取暴利。只有在做到誠信的基礎上,才能得到朋友圈的信任,為微商創業打下堅固的基礎。在微商發展方面,大學生可以增加產品銷售渠道,從多方面引進客源,做好產品的宣傳工作,比如創建微信或者QQ公眾號,做好客戶管理和發展潛在客戶的工作。
2.培養鼓勵,促進創業
學校應該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微商創業,學校應緊跟相關政策,允許學生休學創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為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技術上的指導和資金上的扶持。同時學校可開設相關微信營銷和銷售管理方面的課程,並納入學分制,使學生能系統的學習微商創業的技巧,少走彎路。也可邀請微商創業成功的社會人士,開展大學生微商創業培訓班,為大學生指點迷津。同時可以成立大學生微商創業俱樂部,讓愛創業的大學生聚在一起,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3.嚴格監管,保護創業
在微商發展的初步階段,沒有任何的質量評價機制和服務監管制度,難免有不良商販會魚龍混珠,在微商界做違背道德的事情。所以,大學生應從多方面了解微商的優缺點,針對相關問題作出相應對策。通過自我學習和提高,揚長避免,避免風險的發生。相關領域的管理部門應該盡快完善微商領域的各項評價和監管制度,或國家出台相應的保護和懲罰措施的法律法規,為大學生微商提供一個良好的創業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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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你身邊有傳銷案例發生嗎,有微商涉嫌網路傳銷嗎
你身邊有傳銷案例發生嗎?有微商設計網路傳銷嗎?這個是沒有的,我身邊沒有這樣的朋友
『肆』 微商說傳銷嗎
微商不是傳銷,微商只是傳銷利用的一個手段而已。微商,英文名稱wechat business。它是企業或者個人基於社會化媒體開店的新型電商,從模式上來說主要分為兩種:基於微信公眾號的微商稱為B2C微商,基於朋友圈開店的稱為C2C微商。不同的是微商基於微信「連接一切」的能力,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從微商的流程來說,微商主要由基礎完善的交易平台、 營銷插件、分銷體系以及個人端分享推廣微客四個流程部分組成。
判斷是不是傳銷可以結合以下法律規定來看具體的行為是否符合: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伍』 如何判斷傳銷,直銷,微商三者的區別
如何判斷:
直銷和傳銷最直觀的特點有三個:
1、入門需要購買產品,服務或者繳納入門費。
2、人員加入按一定的層級或者次序排列。
3、人員數量作為計酬依據。但是直銷與傳銷的區別是直銷公司屬於合法企業,經過商務部批准並頒發許可證。
所以直銷屬於合法,傳銷觸犯刑法。
微商實際上是傳統商業模式的一種升級變更。微商的經營途徑與傳統商業不同,前者是通過微信QQ等為經營途徑。
傳銷,直銷,微商三者的區別:
一、從法律層面來看:
1、直銷合法,有專門的法律保障及約束
《直銷管理條例》的頒布及實施就是為了保障和約束直銷企業、直銷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同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也賦予了大眾監督、舉報的權利,讓合法直銷企業能在完善的法律體系下健康有序的發展。
2、傳銷非法,法律禁止、各部門合力打擊
《禁止傳銷條例》是和《直銷管理條例》同時頒布的,一方面是為了整頓傳銷導致的混亂局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給予合法直銷更加有序的發展環境,讓非法傳銷無處滋生和蔓延。
3、微商將納入電商法,面臨大規模整頓
我們天天可以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喜提豪車」「月入百萬」的微商文案,但對於微商產品的評價卻是褒貶不一,經銷商囤貨、產品功效虛假、製造假的交易額等。
由於沒有完善的監督機制,微商曾一度出現混亂發展的局面。
而從2019年1月起《電子商務法》將實施,也就說以後微商的經營行為就有專門的法律進行約束和規范了。
二、從事業經營角度看:
1、做直銷能獲得個人成長及財富積累
對於想創業的人來說,從事直銷既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精力,也不用付出高昂的經營成本。
只要做好日常消費,當一個忠實的消費者,就可以通過直銷企業獲得更多的折扣以及事業經營機會,腳踏實地的做,財富也能細水長流。
2、做傳銷只會損失錢財甚至毀滅家庭
相信很多人沒有親身經歷過,也看到過很多傳銷害人害己的事例。
對於傳銷組織而言,利用非法手段獲取暴利是他們的目的,很多人就是初期嘗到了一些蠅頭小利,就不惜投入大量的資金,最後卻落得傾家盪產的局面,嚴重者甚至因傳銷喪命。
3、做微商或成微殤,電商法或帶來新局面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微商的發展速度之快超過了很多傳統企業,但同時也經歷過浮躁和狂想階段,讓不少人沉迷甚至走上了急功近利的道路。
而在明年,電商法的實施無疑會給微商帶來新的局面,但這個新的開端,微商從業者們需要多久才能完全適應,現在還不得而知。
直銷、微商、傳銷,一直以來被人們廣泛對比分析。
但事實上,三者不僅有著本質的區別,從對社會的貢獻、創業者的參與度以及消費者認可度來看,直銷無疑都是大眾創業、新消費模式下,人們更熱衷的選擇。
(5)大學生微商傳銷案例分析擴展閱讀:
如何識別傳銷:
首先,天上不會掉餡餅,當把事業或者回報描述得天花亂墜的時候就應該警惕,高回報必然有高風險。
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因此,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陸』 哪些微商是傳銷 怎麼樣的微商行為算傳銷
1,什麼是傳銷?
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通俗的來說,以銷售或推銷貨品為名義,通過誘惑,拉人入會,收取入會費,為主要盈利途徑的行為,即為傳銷。
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鑒別傳銷重要依據是其獎金分配製度是否具備金字塔分配。
2,什麼是微商?
微商目前尚無統一認知的定義。一般是指以「個人」為單位的、利用web3.0時代所衍生的載體渠道,將傳統方式與互聯網相結合,不存在區域限制,且可移動性地實現銷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個體行為。簡單的說,微商 就是資源整合。
微商包含微信電商和微博電商。微信僅僅是微商的一個小的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個媒介載體。
微商最近很火,很多人把通過微信開個小店就當成了「微商」,並且與淘寶相提並論,儼然自成一派。實際上,微商並非「微信電商」,更不是僅僅指微信小店,微商指的是在移動終端平台上藉助移動互聯技術進行的商業活動,或者簡單的指為通過手機開店來完成網路購物。
3,傳銷與微商的區別?
傳銷:現在多數代理式的微商都屬於傳銷,因為多數只是為了掙代理費,根本不管貨品能不能賣出去。貨不是賣給了消費者,而是賣給了代理。大家試想一下,商人是幹嘛的,當然是賣貨的,貨都賣不到消費者手中,這還叫商人嗎。好多商家也開始模仿微商,招代理,讓下線代理了貨,只要錢一交,能不能賣出貨就不管了。
微商:微商只是利用移動互聯網上的某種平台賣貨的,我們都可以稱為微商。比如,微信,陌陌,手機上的微博,QQ等其他平台,也可以理解為用手機上的平台賣貨的我們都稱之為微商。微商也是電子商務的一種,也是商家。商家的目的是賣貨,只要你是為了賣貨,把貨賣給了消費者,你就是一名合格的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