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風老師微商
① 在職教師做微商應該被禁止嗎
解現在的微商已經在朋友中沒有什麼信譽可講了,基本上每一個人都是非常討厭微商的,污染朋友圈的氣氛不說,還專門賺朋友的錢。為什麼教師做微商就會有這么大的社會反應呢?教師到底哪裡錯了?小編認為首先,教師這個職業給人的感覺就是非常神聖的,是受人尊敬的職業。為祖國培養未來的希望,然而微商又是人們最討厭的。這就是為什麼教師做微商能激起這么多人的輿論的原因。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師做微商,只不過是利弊權衡的結果。對於教師而言,做微商的確有不少好處;但對於學生、學校乃至中小學教育而言,教師做微商的弊端和害處卻是難以承受之重。兩弊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利弊權衡之下,既然做了教師,就不要再做微商了。相信這也符合大多數人的願望,畢竟,沒有人願意看到一個成天忙於做微商的老師來教自己的孩子,也沒有多少人相信這樣的老師能把學生教好。
② 老師做微商被立案查處,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有一名老師做微商的事情,這件事情居然被立案查處,一時間網友們展開了激烈的討論。一些網友覺得老師的工作壓力很大,做點副業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另外一些網友覺得老師就應該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學生身上,要以教書育人為主。不管如何,當老師的壓力大是公認的事實。那麼,老師做微商被立案查處,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個人認為這么做有失妥當。首先,老師的工資不高,生活壓力大。其次,業余時間應該可以自己安排,只要不影響教學,做微商也沒有什麼不行。最後,人人都可以做微商,為什麼老師就要被限制呢?
許多人都接觸過微商,因此微商已經不是什麼新奇的事情。老師也是正常人,也是社會的一份子,為什麼別人可以做微商而老師就不行呢?
所以,通過上述分析,個人認為老師做微商沒有什麼不妥。如果把老師做微商的事情立案查處,這樣的做法還是有失妥當的。
③ 教師可以做微商嗎
很多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有明確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網查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2018年11月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另外還規定,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筆者認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還要切實提高教師收入,讓教師有尊嚴體面,安心教書;另一方面,要嚴整教師隊伍,杜絕微商現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師還在做微商,那是該教師沒有好好學習文件,校方也沒有做好監督管理,可以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反映。
④ 怎麼活躍微信群的氣氛微信群如何運營才能價值最大化
一、提高微信群的價值
微信群運營是最常見的問題就是群成員之間活躍度無法提高。所以說想要提高微信群活躍度,首先要提高微信群的價值,提高微信群價值需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微信群成員篩選:為了建群擴大規模,泛濫的加入群成員,這是很盲目的行為,而且這些成員會拉低整個微信群的價值,而那些高質量的成員就會因為微信群的價值的降低而流失,所以說對微信群的成員篩選是很重要的,我們要篩選掉不是目標用戶的那部分人,這樣才有精力去服務好目標用戶,要知道100人的閑聊群,還不如10個高質量的微信群。
2.持續提供內容:沒有內容的微信群略顯空洞,尤其是在現在這種網路環境下,如果沒有吸引人的地方,是很難抓住群成員的眼球的,所以說在內容上,我們要想什麼樣的內容能吸引群成員的眼球,這就需要群管理者分析群成員的需求,推送群成員認為有價值的內容,這樣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二、活躍微信群氣氛微信群大部分的成員都是由於有相同的興趣、愛好或目的而聚集在一起的。
所以說想要活躍微信群的氣氛,我們可以拋出一些大家都感興趣的話題,這樣往往能引起群成員的共鳴。當然啦,我們也可以通過開展各種具有娛樂性的活動,比如玩游戲、猜謎語、成語接龍等,來加強群成員之間的聯系。同時,設計一些制度來獎勵樂於在群里活躍的人群,從而帶動微信群的活躍氣氛。
⑤ 教師兼職做微商,是否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
其實並沒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因為老師其實也是有很多空餘時間去做自己的一些兼職。
⑥ 微商老師講的課,該怎麼發朋友圈
做微商應該怎麼發朋友圈?
做微商應該怎麼發朋友圈才能吸引客戶?
==\/===⑧①⑨⑨接上①②③③⑨====
1.切忌刷屏。一天不超過10條,分早中晚最多到睡前共4次。每次發2-3條即可。若是別人翻好幾頁還是你的東西,又是別人不感興趣的產品,估計翻了兩次就想把你屏蔽了。
2. 空洞的產品描述。沒有任何個人的想法和分享。發布產品,絕對不是簡單的復制粘貼上家的話。只有多原創,才能有血有肉。活靈活現。別人才不會對你的朋友圈厭煩,不會對你的產品厭惡。
3. 分享生活,但是不分享隱私。分享生活也不要一下子刷屏。我曾經看到一個人,連發7-8條視頻發跟孩子在動物園遊玩,還有個人連著分享了很多鏈接。瞬間屏蔽,因為我不認識你,你分享的這些東西,我沒有興趣知道。不是代表我不想了解你,而是你發的東西都是類似的東西,毫無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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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缺乏互動。你要每天當作跟很多朋友在聊天一樣的發布新動態,這樣別人才會有興趣再關注你。你的文字才不會那麼死板。
5. 沒事分享一些搞笑的,或者育兒的,反正就是經驗類,學習類,新聞類的東西。這樣你的朋友圈對別人才是有價值的。若能做到如此,還擔心別人屏蔽你嗎?
想要吸引客戶就要學會了解客戶的心思。
⑦ 教育局有規定教師不準做微商嗎 教師不允許做微商嗎
很多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有明確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網查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2018年11月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另外還規定,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筆者認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還要切實提高教師收入,讓教師有尊嚴體面,安心教書;另一方面,要嚴整教師隊伍,杜絕微商現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師還在做微商,那是該教師沒有好好學習文件,校方也沒有做好監督管理,可以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反映。
⑧ 教師是不是不能做微商
教師是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卻對老師做微商給出了明確指示,那就是堅決杜絕老師做微商,而且讓家長們監督,誰要發現老師做微商可以隨時舉報,教育部會從重處理。教育部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經過實際教訓和深思熟慮後才決定的,因為一些做微商的教師,利用孩子們是自己的學生。
在群里發一些東西,家長們為了討好老師,讓老師對自己的孩子多照顧一點,就會搶著買老師推薦的東西,形成了一種很不好的風氣,而且有的老師還會強制誘導家長去買一些東西,要是家長不買,孩子在學校就會受到老師的冷落。
其次就是做微商的老師把一些經歷都用在了微商上面,孩子們的教學質量就得不到保障,學習成績也就上不去,這就不是學校和教育部想看到的事情,教育部為了孩子們的教育就直接對老師做微商這件事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8)如風老師微商擴展閱讀:
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有群眾反映晉江市教育系統少數教職員工無視法規和紀律的約束,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造成不良影響。《通知》要求各單位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對照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開展自查自糾。
同時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教職員工逐一進行教育談話,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要求涉及對象及時糾正整改。對存在問題,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職員工,由該局、晉江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調查處理。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是法紀明令禁止的行為,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將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據介紹,「微商」也是商,屬於經營活動,公職人員做「微商」開網店,可能會引發權力尋租等問題。同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有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六種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等處分。
晉江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學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隨時受理舉報反映,接受廣大幹部職工的監督。對於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依紀處理;對頂風違紀的,從嚴處理。
記者隨後采訪部分家長及市民,多數家長及市民表示支持這一新措施,「教師確實不能做『微商』,這樣沒心思教學生了」,「有道理,教師應該專心教書育人」。
⑨ 在編教師做微商違法嗎
各地不同規定,例如在晉江市就是被禁止的。
建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對於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教師做微商有以下影響:
1、是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做微商的特點之一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機就行,所以,教師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業余時間」,上班時間只要不是站在講台上,便可以隨時掏出手機上微信做生意,而且這種事情幾乎沒法管。
2、是有瓜田李下之嫌並可能導致權力尋租。教師手中也是握有權力的,這種權力看似不大,但讓家長們相當敬畏。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受到照顧,有些家長平時挖空心思討好老師,老師一旦做了微商,就等於讓家長們多了一個討好的機會。
實際上,任何手中有權的公職人員做生意,都可能出現以上兩個問題,所以,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一直為法紀所明令禁止。
(9)如風老師微商擴展閱讀
一段時間以來,在很多學校,教師和家長經常處於不對等的關系中,一些家長希望教師能夠多關注自己孩子的學習,給孩子更多課堂發言的機會,於是借各種節日給教師送禮已成為「潛規則」,教育管理部門對此也下了大功夫加以整肅。
在這種情況下,家長購買教師在朋友圈發布或出售的商品,無疑是討好老師更「合理」且更隱蔽的方式。以「正需要這個商品」為由幫襯教師的「生意」,希望老師對自己孩子更照顧些,這樣的微商已經不是純粹的買賣關系,而是給權力尋租創造了便利條件。
長此以往,會影響師道尊嚴,製造不公平。往大里說,這跟官場中「麻將桌上的腐敗」異曲同工。根據教育部印發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嚴禁教師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雖然規定中沒有明確教師不能做微商,但做微商確有利用職務謀取利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