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做微商損害政府形象
⑴ 公職人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公職人員形象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什麼根據情節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職人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公職人員形象,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政務處分。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七條規定,政務處分的種類為:
1、警告;
2、記過;
3、記大過;
4、降級;
5、撤職;
6、開除。
第八條規定,政務處分的期間為:
1、警告,六個月;
2、記過,十二個月;
3、記大過,十八個月;
4、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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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處分法》第二條規定,本法適用於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的活動。其中,《政務處分法》明確: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人員。即:
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⑵ 法律規定在職人員可以做微商嗎
目前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在職不能做微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 懲 戒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 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三十四條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處分,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以下統稱處分決定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
第五十三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違紀的財物,除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應當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屬於國家財產以及不應當退還或者無法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繳國庫。
⑶ 教師在任職期間做過微商現在退休了有人舉報有影響嗎
影響會有一點兒!但不會太多!因為以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沒規定公職人員不能做微商,是近兩年才有的規定,所以問題不是很大,不需太擔心,更不會影響退休工資的發放!
⑷ 某些政府公職人員濫用權利有什麼危害
你好,1)自身思想道德修養差,依法行政的觀念比較淡薄,這是某些政府公職人員滋生腐敗的思想根源。除此之外,還有制度和體制方面的原因:法律、制度建設還不完備;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行政決策程序和機制不夠完善;行政管理體制不能適應市場經濟需求。這些是濫用職權、滋生腐敗的客觀原因。
(2)濫用權力違背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政府形象,影響政府的權威,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給國家造成損失。同時也給家庭造成巨大的創傷,影響家庭的幸福與美滿,影響個人的事業和前途,甚至有許多人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3)①政府公職人員行使權力必須依據憲法和法律,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誡實守信、權責統一。②政府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堅持科學民主決策。③政府公職人員要置身於民主和法律的監督之下行使權力,防止權力濫用,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⑸ 失信公務人員承擔什麼責任
言必信,行必果。古人對誠信都十分看重。在現代,作為政府的公職人員應該更加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主動履行法律責任。
那麼,為什麼作為政府的公職人員應該更加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主動履行法律責任呢?筆者認為原因有三。一是如果公職人員都不履行法律責任,就會損害政府的公眾形象。公職人員執行的是國家公務,代表國家形象。如果公職人員不履行法律責任,民眾就會逐漸失去對政府的信心,這樣很大程度上就會損害政府的正面公眾形象,這對政府是十分不利的。二是如果公職人員都不履行法律責任,就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國家法律是人人都應該遵守的,作為公職人員就更應該遵守,但如果不履行法律,就是對法律的公然挑戰,是對法律權威性的一種挑釁。三是對公職人員本身的發展是不利的。從濟源和登封市大抓公職人員失信的情況來看,以後政府還會更加加強對公職人員失信的處罰力度,作為公職人員,受到處罰,被紀委約談,這對本人發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⑹ 公務員能不能做微商
成為公務員前,您可以從事微商,提升自己的能力。
不過,如果您考上了公務員的話,就不能繼續做了。
因為公務員是不能從事任何營利性質的活動的,包括微商。
⑺ 公務員能做微商嗎有人說公務員做微商是違法的,對嗎
公務員不可以做微商,公務員作微商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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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或者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對同一違紀違法行為,監察機關已經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的,公務員所在機關不再給予處分。
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⑻ 國家公職人員可以做微商嗎
薇商人人可以做,但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好,剛開始還是要堅持吧。不能操之過急。前期還是新手的情況下,建議多學習學習。。向行業的一些精英學習!只要掌握了芳法和技巧。才能在薇商里生存了!
⑼ 在編教師做微商違法嗎
各地不同規定,例如在晉江市就是被禁止的。
建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對於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教師做微商有以下影響:
1、是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做微商的特點之一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機就行,所以,教師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業余時間」,上班時間只要不是站在講台上,便可以隨時掏出手機上微信做生意,而且這種事情幾乎沒法管。
2、是有瓜田李下之嫌並可能導致權力尋租。教師手中也是握有權力的,這種權力看似不大,但讓家長們相當敬畏。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受到照顧,有些家長平時挖空心思討好老師,老師一旦做了微商,就等於讓家長們多了一個討好的機會。
實際上,任何手中有權的公職人員做生意,都可能出現以上兩個問題,所以,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一直為法紀所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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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以來,在很多學校,教師和家長經常處於不對等的關系中,一些家長希望教師能夠多關注自己孩子的學習,給孩子更多課堂發言的機會,於是借各種節日給教師送禮已成為「潛規則」,教育管理部門對此也下了大功夫加以整肅。
在這種情況下,家長購買教師在朋友圈發布或出售的商品,無疑是討好老師更「合理」且更隱蔽的方式。以「正需要這個商品」為由幫襯教師的「生意」,希望老師對自己孩子更照顧些,這樣的微商已經不是純粹的買賣關系,而是給權力尋租創造了便利條件。
長此以往,會影響師道尊嚴,製造不公平。往大里說,這跟官場中「麻將桌上的腐敗」異曲同工。根據教育部印發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嚴禁教師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雖然規定中沒有明確教師不能做微商,但做微商確有利用職務謀取利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