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偷漏稅芳大集團
㈠ 如何看待在職員工做微商的行為
兼職做微商的人,在公司都比較警惕,生怕被同事或領導發現了。因為他也知道,讓老闆知道他在兼職做微商,自己的下場一定不好。在我看來,這簡直就是小偷啊。
㈡ 芳大微商團隊到底如何加入
直接加入他們的下線,微商與傳銷差不多
㈢ 芳大集團的創始人是吳小芳嗎
是的,芳大就是取自吳小芳的名字
所以芳大集團的創始人是吳小芳
㈣ 你好我是做微商代理,有個顧客叫我進了很多面膜和富勒烯原液,進貨我還幫她墊了很多錢,她沒有給我回復
一般微商代理的話就是貨吃貨,你偷我的貨,我拖你的貨一層一層往下滴當關系網到達一個特別大的地方的時候,他的目的已經達成他不管就說。一級吃2000,下一次是四天再小幾吃6000慢慢的慢慢的關系完就特別特別大。
㈤ 做微商就很丟人嗎
不丟人,靠自己的努力賺錢,不偷不搶,可能你發的朋友圈太多了,影響到了他,這就是很多人不喜歡加微商的原因,因為朋友圈刷得太猛了
㈥ 做微商是違法的嗎。會被抓嗎
典型的金字塔銷售(傳銷)!不違法是因為法律不健全!
㈦ 為什麼有人做微商被判刑
因為現在微商太多了,整個市場也是良莠不齊,產品質量好多也是無法分辨…反對也有原因的…其實不用那麼在意別人的說法啊~自己覺得對就去堅持嘛…嘗試了就算失敗了,也不會後悔的,對吧?畢竟是自己的選擇!現在微商市場是一塊大蛋糕,能不能吃到,能吃多少,這個確實取決於自己的能力了!不過,也沒那麼嚴峻咯,一切只要你找對了芳法,肯定沒問題的!
㈧ 芳大集團的健百滋蘆筍膠原蛋白肽適合的人群
適合所有人群,除了海鮮很過敏的那種,不建議吃,或少吃
㈨ 微商是不是偷稅漏收
最近西安賓士漏油事件引發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務費,從這個強硬收取的費用操作模式來看,引起了賓士4S店偷稅漏稅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這個行業推到風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種容易被判斷為「偷稅漏稅」的行為,給各位會計小夥伴梳理一下,謹防出錯,僅供大家參考哦!
1.以「預收賬款」方式銷售貨物,產品(商品)發出時不按時轉記銷售收入,長期掛賬,造成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
在實際操作中, 正確的做法是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銷售實現時,按實現的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也可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
2.原材料轉讓、磨賬(企業間在產品購銷業務中不通過貨幣資金流動而是通過協議使得各自的應收、應付賬款相互抵消)不記「其它業務收入」,或者直接磨掉「應付賬款」,不計提「銷項稅額」。
3.價外收入不記銷售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
如:托收承付違約金,大部分企業收到違約金後,增加銀行存款沖減財務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詳細規定了價外費用的內容。凡是價外費用,無論納稅人的會計制度如何計算,均應並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4.返利銷售。
返利銷售是廠家為佔領市場,對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益補償,其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商家銷售廠家一定數量的產品並按時付完貨款,廠家按一定比例返還現金,二是返還實物、產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這些現金、實物後,現金不入賬也不作價外收入,更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形成賬外經營。
5.視同銷售不記收入。
企業用原材料、產成品等長期投資,產品(商品)送禮或作樣品進行展銷,不視同銷售記收入,不記提銷項稅額。
6.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會計准則,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應按照成本計入在建工程,同時進項稅額轉出計入在建工程。
7.公司資產、股東資產混同。
實踐中,存在著大量股東資產與企業資產混同的現象,例如股東個人賬戶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賬戶與股東賬戶互相交易等。當出現財產混同,公司的財產有可能被隱匿或轉移或被股東個人私吞。
8.流動資產損失。
直接記入營業外支出,涉及增值稅部分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中資產評估減值發生的流動資產損失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103號)規定:「……對於企業由於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流動資產損失,如果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於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則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中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9.報銷不屬於自己單位的費用。
10.盤盈的固定資產不作損益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規定,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