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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投訴微商

發布時間: 2021-07-17 00:37:59

① 如何投訴淘寶,最好是工商管理部門的網上投訴

如果你是買家先還是在淘寶上申訴吧,注意盡可能提交對你有利的證據,淘寶是不公正,一直都偏袒買家的,把賣家往死里整,誰叫買家是衣食父母,賣家是靠他吃飯的,所以使勁的上訴吧,還你個公道只是時間問題.

如果你是賣家,就當我什麼都沒說~~~~~

② 消協可以投訴微商

消協電話投訴就可以了,不需要本人去。

消費者投訴可以採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採取哪種形式,都要有以下內容:

(一) 投訴方及被投訴方基本情況。投訴方的姓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被投訴方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消費者委託代理人進行投訴的,應當向消費者協會提交授權委託書;

(二) 具體的投訴內容。損害事實發生的過程及與經營者交涉的情況。

(三) 具體的證據。消費者有義務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受損害存在因果關系。消費者協會一般不留存爭議雙方提供的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

(四) 具體的投訴請求。

(五) 投訴的日期。


(2)工商部投訴微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③ 工商局什麼時候設立微商投訴平台

向工商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通過微博、朋友圈等銷售的不合格商品,其經營者若已通過有關渠道注冊,消費者就可以直接向經營者所在地或經營行為發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舉報。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對微商進行投訴舉報時,消費者一定要提供真實的交易對象資料和相應的消費憑證。
向交易發生平台投訴索賠。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的規定,為微商提供移動互聯渠道服務的平台運營商應當承擔網路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責任。《關於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 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見》也明確提出,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導致合法權益受損的,可以直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④ 工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有哪些新規定

工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有新規定工商總局2014年2月14日以第62號令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該《投訴辦法》將於2014年3月15日生效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所處理消費者申訴實施辦法》同時廢止。新《投訴辦法》主要有以下調整:一、調整工商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的管轄原則。首先,在級別管轄上,明確由縣(市)、區工商機關管轄。但上級工商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處理下級工商機關管轄的消費者投訴;下級工商機關管轄的消費者投訴,認為需要由上級工商機關處理的,可報請上級工商機關決定。有管轄權的工商機關也可授權其派出機構(如基層工商分局),處理派出機構轄區內的消費者投訴。其次,在地域管轄上,明確由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經營行為發生地的工商機關管轄。消費者因網路交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工商機關投訴,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機關投訴。兩地以上工商機關因管轄權發生異議的,報請其共同的上一級工商機關指定管轄。二、調整工商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時限及告知方式。老《辦法》要求工商機關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訴人。新《投訴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有管轄權的工商機關應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將是否受理的決定及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訴人,未再限定必須書面告知。也就是說,對於是否受理的決定及不予受理的理由,工商機關可採取當面口頭告知、電話告知等方式,但應當有錄音、筆錄等證據來證明自己履行了告知義務。根據新《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調解終結或終止的時限,明確為有管轄權的工商機關受理消費者投訴之日起六十日內(老《辦法》是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算)。需要進行鑒定或者檢測的,鑒定或檢測的時間不計算在六十日內。終止調解的,也應及時告知投訴人及被投訴人,以免投訴人認為工商機關違法不作為。三、明確省級或設區市級工商機關的分送職責及告知義務。這兩級工商機關及其設立的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收到消費者投訴的,應當進行記錄並及時將投訴分送有管轄權的工商機關處理,同時告知消費者分送情況。分送及告知時間,未作明確限定但要求「及時」;告知方式也未作限定,但應當有告知記錄並留存備查。省級或設區市級工商機關對自己收到的消費者投訴,決定自行處理的,也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告知投訴人。四、細化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情形。根據新《投訴辦法》第十六條,消費者投訴存在以下七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一)不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的;(二)購買後商品超過保質期,被投訴人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三)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的;(四)消費者協會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等其他組織已經調解或者正在處理的;(五)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六)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或者消費者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七)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五、對消費者投訴事項組織調解的啟動程序有新規定。根據新《投訴辦法》第十七條,工商機關受理消費者投訴後,經征詢當事人意見,當事人表示同意調解的,工商機關應當組織調解,並告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調解人員等事項。對職業打假人員以消費者身份提出的投訴,也可同樣處理。老《辦法》有關要求被申訴人進行答辯的規定,未再保留。六、明確終止調解的法定情形。新《投訴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了五種應當終止調解的情形:(一)消費者撤回投訴的;(二)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者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三)消費者在調解過程中就同一糾紛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四)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的;(五)其他應當終止的。七、細化調解中的證據規則。根據新《投訴辦法》第二十條至二十三條,工商機關在調解過程中應充分聽取當事人各方的陳述,可要求當事人提供證據,也可依法自行調查取證或者委託異地工商機關協助調查取證;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相關事項可交由具備資格的鑒定人或檢測人進行鑒定、檢測;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鑒定或檢測費用由主張權利一方當事人先行墊付,也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承擔。因此,當事人雙方未就鑒定檢測費用協商一致的,工商機關在調解中不主動決定送檢(但若已有證據證明被投訴的經營者涉嫌違法經營,另案啟動行政處罰調查取證程序且依法需要鑒定檢測的,辦案機關應當依法委託鑒定檢測)。另外,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對耐用商品和服務存在的瑕疵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經營者在法定時限法定范圍內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若其舉證不能就應承擔退賠等責任。

⑤ 315投訴是工商部門還是消協你好,我去年是做微商的,上級把貨給我發過來,結果貨是假的,我該怎麼辦

你做微商做了工商注冊了嗎,如果沒有注冊你本身就不合法,工商消協不查你就不錯了,收到假貨找上級去,被騙的金額巨大可以報警

⑥ 涉及微商的投訴,工商局受不受理

微商是假貨的聚集地

⑦ 如何舉報投訴微商不城信行為

  1. 向工商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通過微博、朋友圈等銷售的不合格商品,其經營者若已通過有關渠道注冊,消費者就可以直接向經營者所在地或經營行為發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舉報。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對微商進行投訴舉報時,消費者一定要提供真實的交易對象資料和相應的消費憑證。

  2. 向交易發生平台投訴索賠。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的規定,為微商提供移動互聯渠道服務的平台運營商應當承擔網路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責任。《關於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 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見》也明確提出,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導致合法權益受損的,可以直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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