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騙局愛樂創
㈠ 卡瘦騙局揭秘,卡瘦棒是傳銷嗎
就是傳統的傳銷加了個實物,說白了打法律擦邊球。這個模式確實能賺錢,但是需要在金字塔頂端,像一般的省代市代都是別人賺錢的墊腳石。至於效果,呵呵吃不死人就沒人會管,我認識的一個人就是省代,當代理時180斤幾個月過去了,一斤沒瘦,再去看看她們的郝穎總裁,各種p圖各種修身,還是能隱隱約約看到肚子上的呼啦圈,你說這個產品有沒有減肥效果?
㈡ 在微信上說買東西,她讓我用支付寶或者直接轉賬,錢到發貨,微商都是這么交易的嗎
是的,微商的交易流程是買家先付款然後再發貨,和大多數網上購物的模式是一樣的,而且即便被騙也不需要著急,國家對於微商的管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為主,只要保留好證據,是可以追回貨款的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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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權益
搭售須有顯著提示
針對這樣的惱人搭售,電商法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保證押金順利退還
針對押金退還難的問題,草案三審稿增加了如下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向「大數據殺熟」說不
草案三審稿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個人信息保護有待加強
草案指出,電子商務經營者收集、使用其用戶的個人信息,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對此,在分組審議中,不少委員建議應進一步完善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
㈢ 常見的傳銷陷阱有哪些
常見的傳銷六大陷阱:
1 以「人際網路、直銷、網路營銷」為旗號的異地拉人頭傳銷。
2 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優化資本、資本孵化」為旗號的異地拉人頭傳銷。
3 以「網路銷售」為旗號的異地拉人頭傳銷。
4 以「電子商務、網路游戲、網路資本運作、網路加盟、網上學習培訓、網上基金投資」等為旗號的互聯網網路傳銷。
5 非法直銷。非法直銷包括未經許可的直銷行為、假借直銷名義從事傳銷行為和直銷企業違規經營行為。
6 打著合法公司、組織培訓機構名義的「潛能培訓」「企業管理能力培訓」「成功學培訓」「精英培訓」的傳銷活動。
傳銷新變種——網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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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識別傳銷:
1、不切實際,空喊口號。
傳銷組織的成員每個人都很激情,但是卻每天不幹事。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每天給你傳達一種意識,他們給你感覺很有目標感,特別積極,他們也會用積極的思維影響你,讓你相信他們。
2、一本正經,會議繁多。
傳銷組織每天都要開會進行洗腦。而且大大小小的會議很多,搞得一本正經,實則是為了給你洗腦。
3、收繳財物,限制自由。
剛剛進去的新人可能不會限制你的自由,而是慢慢的引導你,有統一的住的地方,不住招待所,不管去哪裡都有人陪著,手機,錢包,身份證.
4:投資入會,推銷產品。
傳銷組織沒有產品,或者只有單一的某一產品,卻跟你說公司產品特別多,種類很齊全,很有發展前景。
5、上級關注,過分熱情。
作為一個剛剛進入公司的新成員你什麼都不是,然而上級領導卻對你百般關心照顧,讓你感覺你對公司很重要。才做幾天後領導就說你很棒,適合出差去某地學習,然後跟隨主管過去,此時千萬注意自己可能將要被轉移。
6、虛假名義,化身商貿。
某些傳銷組織會打著某某商貿公司或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或某某集團等,假借「特許加盟經營」、「自願連鎖經營」、「網路資本運作」、「市場營銷」、「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民間互助理財」、「人際網路」、「原始股基金」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表示公司龐大,有發展前景,吸引一些剛出社會的畢業生、年輕男女。
7、廣拉下線,分化等級
靠人頭費用才能生存和發展的組織,利用網路推銷實物產品,發展下線;靠增加下線會員增加廣告點擊率,給予用盡回報。遠離親友,突然打電話給幾乎所有的同學或家人借錢或要一筆錢,同時拒絕親人探望;廣泛邀請同學或朋友去某地或做某事,同時不能具體提供常住地址的。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警惕傳銷6大陷阱
㈣ 如果做微商詐騙,他們是合夥騙人,怎麼辦
是騙局,要警惕。 「微商投資」就是純忽悠 「 微商投資 完全是不法分子虛擬出來的,並不存在這樣的項目。」省反詐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類騙局往往以「色誘」開始。不法分子扮演女性網友,在網上搭訕異性,以談戀愛為名取得對方信任,然後開始推薦所謂的微商進行加盟。 「無需挑貨、抄單、打包發貨,更不用擔心壓貨,在 盟主 口中,加盟代理開設微店的過程異常簡單。」這位負責人說,加個QQ、微信,再把加盟費轉賬給「盟主」,加盟代理關系就算建立了。「盟主」甚至能承諾,只要交了加盟費,不僅會提供商品信息名錄,相應的圖片批處理軟體,還會提供銷售課程和宣傳方法。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加盟門檻很低,只要兩三百。一旦事主上當交錢加盟,騙子便會「趁熱打鐵」,以高回報為誘餌,讓事主參加「微商投資」。只要事主交了錢,對方便消失無蹤。針對此類騙局,省反詐騙中心提醒廣大市民,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要輕信一些返利高得離譜的理財投資。這類理財投資很有迷惑性,對方承諾每天給利息,其實是為了放長線釣大魚,讓投資者先嘗到甜頭,相信他們,進而追加投資。如果真的想做微商,建議可以優先選擇有實體店或者選擇走淘寶、阿里巴巴等網站支付的上級代理,這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被騙的風險。
㈤ 微商是不是變相傳銷
微商不是變相傳銷。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空間、藉助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以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模式,都可以稱為「微商」。或者,也可以稱「社交電商」。凡是在社交平台賣商品的商業模式,都屬於微商,比如在微信朋友圈、在微博、在QQ平台等。
需求真實,產品有品質保證。假貨劣質,沒有質保條件不是微商;自己或親人使用,無體驗分享不是微商;信息節製得體,騷擾不是微商;渠道為正常幾個層級,無限發展渠道層級牟利不是微商;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學與大忽悠不是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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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和傳銷的區分:
一,賣的東西不一樣
微商:賣的是實打實存在的商品。
傳銷:賣的是「微商」。
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做了微商,一年買豪宅」「以前拿死工資,現在可以隨便買買買,周遊列國」等這種利誘大家做微商的行為,都是傳銷!
二,傳銷入伙要交錢
傳銷的套路,用巨大的利益誘惑你之後,你要想加入,先交一筆錢,可能以各種名義,比如「會員費」「入門費」「介紹費」……
你交了這筆錢後,就有權利去發展其它人員加入,手段不外乎「豪宅」「豪車」利誘,然後新加入的人交的錢有一部分是屬於你的。
三,收益來源不一樣
微商:收入來自賣出的商品。
傳銷:收入來自發展的下線數量。
比如,規定發展一個下線給多少錢,發展夠一定的人數就可以升級拿更多的錢。傳銷的收入來源就是下線的「入門費」,根本不在乎你賣了多少產品,甚至根本就沒有「產品」。
微商,歸根結底還應該是銷售商品的,而不是靠人頭來增加收益。
㈥ vkke微商是騙局嗎
我覺得上面的說得很有道理,可能你288加入過,沒有出單,所以就放棄了,然後就說是騙局,騙一個兩個可能是騙局,那一萬十萬個呢?都沒有付出哪來的回報,創業本來就不容易,我也在用她家的產品,慕斯和布丁霜沒有那麼差,團隊也很負責,布丁霜安全到可以吃,還有奶香味,居然有人說產品不好,自己不努力不要怪在產品上,好好反省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