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不得從事微商
⑴ 教師是不是不能做微商
教師是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卻對老師做微商給出了明確指示,那就是堅決杜絕老師做微商,而且讓家長們監督,誰要發現老師做微商可以隨時舉報,教育部會從重處理。教育部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經過實際教訓和深思熟慮後才決定的,因為一些做微商的教師,利用孩子們是自己的學生。
在群里發一些東西,家長們為了討好老師,讓老師對自己的孩子多照顧一點,就會搶著買老師推薦的東西,形成了一種很不好的風氣,而且有的老師還會強制誘導家長去買一些東西,要是家長不買,孩子在學校就會受到老師的冷落。
其次就是做微商的老師把一些經歷都用在了微商上面,孩子們的教學質量就得不到保障,學習成績也就上不去,這就不是學校和教育部想看到的事情,教育部為了孩子們的教育就直接對老師做微商這件事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1)公職人員不得從事微商擴展閱讀:
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有群眾反映晉江市教育系統少數教職員工無視法規和紀律的約束,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造成不良影響。《通知》要求各單位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對照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開展自查自糾。
同時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教職員工逐一進行教育談話,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要求涉及對象及時糾正整改。對存在問題,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職員工,由該局、晉江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調查處理。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是法紀明令禁止的行為,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將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據介紹,「微商」也是商,屬於經營活動,公職人員做「微商」開網店,可能會引發權力尋租等問題。同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有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六種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等處分。
晉江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學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隨時受理舉報反映,接受廣大幹部職工的監督。對於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依紀處理;對頂風違紀的,從嚴處理。
記者隨後采訪部分家長及市民,多數家長及市民表示支持這一新措施,「教師確實不能做『微商』,這樣沒心思教學生了」,「有道理,教師應該專心教書育人」。
⑵ 公務員時間空閑多可以做微商嗎
成為公務員前,您可以從事微商,提升自己的能力。
不過,如果您考上了公務員的話,就不能繼續做了。
因為公務員是不能從事任何營利性質的活動的,包括微商。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
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⑶ 公職人員可兼職做微商嗎
公職人員,應該利用好你的人脈圈子,不然就浪費了。可以嘗試做做直銷,團隊建立起來之後可能比你現在的收入還高咯!、
⑷ 國家公職人員可以做微商嗎
薇商人人可以做,但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好,剛開始還是要堅持吧。不能操之過急。前期還是新手的情況下,建議多學習學習。。向行業的一些精英學習!只要掌握了芳法和技巧。才能在薇商里生存了!
⑸ 公務員能不能做微商
成為公務員前,您可以從事微商,提升自己的能力。
不過,如果您考上了公務員的話,就不能繼續做了。
因為公務員是不能從事任何營利性質的活動的,包括微商。
⑹ 公務員可以做微商嗎
這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條紋規定,各地的禁止力度或者懲罰措施不一樣,相當於打擦邊球。因此低調一點,其實也沒有人管
⑺ 公職人員能不能做微商,開網店
根據2010年出台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中,規定黨員幹部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以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則明確,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所以公職人員不能做微商開網店的。
⑻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可以做微商嗎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做微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8)公職人員不得從事微商擴展閱讀:
公務員也不可以參與經商活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