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又稱什麼時候
⑴ 什麼是微商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微商確切的說應該叫微電商,是指:靠使用「微系統」,進行「微營銷」,在互聯網上賺錢的人員。微系統一般就是由qq,微博,微信,陌陌這些使用人數比較多的社交軟體和貼吧,論壇,新聞自媒體等途徑,網站以及淘寶,天貓,微店這些平台組成的直接或間接銷售產品的互聯網營銷和成交系統。
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發布的《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顯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從業者近3000萬人,微商品牌銷售額達到5000億元。2017年將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釋放出8600億元;
(1)微商又稱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電子商務法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據業內人士介紹,其中,前兩類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電商經營者的表現形式。第三類是二審後新增的一類經營者。
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上被明確,相應地就要承擔起對應的義務與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雖然「微商」並非法律專業術語,但在實踐中確實大量存在,是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新型表現形式之一,其經營者理應屬於電商經營者范疇,微商與買家直接溝通時使用的微信則屬於其他網路服務。
⑵ 微商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條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採取歧視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2)微商又稱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九條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路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本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第十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十二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⑶ 什麼是微商
微商,英文名稱wechat Business。其作用是基於微信生態的社會化分銷模式。它是企業或者個人基於社會化媒體開店的新型電商,從模式上來說主要分為兩種:基於微信公眾號的微商成為B2C微商,基於朋友圈開店的成為C2C微商。微商和淘寶一樣,有天貓平台(B2C微商)也有淘寶集市(C2C微商)。所不同的是微商基於微信「連接一切」的能力,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從微商的流程來說,微商主要由基礎完善的交易平台、 營銷插件、分銷體系以及個人端分享推廣微客四個流程部分組成。
微商是基於微信生態集移動與社交為一體的新型電商模式,主要分為兩個環節:B2C環節、C2C環節。
微商B2C環節:由貨物供應者(包括廠商、供貨商、品牌商)提供一個微信上搭建的統一移動商城直接面向消費者,負責產品的管理、發貨與產品售後服務。
整個B2C微商成熟的基礎條件,首先要有一個完善的基礎交易平台,淘寶有一個完善的交易體系,而微信裡面是沒有的。二是需要完善的社會化分銷體系(SDP),現在來說這個體系非常亂,很多微商品牌分銷體系,已經接近傳銷的界限了。三是完善社會化客戶關系管理系統,來管理企業會員。四是有完善的售後維權機制,跟消費者直接溝通。
系統劃分為三大角色,分別是供貨商(品牌廠商)、分銷商(品牌廠商的線下渠道)和微客(粉絲和消費者)。
對於擁有完善的線下銷售渠道的供貨商來說,SDP系統可以幫助供貨商給分銷商開設獨立後台,每個分銷商可以獲得有唯一參數標識的二維碼,供貨商通過二維碼管理系統進行管理,消費者通過二維碼進入品牌統一後台,分銷商可以管理自己引導的粉絲、訂單,永久參與分成,解決線上線下的利益分成問題。此外,系統將消費者會聚到微信中,使得供貨商實時溝通來了解需求,實現按需生產目的。
沒有龐大線下資源的商家,可以SDP升級版本「微客」系統發展分銷。微客將商品分享至朋友圈,其他消費者通過鏈接購買商品,微客可以直接拿到傭金,微客的分享行為可以主動幫助供貨商宣傳,微客核心是分成不分級以規避法律風險。微商C2C環節:微商C2C環節是由微客個人端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等。微客屬於移動端商城插入的個人分銷的功能,可以去除產品與消費者之間的隔閡,開啟一個人人電商的時代。微客分享商品鏈接到朋友圈、微博、QQ空間等社會化媒體上,通過熟人關系鏈實現口碑傳播,一旦有人通過該鏈接進行交易,微客就能獲得傭金,且傭金無需人力結算,SDP自動進行分賬。
微商最大的好處在於沉澱用戶,實現分散的線上線下流量完全聚合。事實上,微信的原點是社交而非營銷工具,這就決定了微商比傳統電商更能精準找到用戶群和互聯大數據,從而大幅提升企業服務和訂單量。
對企業而言,微商是去中心化的電商形態。淘寶是PC時代的產物,大多數傳統零售企業在淘寶基本不賺錢,而且面臨如何沉澱用戶等難題。一方面,無論是B店還是C店,為商家帶來訂單的用戶屬於淘寶平台,並非商家所有;另一方面,用戶主要通過搜索完成下單,商家缺乏與用戶直接溝通的渠道,無法了解用戶真實需求。
微商模式最大的好處便是將N種渠道所接觸的客戶通通匯聚起來,形成一個屬於企業自己的大資料庫,從而實現個性推薦、精準營銷。而微信是一個絕佳的客戶管理平台,將各渠道的客戶匯聚進來後便能實現暢通無阻的通道模式,直接消除了一切中間障礙,商家在公眾號上就能和消費者建立直接接觸的能力。
(微商也是一個數學名詞):
微商由速度問題和切線問題抽象出來的數學概念,又稱變化率。
如一輛汽車在10小時內走了 600千米,它的平均速度是60千米/小時,但在實際行駛過程中,是有快慢變化的,不都是60千米/小時。為了較好地反映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的快慢變化情況,可以縮短時間間隔,設汽車所在位置x與時間t的關系為x=f(t),那麼汽車在由時刻t0變到t1這段時間內的平均速度是:[f(t1)-f(t0)] / [t1-t0],當 t1與t0很接近時,汽車行駛的快慢變化就不會很大,平均速度就能較好地反映汽車在t0 到 t1這段時間內的運動變化情況 ,自然就把極限:[f(t1)-f(t0)] / [t1-t0]作為汽車在時刻t0的瞬時速度,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速度。
⑷ 微商是什麼意思,
微商,英文名稱wechat Business。其作用是基於微信生態的社會化分銷模式。它是企業或者個人基於社會化媒體開店的新型電商,從模式上來說主要分為兩種:基於微信公眾號的微商成為B2C微商,基於朋友圈開店的成為C2C微商。微商和淘寶一樣,有天貓平台(B2C微商)也有淘寶集市(C2C微商)。所不同的是微商基於微信「連接一切」的能力,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從微商來流程來說,微商主要由基礎完善的交易平台、 營銷插件、分銷體系以及個人端分享推廣微客四個流程部分組成。
中文名稱微商
⑸ 微商是什麼意思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是對移動電商從業人員的稱謂,是指通過碎片時間進行自由創業的個人或小團隊,是一種輕創業及分享經濟模式。
微商的模式是:微商=消費者+傳播者+服務者+創業者。微商是基於微信「連接一切」的能力,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從微商來流程來說,微商主要由基礎完善的交易平台、 營銷插件、分銷體系以及個人端分享推廣微客四個流程部分組成。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5)微商又稱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發布的《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顯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從業者近3000萬人,微商品牌銷售額達到5000億元。2017年將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釋放出8600億元。
《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中資料顯示,美妝、針織、母嬰、大健康、農特占據著微商主要市場份額。
⑹ 微商是什麼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九條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本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6)微商又稱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第十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十二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⑺ 微商是什麼
你的朋友圈天天打廣告、發產品,然後動不動「某總喜提法拉利」之類的你百分之90可以認為是微商。
⑻ 微商到底好不好做為什麼那麼多人在做
一
幾乎沒有投入成本
一部手機,一部wifi就可以啟動。
拿貨要求也比較低。沒有大的資金投入,整體進入的門檻特別低。
從實體店到網店,開店成本有了一個質變的下跌,然後從網店到微商,又有了一個質變的下跌。
難度的下降,讓很多人,都抱著試一試的想法進去。比如說我閨蜜,一開始只是自己習慣於用一些韓國的護膚品。後來看到微商火了以後,就想去試一試。讓韓國的閨蜜幫她采購,然後她在北京往外賣。時間久了之後越做越大,現在已經辭掉房地產策劃的工作,開始全職做微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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