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做微商怎麼處分
A. 社區支部書記可以做微商嗎
不可以做。
黨的紀律明確規定,領導幹部不得經商。
B. 村幹部可以做微商嗎
可以啊,做微商就是利用自己的社交圈賺錢啊,而且是輕松賺錢。做微商,就選淘金子,中國領先的微商創業平台。成立之初即獲得著名投資人蔡文勝先生及FORGAME集團董事長汪東風先生的聯合投資。了解更多http://tieba..com/p/3741765516
C. 公務員能做微商嗎有人說公務員做微商是違法的,對嗎
公務員不可以做微商,公務員作微商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3)幹部做微商怎麼處分擴展閱讀
公務員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或者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對同一違紀違法行為,監察機關已經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的,公務員所在機關不再給予處分。
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D. 黨員幹部開網店做微商,違紀了嗎
你好,違紀了,黨員幹部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不能做生意,不論是什麼形式,微商當然不能做,已經有領導因為這個被處分了,你可以網路相關的新聞
E. 黨員幹部開網店做微商 違紀了嗎
你好,違紀了,黨員幹部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不能做生意,不論是什麼形式,微商當然不能做,已經有領導因為這個被處分了,你可以網路相關的新聞。
F. 全民監督 幹部做微商,能構成怎樣的處罰
幹部也要看他是什麼級別吧,法律和政府部門規定幹部是不允許經商的,當然他們的親戚是可以的,如果他本人參與操作的話 應該會被開除
G. 法律規定在職人員可以做微商嗎
目前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在職不能做微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 懲 戒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 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三十四條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處分,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以下統稱處分決定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
第五十三條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違紀的財物,除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應當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屬於國家財產以及不應當退還或者無法退還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繳國庫。
H.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可以做微商嗎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做微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8)幹部做微商怎麼處分擴展閱讀:
公務員也不可以參與經商活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I. 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能做微商嗎
不可以的,根據公務員法,我國的公職人員不可以從事經營性工作,也就是不能做生意,助人為樂不容易,還望採納,謝謝。
J. 在編教師做微商違法嗎
各地不同規定,例如在晉江市就是被禁止的。
建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對於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教師做微商有以下影響:
1、是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做微商的特點之一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機就行,所以,教師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業余時間」,上班時間只要不是站在講台上,便可以隨時掏出手機上微信做生意,而且這種事情幾乎沒法管。
2、是有瓜田李下之嫌並可能導致權力尋租。教師手中也是握有權力的,這種權力看似不大,但讓家長們相當敬畏。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受到照顧,有些家長平時挖空心思討好老師,老師一旦做了微商,就等於讓家長們多了一個討好的機會。
實際上,任何手中有權的公職人員做生意,都可能出現以上兩個問題,所以,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一直為法紀所明令禁止。
(10)幹部做微商怎麼處分擴展閱讀
一段時間以來,在很多學校,教師和家長經常處於不對等的關系中,一些家長希望教師能夠多關注自己孩子的學習,給孩子更多課堂發言的機會,於是借各種節日給教師送禮已成為「潛規則」,教育管理部門對此也下了大功夫加以整肅。
在這種情況下,家長購買教師在朋友圈發布或出售的商品,無疑是討好老師更「合理」且更隱蔽的方式。以「正需要這個商品」為由幫襯教師的「生意」,希望老師對自己孩子更照顧些,這樣的微商已經不是純粹的買賣關系,而是給權力尋租創造了便利條件。
長此以往,會影響師道尊嚴,製造不公平。往大里說,這跟官場中「麻將桌上的腐敗」異曲同工。根據教育部印發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嚴禁教師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雖然規定中沒有明確教師不能做微商,但做微商確有利用職務謀取利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