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做微商去哪裡舉報
Ⅰ 教師做微商生意屬於違法不
不影響工作 不特意強制學生或學生家長購買算不上違法 最好不要賣給學生家長 說好聽點是銷售 其實變相受賄 慎重吧
Ⅱ 教師是不是不能做微商
教師是不能做微商。
教育部卻對老師做微商給出了明確指示,那就是堅決杜絕老師做微商,而且讓家長們監督,誰要發現老師做微商可以隨時舉報,教育部會從重處理。教育部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經過實際教訓和深思熟慮後才決定的,因為一些做微商的教師,利用孩子們是自己的學生。
在群里發一些東西,家長們為了討好老師,讓老師對自己的孩子多照顧一點,就會搶著買老師推薦的東西,形成了一種很不好的風氣,而且有的老師還會強制誘導家長去買一些東西,要是家長不買,孩子在學校就會受到老師的冷落。
其次就是做微商的老師把一些經歷都用在了微商上面,孩子們的教學質量就得不到保障,學習成績也就上不去,這就不是學校和教育部想看到的事情,教育部為了孩子們的教育就直接對老師做微商這件事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2)教師做微商去哪裡舉報擴展閱讀:
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
有群眾反映晉江市教育系統少數教職員工無視法規和紀律的約束,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造成不良影響。《通知》要求各單位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對照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教職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開展自查自糾。
同時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教職員工逐一進行教育談話,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工作,要求涉及對象及時糾正整改。對存在問題,且未自行整改的教職員工,由該局、晉江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調查處理。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是法紀明令禁止的行為,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將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據介紹,「微商」也是商,屬於經營活動,公職人員做「微商」開網店,可能會引發權力尋租等問題。同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有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六種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等處分。
晉江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學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隨時受理舉報反映,接受廣大幹部職工的監督。對於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依紀處理;對頂風違紀的,從嚴處理。
記者隨後采訪部分家長及市民,多數家長及市民表示支持這一新措施,「教師確實不能做『微商』,這樣沒心思教學生了」,「有道理,教師應該專心教書育人」。
Ⅲ 教師在任職期間做過微商現在退休了有人舉報有影響嗎
影響會有一點兒!但不會太多!因為以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沒規定公職人員不能做微商,是近兩年才有的規定,所以問題不是很大,不需太擔心,更不會影響退休工資的發放!
Ⅳ 教育局有規定教師不準做微商嗎 教師不允許做微商嗎
很多人說又不偷不搶,法律上又沒有明確限制措施,教師怎麼不可以做微商呢?在我上網查閱了一番後,好像還真沒有規定,不過我很快就找到了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而在2018年11月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另外還規定,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筆者認為,一方面,不能只靠道德感化,還要切實提高教師收入,讓教師有尊嚴體面,安心教書;另一方面,要嚴整教師隊伍,杜絕微商現象。如果您孩子的老師還在做微商,那是該教師沒有好好學習文件,校方也沒有做好監督管理,可以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反映。
Ⅳ 在職教師做微商應該被禁止嗎
解現在的微商已經在朋友中沒有什麼信譽可講了,基本上每一個人都是非常討厭微商的,污染朋友圈的氣氛不說,還專門賺朋友的錢。為什麼教師做微商就會有這么大的社會反應呢?教師到底哪裡錯了?小編認為首先,教師這個職業給人的感覺就是非常神聖的,是受人尊敬的職業。為祖國培養未來的希望,然而微商又是人們最討厭的。這就是為什麼教師做微商能激起這么多人的輿論的原因。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師做微商,只不過是利弊權衡的結果。對於教師而言,做微商的確有不少好處;但對於學生、學校乃至中小學教育而言,教師做微商的弊端和害處卻是難以承受之重。兩弊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利弊權衡之下,既然做了教師,就不要再做微商了。相信這也符合大多數人的願望,畢竟,沒有人願意看到一個成天忙於做微商的老師來教自己的孩子,也沒有多少人相信這樣的老師能把學生教好。
Ⅵ 小學老師做微商被立案查處,老師做微商是違法的嗎
老師做微商不是違法的,調查是因為他在上班期間做微商,導致這些家長不放心他教育自己的孩子。
老師雖然不能辦課外輔導班,但做其他的事情也沒有違反他的職業操守,他只要把這些孩子們的學習成績提高上去,把自己所會的知識教給這些學生,就完成了他的工作任務。
Ⅶ 在職教師業余時間做微商違法嗎
違法的。
現在規定,教師不得從事微商的。
Ⅷ 如何看待小學教師做微商被處罰
我認為小學教師不應該做微商,因為微商是一些其他人做的,但是如果你是課余時間去做,只要不影響工作,那就是領導辯論了。
Ⅸ 教師兼職做微商,是否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
其實並沒有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因為老師其實也是有很多空餘時間去做自己的一些兼職。
Ⅹ 小學老師做微商被立案查處,如何看待老師工作期間做微商
在工作期間做微商就有一點不可理喻了。每個人都想多賺一些錢讓自己的生活過的很好,但是也要分場合。這位小學老師既然選擇了當老師,就對孩子們負責任,在工作期間做其他的事情就很過分了。
這位老師想多賺錢並沒有錯,他只是時間選擇錯誤了,對於這樣的行為必須要採取最嚴厲的懲罰。和這位老師有同樣行為的教師可能還沒被查到,但通過這件事情,他們一定能改變自己的不良作風,認真對待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