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月入多少開始交稅
㈠ 個人多少收入起要交稅交多少
從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為五千元。
具體交稅情況如下圖:
(1)微商月入多少開始交稅擴展閱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依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依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對先行實施5000元「起征點」進行了具體規定。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對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執行。
怎麼理解這個規定?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分析出其中的雙重減稅:「兩部門發布文件明確了2018年第四季度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新稅法在執行層面貫徹落實的第一步。該政策的關鍵點在於:
一是由原每月3500元的減除費用標准,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
二是適用新的稅率表,由於新的稅率表拉大了中低收入的稅率級距,意味著同樣一筆收入按原稅率表適用更高稅率的,現適用新稅率表之後可能降低了稅率。
這兩項政策通過加大扣除、降低稅率,減輕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㈡ 做微商要交稅么
微商暫時不需要納稅,原因如下:
1、微商通過移動終端和現代通訊技術,使得交易在相對隱蔽的空間內完成,整個過程沒有任何單據、紙面憑證,專門從事分銷的微商則連進貨、發貨的環節都省去了,交易完成後,稅務機關連賣方是誰都無法確定,更別提去核定其收入和成本了。
2、我國現行稅收法律制度大多是以實體交易為對象設定的,微商的出現,進一步模糊了稅收法律要素界限。
3、首先,不能明確界定納稅人。在傳統的貿易模式下,納稅義務人身份很容易被界定,但對於未成規模的絕大多數微商,其沒有實體店,並且隱匿了身份,就無法確定誰是納稅義務人。
4、其次,未明確界定征稅對象。微商由於其數字化、信息化的特徵,模糊了有形商品、無形勞務及特許權之間的概念,使得商品、勞務和特許權難以區分,模糊的邊界導致對征稅對象難以准確判定。
㈢ 電商法微商每天成交額達到多少需要上稅
2019年1月1日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政也將開始實施,進一步擴大了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范圍,新增了近年來需求旺盛的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並提高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也就是說,明年起5000元以內都可以享受零關稅,在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方面,按法定應納稅額70%徵收。
同時,將年度交易限值也就是每人每年「海淘」的額度由目前的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㈣ 我國現在月收入到多少開始交稅2000已上百分比是多少3000已上百分比多少
2000元以上-2500上5%3000元以上10%依次累加 是累進稅。
㈤ 微商要交稅嗎
微商當然是要交稅的,他以為可以漏稅,但是在你提取金額的過程當中是需要扣去相應的稅收費用。
㈥ 個人年收入超過多少要自己交稅
一、員工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五險一金」後,超過5000元,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一)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後,先減去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級政府規定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再減去費用扣除額5000元/月(來源於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3%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5000-「三險一金」
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扣除標准實施細則表明,除13500元之外,稅前扣除的項目還包括三大類。
一是國家規定的三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是單位給予的5種補助費用,即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市內交通費、書報費和洗理費;
三是退休職工的工資和兩院院士津貼等特殊津貼。
其中的書報費和洗理費等幾種補貼,一定要在北京市財政規定的費用標准之內才能免稅,如果單位超額發放、超出的部分一樣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稅前工資-5000)×稅率=個人所得稅稅額
(6)微商月入多少開始交稅擴展閱讀:
關於稅款徵收的部分相關規定:
1、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2、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3、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4、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5、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6、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
7、稅務機關徵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8、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9、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10、納稅人在限期內已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未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使納稅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損失的,稅務機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
(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稅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前款所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范圍之內。
12、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規定的採取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的權力,不得由法定的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行使。
13、稅務機關採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必須依照法定許可權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納稅人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網路
㈦ 做微商一般收入是多少每個月。。。
做微商收入是根據經營情況的不同確定的,能做到月入過萬的微商是比較少的。大多數微商的收入僅是貼補家用。「坐在家裡玩玩手機發發貨就能擁有別墅、豪車」,這樣的生活在微商圈成了家常便飯,但這僅是畫餅而已。
微商只是一種營銷形式,其立足的根本,還是要靠真正的好產品和優秀的服務讓用戶滿意,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走得更遠。
㈧ 微商需要納稅嗎
微商暫時不需要納稅,原因如下:
1、微商通過移動終端和現代通訊技術,使得交易在相對隱蔽的空間內完成,整個過程沒有任何單據、紙面憑證,專門從事分銷的微商則連進貨、發貨的環節都省去了,交易完成後,稅務機關連賣方是誰都無法確定,更別提去核定其收入和成本了。
2、我國現行稅收法律制度大多是以實體交易為對象設定的,微商的出現,進一步模糊了稅收法律要素界限。
3、首先,不能明確界定納稅人。在傳統的貿易模式下,納稅義務人身份很容易被界定,但對於未成規模的絕大多數微商,其沒有實體店,並且隱匿了身份,就無法確定誰是納稅義務人。
4、其次,未明確界定征稅對象。微商由於其數字化、信息化的特徵,模糊了有形商品、無形勞務及特許權之間的概念,使得商品、勞務和特許權難以區分,模糊的邊界導致對征稅對象難以准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