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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收了兩百發假冒產品

發布時間: 2021-07-20 08:39:40

Ⅰ 我做微商 被收了兩百代理費。結果後來告訴我兩個月沒做滿15單就不能再做了 就是被騙了 我能怎麼辦

那就努力做滿15單,要不就認栽咯,或者去網上曝光他們

Ⅱ 在微商買到假貨可是簽收了怎麼辦

根據我國目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消費者主要有以下幾種維權的途徑。
一、協商解決
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後,就與爭議有關的問題進行協商,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的活動。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協商和解是一種快速、簡便的爭議解決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它都不失為一種理想的途徑。事實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費者權益爭議都是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的。
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的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條第1項規定,即「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便是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和解的法律依據。
在協商和解時,消費者應注意以下問題:
針對經營者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協商和解建議的行為,消費者應立即採取措施,用其他途徑解決爭議問題。即可用投訴、申訴或仲裁、起訴手段解決糾紛。如果經營者的故意拖延和無理拒絕,致使消費者財產損失擴大的,經營者除了應當滿足消費者正常要求外,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經營者故意推卸責任,認為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是生產廠家的事,要求消費者直接找廠家交涉的行為,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因此,當消費者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時,如經營者推卸責任,認為是生產廠家的問題,要求消費者直接找廠家交涉時,消費者應當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能挾在中間讓廠家和經營者當「皮球」踢。要以法律規定為依據,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經營者以店堂通知、聲明、告示為由,拒不承擔責任的行為,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因此,當消費者因商品質量和服務問題與商家交涉、協商時,千萬不能為其店堂內服務規則或商品銷售告示所約束,這些服務規則與法無據,沒有法律效力,應視為無效規則。
二、投訴、調解
投訴的定義: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爭議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調解解決。
投訴的形式:
消費者投訴可以採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採取哪種形式,都要講清楚以下內容:一是投訴人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二是被投訴方的基本情況。即被投訴方名稱、地址、電話等。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四是受損害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及與經營者交涉的經過等。五是購物憑證、保修卡、約定書復印件等。
三、行政申訴
申訴的定義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以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行政程序解決爭議,與其他爭議解決途徑相比,申訴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的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何進行申訴?
消費者決定申訴時,應依照商品和服務的性質向具有相關職能的行政部門(如衛生部門、檢驗檢疫部門、質量部門、工商部門、建設部門等)提出。消費者申訴一般應採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並載明下列事項:(1)消費者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2)被申訴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3)申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4)申訴的日期。必要時,消費者可委託代理人進行申訴活動,但需向有關行政部門提交授權委託書。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後,如果與經營者協商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調解書。如果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可以撤回申訴,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如果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撤回申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提起訴訟(如消費者與經營者間有仲裁協議,則須首先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結果再提取訴訟)
提起訴訟的定義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在我國,訴訟大致分為三種形式:(1)刑事訴訟;(2)民事訴訟;(3)行政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范疇。
提起訟訴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符合以上條件的起訴,人民法院才會予以受理。

Ⅲ 微商賣a貨被抓如何判刑

那要看你的銷售額和利潤,如果達到五萬元以上,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數額越大判罰越重,會被判刑坐牢,如果數額小,可能不構成犯罪,工商局會查封你的貨,並罰款。但有可能牽涉到民事賠償

Ⅳ 做微商代理了一個產品,後來發現是假冒偽劣產品不給退款怎麼辦

不要做微商了,0投資的手機兼職,你可以跟我學習

Ⅳ 微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嗎

微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
微商是隨著微信普及而興起的通過微信軟體銷售產品的商家,微商銷售的產品應當符合法定標准,不得存在欺詐行為,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Ⅵ 被微商騙了應該怎麼報警

一、可以直接打110報警:

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報案。

報警注意(三項要點):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緊時間報警,越快越好。任何有電話的單位、個人及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人提供方便。

2、報警時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如何;有無採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員的人數、特點、攜帶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還要提供報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系方式。

3、無特殊情況,報警後應在報警地等候,並與民警和110及時取得聯系。有案發現場的,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翻動。除了營救傷員,不要讓任何人進入。

二、簡訊報警:

公安部已與相關部門確定將「12110」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公益性簡訊報警號碼,全國已經使用和正在建設簡訊報警的60多個地、縣級市及更多地區將陸續啟用全國統一簡訊報警號碼,各地原有簡訊報警號碼將陸續調整為全國統一簡訊報警號碼12110。

正確報警方法:

110簡訊報警不像語音報警一樣可以自動接入最近的110報警服務台,需要報警人自行選擇受理單位,即根據報警人發送的簡訊接入號,接入相應的地級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

報警人應盡可能簡要、准確地寫明事件性質、地點和時間等要素,以方便警方准確、快速實施救援。如在家中遇到小偷,可編輯「 *縣*街道(小區)*幢*單元***(房號),現有小偷 」報警。

(6)微商收了兩百發假冒產品擴展閱讀

微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幾個方面:

1、微商欺詐現象絡繹不絕。微商本應是網路商業行為的一部分,但因其高流動的特點使得政府監管不易實現,而APP運營方又有心無力,導致微商從誕生之日起就有諸多隱患。

2、微商易淪為傳銷陷阱。一部分違法商家將一款低成本的商品(或服務)稍加包裝,通過層層代理分銷,逐層加價後,以十幾倍甚至上百倍的價格售出,並且每一層級代理商均需向上一層級交代理費,其代理費從數百元到數萬元不等。

3、各層級代理商不再通過商品銷售盈利,而是轉向代理費的收取。很多人即使在了解微商真相後,卻因利益驅使而難以自拔,越陷越深,最終誤入傳銷深淵。

4、微商為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流通渠道。一方面,在微商平台上,各種「高仿」「A貨」商品明目張膽、大肆盛行,違背國家知識產權法律,致使合法商家權益受損。

Ⅶ 微商售賣假香奈兒包構成詐騙嗎

如果情況屬實就構成欺詐消費者,和詐騙是有區別的,可以咨詢下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應該可以得到幫助

Ⅷ 被微商騙錢了怎麼辦

遇到微商詐騙的處理

1、及時報警

遇到微信詐騙,當事人應當保留相關聊天記錄及所了解到的對方的相關信息,及時到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警。

2、如有對方的詳細信息,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訴維權

起訴時注意需要有確定的被告信息,個人需要對方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單位需要有企業名稱、企業所在地、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等。

3、立案與報警

一些當事人被騙金額可能相對較少,比如200元,那麼警方立不了案,當事人是否還有必要去報警?

不管是否能夠達到立案標准,只要遇到微信詐騙,您都應當第一時間去報警處理,及時報警才能盡快幫您追回被騙的財物,並不是只有立案才能幫大家找回被騙的財物。

關於詐騙罪的處罰規定

詐騙罪依據詐騙公私財物的金額不同而做出了不同的處罰規定:

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註: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屬「數額較大」,30000元以上屬「數額巨大」,50萬元以上屬「數額特別巨大」,因各地區經濟差異,在立案標准上會有稍微改變。

(8)微商收了兩百發假冒產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部分規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

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或者銷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務,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提供義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採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或者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一)未在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的;

(二)未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電子商務的有關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或者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的。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違反前款規定的平台內經營者未採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提供搜索結果,或者違反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搭售商品、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八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未向消費者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或者不及時退還押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九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條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網路安全保障義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核驗、登記義務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報送有關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法情形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或者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義務的。

法律、行政法規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十一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台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的;

(二)修改交易規則未在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徵求意見,未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前公示修改內容,或者阻止平台內經營者退出的;

(三)未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自營業務和平台內經營者開展的業務的;

(四)未為消費者提供對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或者擅自刪除消費者的評價的。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條規定,對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未顯著標明「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二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或者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三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台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四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平台內經營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依法採取必要措施的,由有關知識產權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八十六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有本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並予以公示。

第八十七條依法負有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中所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Ⅸ 微商賣假貨怎麼投訴

1,在微信朋友圈上銷售假冒商品,雖然在銷售的方式、渠道上和傳統售假有差別,但售假本質是一樣的,對此的判決依據也是一樣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罰金金額將以經營額的1至5倍進行處罰。
其中,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銷售金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該銷售金額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後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
2,在微信朋友圈上售假,即使標注了「不是正品」之類的信息,只要銷售額達到一定數量,也屬於違法行為。除了刑事訴訟之外,相關品牌還能通過民事訴訟的形式進行追償。
3,當下微信等網路平台興起,微商售假的現象越來越多。現有的法律對此進行裁決,總體上是適用的。但是,如何加強監管、如何在監管手段、方式上進行跟進,現有法律還是很有必要作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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