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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從業人員現在有多少人了

發布時間: 2021-04-28 14:00:24

① 什麼是微商

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藉助於社交軟體為工具,以人為中心,社交為紐帶的新商業。

微商確切的說應該叫微電商,是指:靠使用「微系統」,進行「微營銷」,在互聯網上賺錢的人員。微系統一般就是由qq,微博,微信,陌陌這些使用人數比較多的社交軟體和貼吧,論壇,新聞自媒體等途徑,網站以及淘寶,天貓,微店這些平台組成的直接或間接銷售產品的互聯網營銷和成交系統。

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委會發布的《2016-2020年中國微商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報告》顯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從業者近3000萬人,微商品牌銷售額達到5000億元。2017年將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釋放出8600億元;

(1)微商從業人員現在有多少人了擴展閱讀:

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范疇,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電子商務法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據業內人士介紹,其中,前兩類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電商經營者的表現形式。第三類是二審後新增的一類經營者。

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上被明確,相應地就要承擔起對應的義務與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雖然「微商」並非法律專業術語,但在實踐中確實大量存在,是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新型表現形式之一,其經營者理應屬於電商經營者范疇,微商與買家直接溝通時使用的微信則屬於其他網路服務。

② 近幾年微商的前景怎樣

加上今年的5.3日在深圳明星林志穎跟撒貝南的認可下會有很多人假如薇傷的大軍只中

③ 做微商,不交稅也沒有營業執照,但是微商從業人數3000萬,會不會違法感情煩惱

目前還沒有規定微商要收稅,但是不能賣三無違規產品。微商大概是近些年朋友圈最堅強的一種存在了,不管你願不願意、接不接受、買與不買、搭不搭理、屏不屏蔽,微商就在你朋友圈裡,不離不棄。作為一種新興的事物,它有它存的理由,甚至說也有它存在的必要。

④ 做個調查:目前有多少人在做著微商呢

大概是微信人群的20分之一,顯然很多了,

⑤ 微商從業人數逾千萬 人民日報:野蠻生長何時休

微商從業人數逾千萬 人民日報:野蠻生長何時休?
隨著電商和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又一匹黑馬,正從淘寶、京東等千軍萬馬中沖殺出來,那就是微商。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微商的從業人數已逾千萬,市場規模超過900億元。然而,微商發展中時常出現的假冒偽劣商品盛行、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以及商家無節制發展代理、非法集資等症結,也使其「繁榮」備受質疑……中消協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國消協組織2015年受理的遠程購物的投訴有20083件,網路購物佔比達95.41%,其中以微商為代表的個人網路商家成為投訴熱點。那麼,微商發展中有何亂象、緣何頻出、如何監管、走向何方?本報記者為此展開調查。
問題:假冒偽劣+代理亂象
消費者投訴集中在商品質量與售後保障方面,代理商捐款跑路現象屢見不鮮
消費者鄧小姐日前在微信上購買了1788元的豐潤茶,收到貨物後感覺產品不值這個價,遂向商家提出退貨。商家拒絕,並表示後期會有指導老師和鄧小姐聯系。之後一個自稱是梁主任的人前後兩次聯系她,提出根據實際情況應再購其他產品。鄧小姐前後花去3萬元,並沒達到想要的效果,感覺上當受騙卻又無可奈何。
讓鄧小姐吃了啞巴虧的,就是依託社交應用而在2014年火爆起來的微商。何謂微商?籠統地說,就是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進行產品展示與銷售的賣家。廣東省消委會經多方研究,並與騰訊公司深入溝通,初步確定消費者微信購物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借微信平台進行商品或店鋪的推廣,但最終的交易行為主要發生在淘寶等傳統網路平台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購物」功能選項中購買,此選項主要是京東商城的購物入口;三是通過騰訊認證的企業微信公眾號銷售;四是在微信朋友圈個人私下完成的交易或通過個人微信公眾號達成的交易。
事實上,前三種都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微商,買賣雙方只是藉助微信來延伸觸手或便利支付;而在微信朋友圈推廣和賣貨,才是時下微商的主流,也是出現商品質量問題、引起消費糾紛最多的情形。據廣東省消委會分析,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商品質量與售後保障方面,主要反映在購買的商品沒有售後服務、商品有質量問題不能退貨,商品使用出現問題不能保修等方面。不少資深的網購者表示,微信上銷售的所謂名牌、大牌,十之八九都是假貨。
而更為嚴重的亂象,已經超出了消費領域之外。為了在更大范圍內拓展市場,很多微商已逐漸從B2C(商家到消費者)模式發展為C2C模式,即通過品牌商找一級總代理,由一級總代理往下層層發展代理商銷售產品。
記者調查發現,一方面,因為一些品牌商無節制發展代理卻不夠負責,代理商捲款跑路現象屢見不鮮;另一方面,當大量低質偽劣產品通過層層代理層層加價,越來越多的人對這種病毒式擴張營銷模式產生質疑:有人聲稱,只要有實物商品,就屬於分銷;另一些人則質疑,當商品真正價值和所售賣的價格相去甚遠,本質上就是一種傳銷……
原因:虛擬身份+法律真空
通過朋友圈私下交易,僅靠個人聲譽、交情等約束,不受《消法》保護,消費者維權難
「出現這些亂象,首先要歸因於微商自身,生長過於野蠻快速,構成太過豐富多樣。」家住廣州市天河區,有多年網購經驗的萬女士告訴記者,在她加的微商好友中,有的是個體做海外代購的,但「鬼知道他發給你的是從海外買的正貨還是不明來路的仿冒貨」;還有一些,就是在廣州皮具城裡做「A貨」的商戶,明著告訴你是假貨;最多的就是品牌代理,貨物有的來自正規廠家,更有不少是「三無產品」……
而更本質的原因,則是由於微商本身的特性。正如有關專家所指出的,絕大多數微商沒有主體資格證明,就導致經營者的身份呈現虛擬化特性。「這也就決定了維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關系和人際信任。」記者微信好友中網名為「韓智賀」的微商一語點明:「你到淘寶買東西,有平台商為你保駕護航,商家有差評會被降低星級,賣假貨被投訴可能被封店;京東商城、蘇寧易購以及眾多的企業微信公眾號等,上線時經過了嚴格的身份審核。與他們交易,有一套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邊界保障。」反觀微商,相較於普通網路交易,存在諸多不同之處:一是依託社交軟體;二是以個人賬號為基點向其好友小范圍發出邀約邀請;三是沒有實名登記、繳保證金、信用評價、第三方支付保護等規則的限制。
「換句話說,約束微商商家的,是相對軟性的個人聲譽、交情、朋友互信等。賣家如果真的撕破臉皮,拋開這些約束,消費者是很難維權的;同時,消費者如果到不熟悉的人那裡買貴重東西,就很容易被宰。」「韓智賀」坦言。
對此,廣東省消委會解釋說,由於微信購物是公民個人私下交易或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商品、接受服務,若發生消費糾紛,並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只有通過民事訴訟的辦法來解決。「但民事訴訟中,基於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消費者在舉證上難度很大,加上訴訟曠日持久,大多數消費者最後只得放棄維權。」
建議:市場競爭+信用體系
將微商納入法律規范范疇提上日程,藉助媒體宣傳和輿論加強引導勢在必行
當記者把這些問題提給作為流通領域監管部門的廣東省工商局,求教應如何加強監管時,工商局拒絕了采訪。有關專家分析說,在微商領域,單純地高呼「加強監管」恐怕不能起到良好效果,相對微商的「小散亂」,行政監管的成本實在是太高,而層層代理、多級轉包更增加了監管的難度。這恐怕就是監管部門實在「無可奉告」的原因所在。
廣東省消委會專家也表示,由於許多微商是通過朋友圈轉發產品信息的,並未在工商部門注冊,交易時採用微信私下轉賬的方式,這就使得法制化的、規范化的監管手段在這里很難起作用。
不過,在「韓智賀」看來,不能因為一些問題的存在,就把微商「一棒子打死」:「任何行業裡面都有一些害群之馬,經過一段時間競爭,最終市場規律會分出優劣。」她認為,應當通過媒體宣傳和輿論引導,倡導認認真真做好產品,引導做代理的朋友認真選好產品、考察公司。
此外,廣東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還建議,一方面要加強微商平台的監管和自律;同時也應盡快將微商納入法律規范范疇。「目前,我國針對網路交易已經制定並公布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網路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條款規范指引》《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等法律、法規,但微商作為一種新興的消費模式,尚處在興起和發展階段,我們建議將之納入電子商務范圍給予規范,以網路交易的方式進行管理,防止因『任性生長』而產生種種亂象。」

⑥ 請問最近微商的負面消息少了很多,從業人員有做什麼努力么

之前微商代言人陳育新提出了微商5條,並且首次提出微商倡議書,帶領從業人員更加誠信更加規范化做微商。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目前已經可以看到相比之前,假貨現象有所好轉,刷屏現象也好了很多,都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也和領頭人的積極努力分不開的,因此要給陳育新點贊!

⑦ 微商是一種怎樣的存在


微商能一直火下去嗎,從現在的形勢看,雖然加入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很難保持這種火的趨勢。因為大部分微商沒有自己的產品,而是提其他廠家做宣傳,一種傳銷式的發展,第一先給你打雞血,各種雞湯、成功學鋪天蓋地,然後就是發展代理。這種模式造成了很多低質、冒牌的產品出現,損害了購買者的利益,所以叮當認為很難長久火爆。而且微商經常銷售的群體是自己的朋友圈,說白了就是掙熟人的錢,久而久之朋友都疏遠了。(有良心、自己把握質量的微商除外。)

⑧ 有多少微商賺錢的方法

目前的微商其實還是市場的。有市場所以有價值,也是有賺錢機會的。下面提到的這4種微商模式,都是目前比較有機會賺錢的模式。

01、賣貨型

初期,大家的初衷其實就是賣貨,希望將產品賣出去賺錢。所以,在前期,微商整個行業還處在良性環境中,只有比較少的人在做,在產品和服務方面,包括誠信度方面,都是可圈可點的。

但是,隨著微商從業人數的急劇增加,各種三無產品層出不窮,無數熱衷於洗腦、炫富的微商如雨後春筍一樣的冒出,好好的微商行業被弄的烏煙瘴氣;大眾對微商的認可度也越來越低。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代理制度的微商,賺的不是「想便宜的人」的錢,而是「想掙錢的人」的錢,結果就是貨賣的不是消費者,賣的都是代理手上了,根本沒人真的用。

微商為什麼臭?這就是原因。

賣貨型的微商想要繼續生存,必須兩手都要硬,兩手都要抓:

1、一手抓代理招募,一手抓直營,招募代理針對B端,直營針對C段,BC端一起賺;

2、一手抓精準引流,一手抓內部裂變。引流帶來新人,沒有新人沒有未來,健康的底層裂變才是真的裂變,裂變促使團隊持續壯大。

3、一手抓線上,一手抓線下。線上是既得,線下是未來;

4、一手抓賣發財機會,一手抓賣貨。賣發財機會圈錢快,死的快,純賣貨,量難起,錢難賺。

5、一手抓務虛:造勢,一手抓務實:幫扶。

02、賣臉型

賣臉型模式,其實在QQ時代、人人網時代就有了,現在微博更甚。轉移到微商行業,是在微商發展的中期開始盛行的。這一類型的模式,發展到現在,就是現在的網紅。

說到網紅,大家現在應該也接受了這個設定,已經從之前的賣臉賣身的印象轉化到賣視覺賣產品賣服務的階段了。前端拼的是整個網紅團隊的運營策劃能力,後端拼的是整個產品的供應鏈匹配能力。

03、賣資源型

賣資源在微商行業,就體現在整合某個垂直類的微商,比如農特產品微商,通過助農行動來進行。一方面,積累了這些微商賣家資源,另外一方面,獲得了在這個領域相關的影響力,進而更近一步的運營,最終產生價值。

04、賣虛擬產品

其實,這類人群,也可以歸結在賣貨的裡面,但是這個類型的一些產品,在誠信方面,要好過實物微商。怎麼理解呢?

舉個簡單例子:賣手機充值卡的,正常的售價可能是100元賣99元。微商朋友那裡賣95元,這個反正需要,也沒有任何風險,果斷就買了。

所以,類似這樣的行為,在微信上發生,本質上的邏輯和我們打開淘寶去搜索關鍵詞,然後咨詢下單收貨類似,都是沖著產品本身及優惠力度,包括產品使用功能去的。

但是並不是人人都能成為成功的微商人。總結來看,微商做不好的原因主要有2個:

1、整個微商行業競爭激烈,正在不斷淘汰部分微商團隊。

2、整個微商行業由於前期發展太過混亂,微商銷售模式魚龍混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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