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經理在朋友圈發微信募集
1. 什麼是私募經理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隨著入世的臨近,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2. 私募 微信朋友圈 公開宣傳
不屬於呀 正常的吧
3. 朋友圈私募是什麼意思
私募行業正迎來一場全面的監管風暴。11月至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連續出台針對私募內部控制、私募信息披露以及私募募集行為的徵求意見稿,同時還公布了私募基金合同指引、風險揭示書等指引。針對私募行業監管的條例接連出台,特別是針對募集行為的徵求意見一出,引發整個資本圈快速反應。眾多私募在忙著學習新政策時感慨:「私募行業監管巨變已然到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私募圈深入了解發現,盡管不少文件還是徵求意見稿,但私募們已經開始按照新規行動,還沒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忙著去備案,在微信圈推薦了產品的趕緊刪微信,平時由總經理兼任的風控官職位也需要重新找專業人士。
監管風暴來襲
私募基金無疑是資本市場中發展最為迅速的一大群體,目前備案私募已達2萬多家,管理規模近5萬億元。然而,近幾年隨著私募基金爆發式發展,業內對私募基金監管缺失的探討從未停止,上周,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在公開演講中坦言,與私募業務的蓬勃發展相比,私募監管有所滯後,違規募集成為私募基金亂象之源。
近期,基金業協會密集出台對私募行業的監管政策,使得私募監管面臨一場重大變革,11月24日至今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基金業協會連續發布了三個徵求意見稿。11月24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徵求意見稿)》,從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目標與原則、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及內部監督等制度建設進行管理。
11月26日,發布《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作出了詳細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向投資者披露基金的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以及涉及私募基金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等情況。並且還要求單只募集規模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私募基金至少每月向投資者披露一次。
而12月16日最新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更是引起了私募圈轟動,募集行為直接涉及私募基金如何發產品,對私募有著生死攸關的影響。而在此次徵求稿中,要發產品必須先備案、銷售人員必須有基金從業資格、投資者冷靜期等一系列新規的徵求意見,讓各家私募連夜學習,避免碰到「紅線」。
私募甲:趕緊去基金業協會備案
在私募朋友圈這兩天刷屏的不是私募買了什麼股票,也不是討論哪個私募的股票漲停了。而是詢問收到去協會備案繳費後的發票沒有,私募備案有什麼要求。記者注意到,已經備案的私募都在為沒有備案的私募做講解、出主意。
當記者正想對一位私募人士(簡稱私募甲)進行采訪時,他正趕去基金業協會備案。因為現在要求私募發產品必須先備案,而公司目前正准備發行第3期產品。
私募甲表示,「因為之前沒有對私募發產品必須進行備案的相關要求,很多私募都是走第三方渠道發行產品,現在要求私募發產品必須先備案。」
據私募甲透露,目前很多中小私募都積極去基金業協會備案,大部分沒有加入協會的私募也在積極交費加入。
私募乙:正在緊急刪朋友圈產品廣告
之前在朋友圈裡,記者看到很多私募都在朋友圈發文宣傳,常常截取某段時期的業績表現來證明投資能力,但是這種事突然在朋友圈裡看不到了。
記者認識的一位深圳私募人士(私募乙)的微信號出現過上述一幕。對於此事,私募乙表示,「之前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比如說不能用微信推薦私募產品,事實上很多私募管理人在產品募集期都在用微信推薦私募產品。但在意見稿出台當晚,我就立即通知後台人員加班也要把產品募集微信宣傳信息刪除,以免觸及相應紅線,導致產品發行受阻。」
他表示,「有些私募通過第三方渠道發行產品,這些募集機構的銷售人員在通過自己朋友圈推薦產品時,表達比較誇張,甚至承諾收益率等,而對於風險評估方面卻不重視甚至忽略。私募行業最近出現很多風險事件,大多由運作不規范導致,比如誇大宣傳、不適當渠道傳播、對投資者沒有風險評估等,而這次《辦法》則明確指向並規范了這些行為。」
私募丙:忙著找專業風控官
有意思的是,在溝通過程中,記者從私募丙那裡意外了解到一個情況。在監管加強之後,很多私募都在近期開始招聘風控總監,對公司內控方面進行完善。私募丙告訴記者,很多中小私募在初創期為了節約公司運營成本,基本上都是一人兼任數職,私募總經理兼任投資總監、風控總監等,但是隨著新的信披規定的強化,公司不得不加強相應的團隊建設。
私募丙表示,大的私募公司在合規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所以新規定不會造成太大影響;但對一些小私募而言,則增加了公司運營成本。比如說引進風控團隊需要費用;此外在信息披露方面,除凈值外,要求私募按月披露持倉和基金份額,這對公司技術手段和客戶系統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能滿足條件的公司需要對現有的軟硬體進行升級等。
4. 在那個證券客戶經理做杭州私募基金最靠譜呢
都說私募基金匯聚的是精英,其實亂象叢生
2015年11月,「私募一哥」徐翔因為涉嫌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而被公安機關帶走協助調查,澤熙帝國宣告坍塌。進入2016年,徐翔案的風波仍在繼續擴大。4月12日,包括華麗家族、大恆科技、寧波中百、文峰股份、等上市公司均發布公告澤熙系所持股份被輪候凍結;4月18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公布第五批共17家失聯(異常)私募機構名單,徐翔的上海澤熙投資赫然在列。
「私募一哥」在5年內8次傳出被調查的謠言,涉嫌的罪名包括「操縱股市」、「內幕交易」、「老鼠倉交易」、「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股指期貨交易」等,前7次都最終被辟謠。但最近一次是真的,徐翔在神話般的演繹了從3萬元到40億元的投資傳奇後終於走下神壇。
私募規范化是大勢所趨
近期,中國基金業協會頒布一系列自律規則,包括《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辦法》、《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私募基金內控指引》等,投顧業務、託管業務、外包業務等規定都在制定或修訂中,不僅形成了規范私募發展的自律體系,還提供了一套完整專業、具有操作性的業務標准。除了一系列辦法,2月5日,協會還頒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規定登記備案必須由法律機構出具詳細專業的法律意見書,並報送協會審核,從引入第三方法律機構的角度,對私募進行規范。
其中,《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自7月15日施行,被稱為「史上最嚴私募新規」,將遏制種種欠規范的私募產品發行,以後傻傻分不清的熱錢投資和圈錢行為將會大大減少。
新規將如何影響投資
一些線下理財公司發生兌付危機,就是私募違規募集資金帶來的惡果,比如金賽銀、中晉系等。《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出台後,投資人可以有效的鑒別一些線下理財公司是否靠譜。
1、管理辦法禁止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私募行業最常見的違規行為就是把一百萬以上的投資項目拆解小許多小份向外賣,讓很多不適合的投資人也進入私募領域。管理辦法單個投資人購買私募基金的最低金額必須不少於100萬元,起投額在100萬以下的產品不要投。
2、「朋友圈賣產品」、「承諾保本保收益」等行為都將受到監管。違規者將被納入黑名單,而情節嚴重的,更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如果你不是私募的特定客戶,客戶經理就不能把你拉進發產品信息的微信群。(只要不是向不特定的陌生人宣傳,私募基金還是可以利用微信這個工具的。)
3、私募基金募集設置「冷靜期」,募集機構在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應給予投資者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投資者在冷靜期滿後經過回訪確認方可簽署私募基金合同。根據基金合同,投資者在冷靜期內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如果業務員催著你投資,那就是他違規啦。
4、投資者需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即近三年年收入大於50萬元,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看看自己的銀行卡余額,如果不到這個數字要求,就別再跟客戶經理聊下去了,私募不是你想投,想投就能投……
5、如果私募產品宣傳推介時使用了「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你判斷風險的措辭,使用了「欲購從速、申購良機」等催促你趕快做出投資決策的措辭,使用了「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有失可比性的措辭,那你就可以果斷放棄這個投資了。
5. 私募基金經理在微信上曬凈值圖合規嗎
在朋友圈對外展示,包含了產品名稱還有收益就是不合規的,私募只可以對合格投資者展示,鑫風口回答
6. 私募基金經理和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何區別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經理是管理和經營私募基金的人。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資金量比較大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目前在我國對私募基金還沒有法律上的明確規定,處於半地下半公開狀態,私募基金從業人員都渴望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希望可以幫助你。
7. 私募股權基金的資金不得公開或者變相公開募集,那麼通過銀行客戶經理幫助介紹他們的老客戶,是否算變相
所謂變相公開募集是指,把一堆人聚焦在一起,以募集為主題的演說或推介(目前三方理財主要的募集手段).
單一轉介,不能嚴格定義的.
泰來資本,您貼身的配資服務管家。
8. 私募基金經理的社會地位如何
小夥子你呀太理想化了,中國的原始積累已經完了
好好念書吧,讀個碩士,混進公募基金,積累些人脈
好好的建點老鼠倉,有了原始積累,在謀求更高的利潤吧
信息很重要,跟著國家隊走永遠沉不了船,更何況老鼠倉那
單兵作戰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楊百萬都知道教學生賣書比炒股穩健
9. 私募基金監管政策收緊 還有誰能
今年以來,私募基金可謂政策頻出,市場反應頗具亮點。不久前「史上最熱鬧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為市場津津樂道的話題之一。由於中國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的監管政策不斷收緊,全國多達3萬余名私募高管不得不 「挑燈夜讀,備戰統考」。
另外,一些跨界創投明星也紛紛加入到「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熱潮中。「為了參加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所做的准備,其難度不亞於錄個人專輯。」羽泉組合」里的胡海泉5年前涉足創投圈,也是創投界的「無證老兵」之一,對於此次考試仍然顯得信心不足。到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為何匯聚了行業大咖和跨界創投明星?私募基金監管政策收緊的情況下,私募機構該如何應對?對廣大投資人又會帶來什麼影響?眾多問題近期成業內熱議的焦點。
一、私募基金緣何成了人見人愛的香餑餑?
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顯示,目前多位重量級的明星在資本市場都做得風生水起,如黃曉明、任泉、胡海泉等創辦的私募基金公司都在基金業協會備案。
2014年3月13日,胡海泉成立了北京乾祥海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備案且正在運作的私募基金公司為北京乾祥海泉甲號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性質為股權投資基金。公開信息顯示,目前海泉基金的管理規模達30億元,投資項目已接近30個。
另一位創投明星,是被稱為「藝人中最會投資」的任泉。公開資料顯示,任泉旗下目前可查到的兩家私募基金,於2015年8月6日和2015年9月10日在中基協進行管理人登記。2014年7月,任泉攜手黃曉明、李冰冰等設立Star VC私募基金,次年10月章子怡和黃渤加入成為新合夥人。
2015年6月,Angelababy(楊穎)成立創投基金AB Capital;
2015年7月上旬,張泉靈加盟紫牛基金擔任創始管理合夥人;
今年1月,孟非、郭德綱、黃健翔稱要合作文化創投基金。
明星跨界積極投身創投領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基金業目前的繁榮場面。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備案私募基金25461隻,認繳規模5.34萬億元,實繳規模4.29萬億元,私募基金行業的從業人員38.99萬人。
同時,截至2015年10月底,私募基金管理人按基金總規模劃分,管理正在運行的基金規模在20億元以下的21388家,20億~50億元的260家,50億~100億元的88家,100億元以上的85家。百億規模的私募數量已突破80多家,其發展速度讓業內人士頗感吃驚。
金牌顧問優選財富集團總裁張虎成指出,近年來,國內高凈值客戶人群快速增長,實體經濟面臨轉型,大量的資產管理需求給私募提供了發展空間。在這樣的格局下,私募的優勢逐步顯現,造成了在一段時間內的大擴容。
二、私募基金大發展帶來哪些大問題?
私募基金大擴容的過程中,對增加融資渠道,促進經濟發展確實做出了不小貢獻,但也不可避免產生了諸多棘手問題。有關部門檢查中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主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
1、登記備案信息失真
常見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
2、資金募集行為違規
例如,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是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者虛假宣傳;違規承諾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
3、投資運作行為違規
如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
4、公司管理不規范
如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充分;沒有建立利益沖突防範機制或執行不到位等。
5、涉嫌違法犯罪
如以虛假或誇大項目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為誘餌,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
其中,以第2和第5項違規所造成的惡果最為嚴重,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最為慘重並難以挽回,其性質也碰觸了法律底線。
三、緊縮私募基金調控政策意義何在?
曾記否,2015年11月1日,那個把「阿瑪尼」穿成「白大褂」,在微信朋友圈迅速走紅的中國最著名的私募基金經理徐翔被抓的歷史瞬間嗎?
作為中國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澤熙私募以高收益率和對市場精準的把控能力聞名於私募界,其掌舵人徐翔更是業內神話。2015年6月15日是A股的一個轉折點,在接下來的走勢中,多隻私募產品遭遇凈值腰斬、爆倉、清盤,但「私募一哥」徐翔掌舵的澤熙投資卻在6~7月的股市下跌中屹立不倒,並且收益率還逆勢增長。
徐翔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目前案件在審。背後的違規操作終究使神話煙消雲散,投資人發財夢一夜成空!
市場上如徐翔這般或案發或跑路的私募基金還有很多,私募基金曾經歷了「野蠻生長」期後,行業因此已經變得魚龍混雜。2014年納入監管正規軍之後,法規逐一落實,私募行業也朝著更加規范的方向發展。今年2月5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公告當中明確提到,「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這也算是給私募下了最後通牒。按照規定:
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均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於是,私募界便上演了叱吒風雲大佬不得不奔赴考場,一些沒有基金從業資格的跨界明星也硬著頭皮上陣的場面,顯而易見的原因就是按照中國基金業協會出台的新規,他們都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通過基金從業考試。
隨後, 4月15日,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又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募集行為辦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
四、誰可以「私募」、向誰「私募」、如何「私募」?
《募集行為辦法》是針對募集環節制定的細則。從私募基金募集環節的募集主體、募集程序、賬戶監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資者確認、風險揭示、冷靜期、回訪確認、募集機構和人員法律責任等方面,《募集行為辦法》首次系統地構建了一整套專業、具有操作性、適應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階段和各類型基金差異化特點的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對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行業募集行為、塑造私募投資基金「買者自負、賣者盡責」的信託文化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可謂是針對私募高管和從業者的思維准則和執行手冊。
1、誰可以募集?
《募集行為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兩類募集機構主體,即已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國證監會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基金銷售機構受託募集私募基金。
2、規范初期宣傳以及確認特定對象、合格投資者
《募集行為辦法》規定了募集程序依三個層次層層遞進,並明確了募集機構承擔合格投資者的甄別和認定責任。
首先,募集機構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向不特定對象宣傳的內容僅限於私募管理人的品牌、投資策略、管理團隊等信息;其次,在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完成特定對象確定程序後,募集機構可以向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具體私募基金產品;最後,募集機構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才可簽署基金合同。
《募集行為辦法》確立了募集機構的六項募集行為義務。
第一,在不特定對象群體中,通過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問卷調查篩選出特定對象作為潛在客戶;
第二,按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針對特定對象推介與其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產品;
第三,充分揭示私募基金產品的風險,既保證私募性,又提示風險性;
第四,落實《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的要求,募集機構須實質審查合格投資者相關資質,要求投資者出具合格投資者的相關證明後方可簽署合同,明確禁止非法拆分轉讓;
第五,強制設置投資冷靜期,借鑒行業最佳實踐、國際慣例以及《保險法》的規定,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根據基金合同投資者在冷靜期內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冷靜期的制度安排切實保護私募基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升客戶體驗,塑造專業誠信的行業形象;
第六,探索回訪確認制度,由募集機構的非募集人員履行回訪程序,進一步確認投資者的身份和真實投資意願等,只有在確認成功後方能運用投資資金。
3、對募集專用賬戶的監督
為防止非法集資,被募集機構挪用侵佔客戶財產的現象出現,需要設立專門資金賬戶並讓監督機構監管,明確募集機構與監督銀行要簽訂監督協議,以確保資金原路返還。
《募集行為辦法》的正式生效時間為2016年7月15日。一方面,對於廣大投資人而言是好事一樁,從規范市場角度看,更有利於投資人辨別正規私募機構和產品,降低上當受騙的風險。
另一方面,對於私募機構而言,中國基金業協會鄭重提示,在《募集行為辦法》發布到正式實施的3個月過渡期內,募集機構應當盡快完成相關行為整改和內部制度建設。在辦法正式實施後,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嚴格按照《募集行為辦法》的規定,嚴肅執行自律規則和行業標准,一旦發現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情形將做出相應的自律處分,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情形,將移送中國證監會或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
令人欣喜的是,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的自律規則體系正在逐步形成。隨著投資者財富的增長,投資者可選擇的投資范圍越來越廣,私募基金作為資產配置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會逐漸走入更多投資人的視線。投資者如果能運用好私募基金這個產品,也可以為自身帶來財富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