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指名道姓罵人
⑴ 在微信群里不點名道姓的罵人構不構成誹謗罪
親,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不一定就是屬於犯罪,但請問 下律師者去詳細弄清楚交較好的,如: 法律援助貼吧 上的 法律咨問律師,
⑵ 真的很煩那些有不滿不當面說,非要不指名道姓發個朋友圈罵人的人
這樣的人哪裡都有,不要和她一般見識,好比狗咬你一口,難道你也咬狗一口不成?疏遠她就是了。
⑶ 有人在微信上指名道姓罵,還說恁死你的話夠成犯罪嗎
是否涉及犯罪要看該行為造成的後果,如果後果嚴重,就可能會構成犯罪。一般都是涉及治安管理條例,屬於侮辱他人。
⑷ 我發朋友圈罵人但是沒有指名道姓,這種行為是不是很壞
發朋友圈罵人,具有極大的否面作用——圈子裡的每個人都知道你出言不遜,指桑罵槐,都會以為你在罵他,或者他身邊的人,這對你的人際交往會帶來極大的潛在影響,很多人都會從內心拒絕與你打交道,貶低你,排斥你。
⑸ 在朋友圈沒有指名道姓罵別人會是罪嗎
這是網路警察管的事
⑹ 有個朋友在微信朋友圈指名道姓罵我,可是後來刪除了,當時我沒切圖留下她罵人的證據,我想現在報警,我應
找找其他人的朋友圈裡是否還有記錄,叫他們發給你
⑺ 欠朋友錢,對方微信發朋友圈公開我欠款金額與跟他的聊天記錄,並指名道姓罵人,截圖是否可以作為證據起訴
如果是你欠錢不還的話,那麼你沒有理由起訴他
⑻ 有人在微信群里罵我、指名道姓的還特別難聽,可以告他嗎
要麼讓群主T了他,要麼你離開那個群,在網路上,重名的人很多,這種罵人,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⑼ 在朋友圈罵人.沒有指名道姓,有評論算違法嗎
直接罵你,也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