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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鑫微信朋友圈

發布時間: 2021-08-02 10:53:08

1. 劉鑫應不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個人覺得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2016年11月3日,就讀於日本東京法政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殘忍殺害。案件發生後,引起了社會的強烈關注,其熱度也一直不消。除了對殺人兇手陳世峰的譴責外,大眾對於劉鑫的譴責於憤怒更是遠遠大於大眾對陳世峰的憤怒。

在案發後那個危險階段已經過去的情況下,在事後將近一年的過程中,劉鑫既沒有到江歌家看望江歌的媽媽,也沒有去江歌的墳頭祭奠,劉鑫的父母也沒有給江歌母親任何善良的回應,甚至當江歌的媽媽打電話向劉鑫了解女兒被害的過程,劉鑫卻一直躲著,將微信拉黑,將號碼屏蔽,毫無疑問,劉鑫和她的父母都得承擔道義上的責任。

江歌因她而死,但是劉鑫在事後的態度簡直枉為人。據了解,自江歌案發生以後,劉鑫更是多次想辦法想要洗清自己更這件事的關系,還曾數次在網上嘲諷死者的母親。甚至還為此改了名字叫劉某曦。

劉鑫作為江歌生前好友,受到過江歌很多照顧,如果劉鑫及其家人在事後能表現出應有的道德和良知去關愛江歌母親的話,事情也不至於發展到這個地步。

(1)劉鑫微信朋友圈擴展閱讀

江歌母親起訴劉鑫5日召開庭前會議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媽媽發文宣布將對其同學劉鑫提起訴訟。2020年6月1日,江歌媽媽於5月29日接到法院電話通知要召開庭前會議,後來收到了法院傳票。但法官並未透露庭前會議的目的和內容。

近日,該案也是有了最新消息,消息稱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現用名:劉某曦)生命權糾紛一案,將於6月5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定於6月30日上午9點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夏庄法庭開庭審理。

2. 在江歌案當事人劉鑫個人的所作所為中,她最讓人無法原諒的到底是哪一點

劉鑫最讓人無法原諒的一點是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甚至過度消費受害人,自私自利,沒有道德底線,對於自己的過錯沒有深刻的認識,作為間接害死自己好朋友的人,絲毫沒有內疚之心,簡直是泯滅人性。

要不是江歌媽媽實在沒有辦法,將劉鑫家庭的情況公布在網上,她是不會出現的,她之所以出現,不是因為自己的閨蜜因為自己而遇害,自己對此感到良心不安,而是因為自己以及家人因此而遇到麻煩了,到這個時候了,她想的還是自己,她甚至給江歌母親發消息責怪對方,出言不遜,甚至認為江歌的死與自己無關。

最可恨的事,這件事過去三年了,劉鑫不但沒有對受害者表示愧疚,甚至過度消費受害者,以此為噱頭,博眼球,甚至靠這件事成了微博大V。這是一個有良知的人該做出來的事嗎?這樣的人,簡直枉為人。

3. 本人劉鑫,高中狗 就我上回我在一個名為「明天你好」 的微信聊天群中聊天,我就擅作主改群名出於好玩

惡作劇,還非得逼人家讓步接受?
如不接受,不反思自己,卻怨別人?
對方很正常!

4. 劉鑫發文說當時不知江歌遇害嗎

12月20日,備受關注的留學生江歌日本遇害案正式宣判,兇手陳世峰被判20年有期徒刑。就在宣判後一小時,證人劉鑫,江歌的同居室友,陳世峰前女友,在微博上發表文章,解釋了事發後的來龍去脈,短短1小時點擊量突破200萬。

3點半左右,劉鑫發表《我是證人劉鑫!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一文,其中解釋事發後她並不知道兇手是陳世峰,只是向警方供述了曾與陳世峰有過爭執,當時她也不知道江歌已經遇害。劉鑫在文中也表示,在開庭前接受采訪是最大失誤。

據劉鑫發文稱,案發當天,也就是去年11月3號凌晨20分,警察抵達現場,她准備開門出去,卻被警方喝止:「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於是她只好又縮了回去。

隨後警方向劉鑫詢問一些基本情況,當問到「當天與誰見過」時,劉鑫特意強調「陳世峰」,並告訴警方陳世峰下午剛來過。

大約過了10分鍾,劉鑫被允許開門出去,當時江歌已經被送去醫院,她並不知道江歌遇害。警方告訴她,江歌受傷了,被送往醫院。

直到11月3日傍晚,也就是案發後接近18個小時,劉鑫才得知了江歌遇害的消息。此外劉鑫還提到,她在配合警方調查時,曾接到陳世峰打來電話,但警察不允許她接聽。

劉鑫稱,事後她才知道警方在案發後2小時,就包圍了陳世峰公寓,但苦於沒有證據,無法採取行動。後來警察在她與陳世峰的聊天記錄中,發現陳世峰存在恐嚇威脅的行為,於是才以恐嚇罪將其拘捕,並於2016年11月24日提起公訴。

在該文的「後記」中,劉鑫專程提到「《局面》的采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此前,新京報《局面》欄目組采訪了劉鑫及江歌母親,並讓兩人在事發後近300天首次會面,劉鑫形容這次采訪是「最大失誤」。劉鑫稱,他們當時寄希望於《局面》欄目,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進行了「歷史性的會見」,不敢說一句有利於自己的話,害怕被認為是狡辯或認罪態度不好。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劉鑫發表的這篇文章叫《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意味著劉鑫或將曝光更多案件細節。封面新聞也將持續關注。

附劉鑫全文:

案發當時的情況已經在警察局做了筆錄,日本警方和檢察院也進行了反復核實。由於我的不守信(迫於千百萬網友的吶喊,我在局面的采訪中說出了部分口供,也寫了自辯的長微博,對方律師很顯然利用了這些自述),陳世峰和他的律師竟然編出謊言來脫罪!在這里,我想對三叔說: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也對日本檢方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接下來我想說一下案發之後,我都經歷了什麼。

大概3號凌晨20分左右,警察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厘米吧,警察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警察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信息。

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外面警察問:

1.你叫什麼名字?

我:劉鑫。

2.我們當天與誰見過?

我:陳世峰。我重點強調了陳世峰,說他下午剛剛來過這里。

3.這個人我們的關系,他的個人信息?

我: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幾個月了。下午剛剛來過這里。

我坐在玄關,這樣隔著門一直喊。

外面很亂,一直都只是隔門喊話。

後來(大概過了10分鍾)

後來警察說:你可以開門了。

我站起來,去擰了一下門把手,門就很順利地推開了。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門外只有警察,我就開始發瘋似地喊:「我姐姐呢,你們快去找啊,我沒事的……」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帶我去醫院,我要去醫院,拜託你們了!」

「請你安心,你現在有必須要做的事情,請你配合我們。」

之後他們進來我們的卧室,詢問我:

1.?名字,國籍,身份,學校名字…個人信息,並且拿出護照,在留卡進行一一核對。

2.三叔的名字,國籍…我所知道的所有三叔的信息。

問完了所有信息之後,我被帶了出去。

門口走廊全部鋪上了塑料板,(這個可能就是他們不讓我出來也不讓我推門的原因)

走廊里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1.我、三叔的個人信息。

我:再次回答。

2.白天我們都見過什麼人

我:陳、打工店同事。

3.回家路上都見過什麼人

我:一兩個上班族。

4.近幾日是否與人發生過矛盾,與誰。

我:重點又講了一遍2號下午三叔與陳發生過爭吵。

5.警察問了陳的所有詳細信息(年齡、學校、國籍、住址)

我:知道的全部告訴了警察。

6.採集我的十指指紋。他們做了簡單的記錄之後,就將我送到中野警察局。

我不記得到警察局的時間了,那時候也沒心思看手機。去了警察局之後,兩位警察向我自我介紹,說是負責人。我禮貌性的回應,根本沒聽見他們到底是誰(其中一位是後來負責我的木村警官)。之後在問話室給我拍了很多張全身照片(也許是考慮我是嫌疑人之一)。

之後一直在一間小屋子裡趴著,上午同學打來電話問我:為什麼突然不去文化館,我的導師到處在找我,無故缺席教授會生氣。下午打工店店長打來電話:今天怎麼無故缺勤。

快傍晚的時候(11.3),警察說需要我去現場做見證人(不知用詞是否恰當,就是看著他們取證)。到了公寓樓下,首先給我一份文件讓給我簽字。他們一直擋住上面的內容只讓我簽字就好,翻頁的時候,我手擋了一下,我就看到了漏出來的字樣里有「殺人事件」。

我腦袋突然懵了,想問很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拚命安慰自己,一定是我沒理解好,警察說做完我該做的,會帶我去看三叔的。

警察過來給我戴頭套。(防止頭發掉落現場)

我帶上了手套、腳套、頭套,跟著警察從樓下到三樓,只要取證的地方都指給我看,並讓我在取證處拍照作證。

全程我都沒聽進去他們說的是什麼,他們要我走就走要我停就停。要我做什麼就做什麼!

拍完照之後,我就去了警車上。警察在旁邊陪同,沒有人說話,沉默。

忽然我手機響了,是陳打來電話!!!

我把手機給了警察問怎麼辦,警察不讓接。(那時我心裡也差不多猜到可能是與陳有關了)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時候,也就是案發兩小時,警察已經包圍了陳世峰寓所,根據我提供的姓名地址,並且當場就搜出來血衣,血衣上的血跡在法庭上成為最關鍵的物證)

後來在車上,很多同學打來電話、發來微信,說是看了日本新聞,聽說中野出事了,問我有沒有事。

有一位木村警察一直都在我邊上。

每一個電話或微信都是徵求警察的意見,接或回復。警察說簡單回復,不讓說太多,我都統一說的:沒事。

回了幾個以後,

警察說:現在開始,盡量不要看手機了。

我就沒有看也沒有接了。

這么多人來問,心裡越來越不安。

回到警察局天快黑了,兩位警察陪同,並多了一位翻譯老師。大家都坐著不說話,

我問:什麼是殺人事件?

木村警察很吃驚,說:你在哪裡看到的?

我:剛才簽字的時候,我看到的一眼。求求你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木村警察跟我說:你姐姐、被害了。

我:我要去醫院,求求你們讓我去醫院,哪兒的醫院……

木村警察:我們不能帶你去,要等江歌的媽媽同意以後才可以。

那一刻覺得自己靈魂被抽空了,發不出聲音來,只有眼淚嘩嘩往下落。

沒過幾分鍾,三叔媽媽發來微信視頻,三叔媽媽不相信日本警方的電話,找我確認,我當時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說了一句:對不起(我沒照顧好三叔,我還活著)。

掛斷電話之後,我一直哭到第二天早上。兩位警察一直陪在旁邊坐了一夜。

11月24號(陳世峰被正式逮捕之前)都發生了什麼?

每天都在警察局。

木村警察說:你是案發第一報警人,希望你能配和我們調查。

我:我可以嗎?任何事情我都願意做。

採集了我的DNA

當天回家走的路線

我們並肩走的左右順序,分別撐什麼樣的傘,談話內容

我和三叔的關系、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2號當天發生了什麼

我和陳的關系、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三叔平時的生活習慣,活動范圍,交友情況

陳的生活習慣,活動范圍,交友情況

(我的朋友全部都會介紹給三叔認識,我們的共同朋友很多。三叔的朋友我都不認識,只能警察自己查。)

我和三叔的微信記錄截圖翻譯

我和陳的微信記錄截圖翻譯

微信里還有2號晚上陳發給我的信息、還有一條沒聽過的語音信息,進行字面推敲

(有些詞語只有我的朋友和三叔明白,查詢取證翻譯了3天,換了兩位翻譯老師)

我打工的路線,上學的路線

我的交通卡信息讀取

三叔交通卡信息讀取

讓我描述我和三叔所住房間的樣子

和警察一起去我們房間拍照取證

讓我描述三叔鑰匙的樣子,都掛著什麼吊墜,大概幾把鑰匙,都是干什麼的鑰匙

三叔喜歡隨身攜帶什麼掛飾

筆錄裡面出現的所有人,哪怕只是個路人,他們都會私下去核對,所說一致,沒有問題之後,讓我簽字+蓋章

指證監控圖像裡面的人是否認識,是誰,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警察拍了很多衣服,帽子,背包的圖片,問我認識哪個,在哪兒見過,誰的私人物品,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在做上面三件事的時候,我心裡就很明白了很確定兇手就是他。

我相信警察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僅靠我一個人說:是是是,我覺得就是他。他和江歌吵架了!他晚上還威脅我說要發我的他偷拍的內衣照!

這些,他們是不可以抓人的。

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提議說:如果我懷疑的人是准確的,那麼他也清楚對他最大的威脅是我,如果不是警察保護著我,他一定是會想要毀滅後患的。希望警察配合我,去引他出來!他看到我獨自外出或約他見面,一定會尋找機會套我的話或下手。求求你們!

警察拒絕了。但沒有解釋理由!

從3號案發兩小時開始(我還沒到警察局呢)

陳世峰家附近、學校裡面,就有很多便衣警察在觀察他的舉動。他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監視控制下。

但是警察一直找不到定罪的關鍵點。僅僅憑我說的白天見過、吵架過等好像不夠抓他。

後來警察和我一起翻他和我的聊天記錄,問我是否願意以脅迫罪起訴他,先將陳拘留,再慢慢尋找更多證據。我立即同意了。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日本有脅迫罪。我馬上又補做了一個筆錄,大意是我向警方報告陳世峰威脅我和他復合,有威脅字眼。

警方受理,並以此為由抓捕了陳世峰(於11.24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

4號警察陪同回家拿了臨時用的換洗衣服,期間一直住在警察安排的地方,早上去接我,晚上送我到房間門口。並且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系,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系。

5號中午,翻譯老師說,中國的微博好像有你的照片,說你前男友是殺人犯。警察的表情很復雜,恨不得對我禁言。可是防不勝防,莫名其妙的就會有記者加我,加進來就巴拉巴拉問好多,我什麼都沒回答。國內的網路上就出現【據劉鑫透漏】!!!而兇手陳世峰當時還沒落網!!!

警察局都是有翻譯的,他們知道了微博之後也在一直觀察動態!!!

木村警察一度曾經甚至不信任我,他非常焦慮,他以為是我不聽他的,在泄露消息,以為我在接受媒體采訪!可是我真的沒有!!【一直到後來回國,接受局面采訪。是三叔媽媽帶著局面和澎湃的記者上門。澎湃記者雖然搶先進門了,聊了幾句,並沒有得到完整的消息!也並沒有得到我的采訪許可!!!在這之前、之後,我都沒有接受任何媒體采訪】

直到警方後來調查清楚之後,他們也表示無可奈何,每天早上翻譯老師到達之前,讓我給他翻譯微博又出現了什麼信息。

12號,兩位警察,一位翻譯老師,陪我去了三叔葬禮的地方,因為犯人還未逮捕,信息不能透漏,警察擔心裏面有中國媒體無法應對,禁止我進去,車停在禮堂對面。後來我無理取鬧,求他們一起送送三叔。我們跟著三叔的車開出去很久很久。回到警察局,已經不能做筆錄了,只剩我一個人在小屋子裡哭。後來同研究室的前輩來看我,給我一束花,我拿著它去了一個好久沒有回去的地方,一個大橋下,我經常和三叔玩的地方,把花放在那裡。

大概20號,在警察的幫助下,悄悄地搬去了學校提供的公寓,學校相關老師向警察保證必須保密。每天還是要去警察局,還是會來接送我,只是警察不再提供住所。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信息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也就是說,20號之前我根本沒法見她!而且兇手都還沒落網,我更是什麼都不能說!中間我陸陸續續被阿姨問出來一些訊息,她全部發在了微博上。而陳世峰是上微博的,而且微博玩得很好!!我和阿姨說的每一句話,等於都直接告訴了陳世峰這個兇手!!!雖然阿姨自己也不希望這樣,我也理解她那時控制不了自己,但是我真的不能再多說了。

陳喜歡玩微博,事發後他開始關注國內輿論動態,11月6日,全網都在發消息說陳世峰是兇手,看到了輿論之後,他刪除了全部微博,注銷了自己的微博賬號。還盡可能刪除了自己的網路軌跡。這也許是後來媒體找不到他多少信息的原因。

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11月24號,陳以脅迫罪被起訴並拘留。警察允許我可以回學校上課,只是需要我的時候會接我去警察局。

11月25號以後

我回學校第一天,研究室的同學說:江歌媽媽發動留學生打聽你,你很危險,小心。我約她見面她不見,為何到處打聽我?

之後某一天,我去了曾經打工的中華料理店,見了店長阿姨,除了案件相關的內容我們聊了很多。

我還去拉麵店,跟店長打了招呼,感謝他的照顧,辭了打工。

學校也很少去,不是導師找我,我都不出門。殺人犯還未逮捕,萬一遇到中國媒體,追著我問東問西,也不知如何是好?

12月

1號開始,去檢察院見檢察官,檢察官從頭核對我的口供。因為檢察官的時間不固定,所以,每次去的具體時間都不一樣。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個月。

檢察官針對所有問題、細節,都是反反復復、詢問好幾天的。

1月

檢察官的質疑結束後,12.29開始,除非緊急情況,我就不需要再去警察局了。

12.24-1.10在學校公寓

1.19下午,去了中野警察署。因為10月份就定好了春假回家的機票,想去問木村警察,我是否可以回家。得到允許。

1.21學校停課放假

1.22-1.23在學校公寓

1.24回家

後記:局面的采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從三叔去了,三叔媽媽的情緒真的非常非常的無法安撫。我全家的信息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罵。更重要的是,當時說了很多次不能說的案件信息也被一起公開了。

我試著和三叔媽媽見面,微信上也在聊天。最後我放棄了這個努力。

但是說我「案發後就不跟她聯系」,真的不是這樣。

和好友聚會,是江歌生前的和我合影。

換新發型,是大年三十,我已經宅在家不出門一直哭太久了,家裡人拉我出去剪發。

我當時覺得,再哭下去自己也徹底要自殺了,一定要做點什麼振作一下。

這個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期間我們去找過多次三叔媽媽,都沒見著。

我媽媽在和三叔媽媽通話時(通話一個多小時,起初一直是和以往一樣在賠禮,可是那時候家裡被貼大字報了,我媽媽情緒也不好,互相通了電話,一直無法安撫三叔媽媽,她說:說什麼也沒用,就是恨,就是要我們全家都不好過。我媽媽沒文化,最後急了說了一句:是她命短。

這是錯的,我媽錯了。我替她道歉。我們一直愧疚,今後也會道歉。

按照案件要求,我不應該接受采訪。我應該堅持原則。

當時記者被三叔媽媽帶到家門口。

我回國後打工的地方也被三叔媽媽帶去了。公司因此遭到巨大攻擊。我真的非常內疚。

我們小區,我們鄰居也是各種受到打擾。

而且我也希望三叔媽媽告訴我們,她到底想要怎樣?這個問題我問了很多很多次。到底想要怎麼樣才能結束這個局面?

王志安他說:想要化解我和三叔媽媽之間的誤解,願意為我們的見面而做一些努力。他保證說見面有助於消除仇恨。

他看起來很誠懇。

我聽後很心動。如果三叔媽媽能為此高興一點我就去吧。

便立刻決定要跟局面的工作人員一起去見三叔媽媽。自己都已經近一個月沒出門了,實際上我已經幾天沒換過衣服。每天都是那身衣服縮在房間,起床睡覺都是那個樣子。

王志安告訴我們:他曾經在中央電視台工作。我們一聽,比較靠譜。我們相信國家台記者。覺得他不是為了博取眼球。

我們便把希望寄託在局面身上。在去的路上,王志安告訴我:你見了阿姨之後,一定要跟她說對不起,要道歉!不管她對你發火,打你還是罵你,你都不要還口,你們心中的誤解太深,只要你這樣做了,會化解她心中的怨念,消除你們之間的誤解!我還真信了!當時就想:為了三叔能夠安息,我做什麼都可以!我進了門之後就道歉!

然後在懷無防備的情況下進行了「歷史性的會見」!三叔媽媽無論做什麼、說什麼我都順從,不辯解,逼問我我才解釋。有利於我自己的話一句話也不敢多說,怕多說了又被認為是狡辯,或者認罪態度不好。

其實,三叔走了,是一個沒有人能想到的悲劇。我終身都是會後悔的。我後悔的事太多太多。如果可能,陳世峰殺掉我也是可以的,一了百了。

這一年中,支持我活下來的兩個信念,一個就是一定要出庭作證。我不出庭作證,檢察官說檢方的證據證詞會進一步被削弱。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不出庭。被三叔媽媽逼急了時抱怨過一句,但我一直都在催警方,而且很早就和檢方有約定。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唯一意外也是不出意外的是,陳世峰一方竟然編造出那麼離奇的謊言來脫罪。而國內一些媒體竟然把一個殺人兇手的謊言當成事實來報道,還做了大幅標題。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最高制裁。

也希望三叔媽媽能夠好起來。

5. 也說江歌案:如果你是劉鑫,你會怎麼辦

一、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了解江歌案的始末。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其租住的日本東京中野區公寓中遇害。據日本警方公布,江歌頭部遭利刃砍傷,傷口長達10厘米,案發15分鍾前,江歌還曾報警稱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當警方趕到公寓時,看到的卻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醫院不久後傷重不治而亡。

被害的中國女生江歌1992年出生於山東青島,2015年在日本語言學校開始留學生涯,2016年入讀日本法政大學院碩士研究生一年級,遇害時年僅24歲。案發前,江歌與劉鑫共同租房居住,兩人租住的公寓位於東京中野區中野6丁目。兩名女孩的共同朋友曾稱,江歌與劉鑫兩人感情親近要好,2016年11月2日兩人還曾一起外出,案發之前也是一起回的家。

嫌犯陳世峰25歲,是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在日本大東文化大學就讀碩士一年級 ,是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在案發數月前,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曾與劉鑫共同居住在板橋區的一所公寓。由於兩人之間發生矛盾,劉鑫搬至位於中野的江歌住處 。

劉鑫在與陳分手後,遭到後者糾纏,於是搬到好友江歌的房子里同住。陳最後來行凶時,江歌在門外擋住了陳,被陳捅了10刀,而劉鑫卻躲在房門內,任憑好友遭此一劫,沒有開門,也沒有報警。江歌為她擋刀客死他鄉,案發後,她卻以不配合江歌媽媽為女兒伸張正義為威脅,對江歌媽媽翻臉。之後更是對江歌媽媽避而不見長達近300天,切斷了與她的任何聯系。江歌媽媽沉浸在失女之痛時,劉鑫卻換了新發型,換了新的微信頭像,在朋友圈發著滿臉笑容的自拍,全家人其樂融融地過年。江歌媽媽無助之下公布了劉鑫的信息,逼劉鑫現身。劉鑫的母親卻給江歌媽媽打來電話,對其進行惡毒的謾罵。

如果劉鑫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案發當天就能確定兇手。但是由於劉鑫的不配合,警方只能從別的辦案方向偵查。2016年11月7日,陳世峰被警方逮捕,日本警方逮捕陳世峰的理由是他曾威脅過劉鑫。直到2017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終於以「殺人嫌疑」對陳世峰發布另一張逮捕令,明確將其定為「江歌遇害案」的嫌犯。

江歌慘案過去將近一年案件再次發酵,這一次公眾不是討論案件本身,而是對江歌的室友劉鑫口誅筆伐:質問劉鑫當時為何不開門對江歌施救,但更憤怒於她之後的推脫和逃避責任。迫於輿論的壓力,消失294天後,劉鑫終於現身,面對遲來的歉意和眼淚,江歌媽媽和大眾都不準備原諒她!

二、我是從17年開始了解江歌案的,網路上既有支持江歌母親的,也有支持劉鑫的。隨著對兩方描述的研究,我逐漸了解了案件的來龍去脈。每一次重讀江歌案,我都會出離憤怒,劉鑫一家刷新了我對無恥底線的認識:如果說案發時劉鑫因為恐懼不敢行動,那麼陳世峰逃跑後為什麼不救助江歌(打個急救電話總可以吧)?警察到場後為什麼不積極提供兇手線索?事後為什麼對江歌母親恩將仇報?

江歌案是社會的一面鏡子:我們從中看到了一位偉大母親對於公平正義的執著,也看到了一個無恥家庭的上躥下跳的無恥表演,更看到了一小撮齷齪之人對於劉鑫無原則的洗白。萬幸的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劉鑫最終得到了道德的審判。

願 江歌 在天堂中安息 !

6. 本人劉鑫,高中狗 就我上回我在一個名為「明天你好」 的微信聊天群中聊天,然後我突發奇想改群名

王的心理:你挑戰了他作為群主的權威,這種權威在他心理是不可侵犯的,只有給你踢出群,才能保證沒有下次!

7. 劉鑫誰認識。。。。。。。。

我認識不知道我認識的是不是你認識那個人

8. 本人劉鑫,高中狗。和江歌案的「劉鑫」重名,但我卻總感覺自己的命運有點像「江歌」 命運似乎開玩笑

其實像你說的又白又高的女孩其實現在多的是我覺得你這個人找對象都是想要外外在美的其實外在美的還是有很多的但現在主要的是別人能不能看得上你哦反正也都結束了,他願愛誰就愛誰?他願意多大聲音就多大聲音,你也不要往心裡去,你的媽媽也是,不要往心裡去,你們已經分開了,各過各的日子,各過個的各的愛情不在理他就是了[ image]10小孩四肢上長瘡,只有四肢上有。一開始買點葯塗了好了,過兩天又長起來了,搞不懂這是什麼東西,怎麼辦?我想請問下那個飲水機和洗衣機我不需要的話,能給您搬走去哪嗎。

9. 微信女人覺得一個男人沒有利用價值就拉黑了,那不會再拉出來了嗎

既然是因為沒有利用價值拉黑的,那要再拉出來肯定是要有一定的利用價值才會做的事了。所以如果你還在期待,那隻能讓自己變得更好,更有價值才可以了。但個人覺得這樣的人太勢力,太冷漠無情了,還是不要再交往的好。

10. 江歌案的當事人劉鑫,同學對她的評價是怎樣的

同學對她的評價是褒貶不一,也有說她這樣做也是人性的特點,害怕、無擔當、軟弱,說是她在好友出事後的葬禮也沒有參加是沒有悔意,畢竟人是因為她才被殺害的。

面對江歌母親的起訴,至今過去了半年的時間了,江歌現在也是受到網路上到處的炮擊,她的很多回答都是前後不對稱的,她的在日本視為親人的江歌是極力的維護她,死都沒有讓門打開,傷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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