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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報案

發布時間: 2021-07-26 20:57:42

Ⅰ 有人惡意在微信朋友圈發我照片、恐嚇、辱罵損害我名譽的,可以報警或起訴嗎對方可以判什麼罪

可以報警起訴。

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40條規定了侵害名譽權行為的基本構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對侵害名譽權責任如何認定作出了進一步解釋。

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根據《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的。

撰寫、發表文學作品, 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為描寫對象,僅是作品的情節與生活中某人的情況相似,不認定為名譽侵權。

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披露隱私損害名譽的;或者雖未寫明真實姓名和住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為描寫對象,文中有上述情形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編輯出版單位在作品已被認定名譽侵權,或被告知明顯屬於名譽侵權後,應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拒不刊登聲明,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繼續刊登、出版侵權作品的,應認定為侵權。

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 沒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不應認定為名譽侵權;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使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新聞機構根據國家機關依職權製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職權行為所作的報道,其報道客觀准確,不應認定名譽侵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而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新聞機構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兩種情況: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因被動采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機構擅自發表,致他人名譽受損的,對提供者一般不認定名譽侵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前述構成名譽侵權的,新聞機構應承擔責任。

新聞機構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認定為名譽侵權。但主要內容失實,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名譽侵權。

(1)微信朋友圈報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131條明確規定: "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違法侵犯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刑事處分."

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謂"以營利為目的",是指使用他人的肖像來達到自己一定的經濟目的。如未經本人同意,將其照片陳列在照相館的櫥窗內,或用來作廣告、商標等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仲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 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根據《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Ⅱ 微信最新版怎麼舉報朋友圈

度的沒用,都是老版本的辦法,最新版本的找不到朋友圈舉報的選項
投訴那個人也不行,需要對話記錄 可是我想投訴的是他發的朋友圈
問到刪
採納喲

Ⅲ 微信朋友圈被舉報,限制

封號的類型太多了,有的是系統檢測,有的是惡意投訴,有的是某些功能用的太頻繁,需要看不同情況的
1.首先,需要看是否收到了微信團隊下發的封號通知,比如24小時封號通知,你於xx年xx月被人投訴,涉嫌違規行為
2.如果收到了官方的通知,要做到及時回憶,是否得罪了什麼人,或者是否自己確實存在違規行為!
3.如果收到了通知,舉報人不願意妥協或者自己根本不知道是誰投訴,這個也不必擔心的,也是可以找回的!
4.具體能不能解,需要看帳號封禁類型以及原因的,每天都有很多人和你一樣的情況,大多數最終都得以恢復!

Ⅳ 在微信朋友圈中被人騙了四千元,怎樣報警微信有報警功能么

微信沒有,建議你先舉報對方,然後報案,告訴警方騙子具體信息(比如賬號,或消息截屏)

Ⅳ 如何舉報微信朋友圈廣告,請詳細解讀步驟,謝謝

1、首先我們在手機上面登陸自己的微信,打開朋友圈的選項卡。

Ⅵ 微信朋友圈故意傳播不良信息,應該哪裡報警

直接舉報他 點開它人頭像的信息 點擊右上角 裡面有舉報的 還不會的話 網路一下

Ⅶ 微信朋友圈可以舉報社會違法犯罪分子嗎

發現違法犯罪活動應當向司法機關舉報,不要向微信朋友圈發布消息,那樣不利於司法機關偵查,還容易造成侵權。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Ⅷ 微信朋友圈虛假信息怎麼舉報

方法/步驟
切換到手機屏幕主界面,點擊微信圖標

打開微信,我們看見朋友圈有消息

切換到【發現】選項卡,點擊【朋友圈】

打開朋友圈看見一條消息,小編也好奇打開看看

看見要輸入電話號碼,小編立馬警覺起來,哪有那麼好的事

點擊右上角的功能菜單

選擇復制鏈接

打開文件傳輸助手,粘貼鏈接

發現鏈接不是域名是個IP地址,果然有鬼,裡麵包含了一個沒有備案主機名,還有一個發驗證的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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