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處交警執法使用微信發朋友圈
⑴ 做警察的,在微信朋友圈發這種圖行不行,不過有關信息都打了馬賽克。
我覺得不合適,特殊單位應有一些相關規定的。僅供你參考哦!
⑵ 女子拍交警執法視頻發朋友圈並配文辱罵怎麼回事
5月9日,一名女子駕車途經湖南省漣源市人民中路時看見交警正在執法,女駕駛員用手機拍攝了一段小視頻,後發布在微信朋友圈,同時配上文字對交警進行辱罵,該則信息迅速在朋友圈傳開,其不文明行為造成了惡劣影響。
該車主曾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過,這也是婁底市第一宗因發微信朋友圈辱罵交警泄憤而被拘留的案例。
⑶ 看到現在有交警要求違規的人發朋友圈點贊,可是如果微信里就幾個好友怎麼辦
那也沒辦法!違規了,只能按照交警的方式來發朋友圈。光親戚也不止10個人啦,而且還有工作同事之間難免有交集,你說好友不止10個我都有點不太相信。
⑷ 交警們經常在主路口設點查酒駕,有從這經過的司機,會拍照發到朋友圈或者微信QQ群里,提醒朋友們擇路
沒有明確的規定這是違法行為,但是如果發布信息干擾到了交管部門查酒駕這一正常執法秩序,將會被追究相關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個人在朋友圈裡看到了這條信息,而繞路逃避酒駕,出了事故,然後把朋友圈的事情告訴警察,那就有可能要被追究相關責任了。
⑸ 被交警處罰了怎樣發朋友圈
微信朋友圈發說說分兩種模式:1、圖文模式;2、純文本模式。具體操作如下:
1、打開微信客戶端,點擊「發現」---「朋友圈」。
2、在朋友圈中,點擊右上角的相機按鈕(點擊是打開圖文模式,長按啟動純文本編輯模式)
3、圖文模式(點擊照片)
3.1、加號可以添加多張圖片,上面文本框輸入說說內容,點擊發送,就可以發送到朋友網了。
4、純文字模式(步驟2中長按相機圖標,就進入純文字模式),輸入文字,點擊發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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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顏色
1、綠色
《交通違法教育通告單》。正面有非常醒目的「免於罰款
給予教育」紅色字樣,主要用於輕微交通違法,對當事人能夠在接受交巡警教育後立即糾正違法行為的,使用不罰款不扣分的教育的方式,充分體現「柔性執法」的目的。
2、黃色
《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主要用於現場發現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記分處罰。
3、藍色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主要用於不需要採取強制措施,但要求交通違法駕駛人到交巡警部門接受處理的憑證。
4、紅色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主要用於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需要採取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收繳物品、檢驗血液、尿液、拖移機動車的強制措施的憑證。
5、淡綠色
《公安交通管理警告處罰決定書》。正面印有「免於罰款
給予警告
記X分」紅色字樣,主要用於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不罰款但要給予警告,嚴格記分。在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的同時,達到警告教育與記分的目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罰單
⑹ 想一想交警為什麼會讓違規者發微信朋友圈而且還要集齊20個贊才放行呢請簡要
讓你的朋友都知道你違規了,讓你的朋友都知道怎樣做是違規的,以後自覺避免。
⑺ 交警讓交通違法者「發朋友圈」,你怎麼看這一做法
這是我遇到的最有用的微信公眾號使用過程了。
可惜的是,學習答題後,強行被發「朋友圈子」。
但是,個人覺得,這比違章「罰款」要「人性」得多,效果要顯著多得!
行政命令是用來「罰款」的?!
「罰款」的宣傳和警示作用根本不如「發朋友圈子」!!
為什麼大眾能夠接受「罰款」卻不能接受「圈子」式的社會宣傳和督促呢?!
二者都有執法和執法者違法的嫌疑!
看到好多人只從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在問責「制度」和「交警」,雖然要制止「執法違法」,但是輿論一味地指責、道德批評,其實是我們自己在「置公共交通安全與不顧」了!
強制「發圈子」的確有違法的嫌疑,但是取掉這一執法環節,面對公共交通,鄭州交警的做法,很值我們贊揚和學習的。
公眾號回答相關的交通安全知識。
這一點,大家還是認可、等同吧。
畢竟好多人,並不是故意為之,而是不了解相關的交通知識。
如果對於所謂的「中國式過馬路」的人,如果在微信中適當加以「案例」教育,倒是不錯的辦法。所以大家不要一味地指責了!理解,支持吧!
沒有「被罰款」,也沒有「被沒收」。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罰以「答題」,不像以前一樣的粗暴,「罰款」,「沒收」交通工具,個人覺得警察叔叔已經在「不斷努力」了!所以大家還是認可吧!
⑻ 普通老百姓在個人微信朋友圈發各種警察辦案現場、法院庭審現場及國徽圖片是否構成違法
現在在朋友圈裡發這樣的內容,會引起比較大的爭議,盡管沒有法律明確規定,這些內容是違法的,但是呢,法院的庭審現場,這是法庭紀律規定,是不得攝影攝像的,所以如果你在朋友圈裡發的法庭庭審現場照片,那肯定是違反了法庭的紀律。至於發警察辦案現場的照片,如果你的目的是監督國家公安機關,認真嚴格執法,那當然出發點是好的,但如果說是揭發警察違法辦案的情況,那麼國家有可能會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或者尋釁滋事罪來追究刑事責任。現在這樣的判例也挺多的,我沒法說這些判例判的對不對,但只能說已經有這樣的判例存在了,還是在發圖前要慎重。
⑼ 如何看待輕微交通違法微信朋友圈集贊可免除處罰
微信朋友圈裡面集贊,可免除輕微的交通處罰,我覺得這樣的行為非常值得推廣,充分體現了交警對待輕微的違章行為,處理的人性化做法。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中國式過馬路的人,也有一些非機動車駕駛員,這些人不能夠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交警迅速有效的出警,能夠保證路上的交通有序運行,暢通無阻,對於市民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個有利的保障。
交通法規需要大家來共同維護和遵守,主動去做一個文明的人,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文明社會需要靠大家共同努力,你獻出一點愛,我獻出一點愛,我們就會把這個社會建設成為一個溫暖,有愛,有序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