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微信亂發朋友圈
1. 黨員在微信群里誹謗單位領導怎麼處理
重要通知!黨員幹部請按照以下規定使用微信!
IT知識解析
快傳號 | 18-09-11 08:13
引言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微信使用莫「任性」》,怒批少數幹部「任性」使用微信的現象。文章稱有人在「朋友圈」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有人在微信群發放紅包拉票賄選,更有甚者利用微信造謠、傳謠……
黨員幹部究竟應該如何使用微信,值得我們深思。
中國紀檢監察報截圖
微信使用不當,容易觸碰紀律底線
當下,使用手機發送微信,在「朋友圈」轉發各類文章、信息,是人們互相之間交流、溝通、聯絡、信息傳遞的重要途徑。然而,一些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苗頭在微信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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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議中央
一些黨員幹部在微信群、「朋友圈」忘了自己的身份,隨意發表觀點。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某,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一篇文章,並發表評論公然否定「一國兩制」。隨後,其觀點被大規模轉發,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吳某也因「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受到紀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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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傳謠
「朋友圈」看起來似乎是私人空間,其實更多的卻具有公共空間的屬性,經過數次轉發後,其信息傳播的廣度與深度根本無法想像。有的黨員幹部雖沒有在微信上發表違反政治紀律的言論,卻在微信上有意無意地傳播謠言。
2016年11月3日晚,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幹部黃明成攜家人去縣城某超市購物,聽見一個中年婦女大聲呼救,「有人搶劫」,黃明成前去追趕歹徒,但沒有追上。在返回的路上,黃明成聽見有人議論,縣城近期有人搶小孩,抱上車就跑。回家後,黃明成覺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身邊的人。於是,在沒有調查事件真實性的情況下,他編寫了一條「沱江縣城街道上連續發生搶劫和搶小孩案件,抱上車就走」的信息,在微信群里發布。這條謠言被頻頻轉發,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2017年1月,黃明成因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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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黨員在微信「朋友圈」中可以亂發議論嗎
有風險啊,現在微信可以作為證據的
3. 微信記錄不經對方同意,亂發朋友圈又上頭條,是不是犯法
如果沒有告知你且徵求你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發出是屬於犯法的,侵犯個人隱私罪
4. 今天中國共產黨的生日但是我不是黨員如何發微信朋友圈
我覺得不必要每一個東西都來發個朋友圈,作為黨員,我覺得黨是神聖的,我們應該好好尊重,愛護我們的黨。
5. 微信朋友圈發哪些內容屬於 傳播惡性謠言等違法違規內容
微信里邊最好別發那些無聊的東西,什麼誰家小孩子丟了,哪裡又發生大火災了,還有哪個學校食物中毒了等等,不是你親自看見的就不要發,這些我覺得都是違規的屬於惡性傳播的違規違法行為
6. 黨員幹部該怎麼發微信朋友圈
朋友圈越是亂,就越需要黨員幹部助其恢復有序;越是沒有正能量,就越需要黨員幹部作為正能量發語發聲。黨員幹部要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的擔當精神,傳播朋友圈裡的正能量。
要堅定信念,把紅色信仰作為最有力的武器,自覺抵制西方意識形態滲透,以及歷史虛無主義、個人自由主義等負能量、歪能量。二是要敢於擔當,對朋友圈裡的「負能量」及時予以制止、澄清、勸說、教育。三是要善於發聲,以旗幟鮮明的觀點澄清事實,以幽默風趣的語言貼近群眾。
黨員領導幹部和普通公民一樣,有權利在網路空間發表評論、轉載文章。但必須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堅定政治立場,在網路上轉載文章時,應首先對文章進行甄別,再發布。
在社交媒體異常發達的背景下,每一個人都會成為媒體人。微信朋友圈,不像傳統意義上只有家人和好友組成,而是由許多社會關系組建而成。朋友圈其實已經慢慢具有了媒體屬性,所以微信朋友圈不是私域,而是一個公共場所。
(6)黨員微信亂發朋友圈擴展閱讀
微信個人信息的安全設置方法
1、很多人喜歡使用自己的真實照片作為頭像,但這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盜用,進而冒用你的身份進行違法活動,所以不建議使用自己的照片作為頭像。
2、盡量不要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作為昵稱。
3、開啟「加我為朋友時需要驗證」選項。
4、關閉「允許陌生人查看十張照片」選項。
5、微信密碼設置不要過於簡單,數字和字母盡量都要涉及到,並且字母要大寫小寫全都包含,最好加入「@」或者「.」等符號。
7. 微信中毒了亂發朋友圈怎麼辦
這是中了木馬病毒的後果,如果情況嚴重的話,就應該把手機恢復到出廠設置,重新下載微信即可。
8. 微信朋友圈亂發誣告村幹部違法嗎
微信朋友圈如果亂發誣告村幹部是負法律責任的,是違法的!
9. 發朋友圈與微信群的違法言論哪種嚴重
發朋友圈與微信群的違法言論,哪種嚴重?這兩樣都非常嚴重,違法言論根本就不應該發,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準任何的違法言論,對國家不利的言語都不要隨便發,要發就發一些正能量了,像上的一些好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