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經銷制和微商關系
一級代理是廠家的直接聯系方,它負責聯系廠家訂貨。然後其他的經銷商再從代理商那裡去進貨,再賣給消費者。總代理是事務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有權代表委託人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
⑵ 代理和微商有什麼區別
現在,品 牌太多了,
我覺得只有適合自己才是最好的,
主要是看貨源,銷售渠道,學習培訓,
後期公司能給到你怎麼樣的幫助做市場
可交流
⑶ 分銷,代銷,和經銷有什麼區別啊
一、性質不同
1、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分銷渠道是指某種商品(Commodity)或服務(Service)從生產者(Procer)向消費者(Consumer)轉移的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服務所有權幫助所有權轉移所有企業和個人。
2、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3、經銷是企業或個人為另一個企業或個人按照雙方所簽訂的經濟合同銷售商品的經濟行為。
二、分類不同
1、分銷分為零售商和批發商。
2、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
3、經銷分為包銷和定銷兩種。
三、優點不同
1、分銷渠道對產品的作用越來越大,尤其對於在全國范圍內的分銷,大多數渠道不僅僅起到銷售的作用,還兼具售後服務、品牌推廣等職責。先有成熟廠商,才有成熟運作的渠道,也才有成熟健康的市場環境。
一旦規范好了渠道,就可以通過渠道去建設這個市場,從而最終贏得市場;憑借良好的市場環境,廠商會進一步做好渠道的建設,這樣就形成了市場的良性循環。
2、網店代銷幾乎是零成本創業人士,銷售過程也比較簡單,不用頭痛進貨、采購等問題,沒有囤貨的風險。網店代銷只需要將批發網站提供的商品數據上傳到自己的網店並上架銷售,接待其客戶,並做好導購服務就可以了。
銷售出商品後,不用自己發貨,由批發網站代為發貨,也不用擔心售後問題,售後服務是由批發網站來做的,網店代銷只需要將銷售商品出現售後問題的情況如實報告給批發網站就可以了。
網店代銷上架商品後,只須保持與到網店來的買家即時溝通就可以了,不用花時間和精力在貨源上面。
3、對於出口商來講,採用經銷方式是穩固市場、擴大銷售的有效途徑之一。這主要是因為,在經銷方式下,出口商通常要在價格、支付條件等方面給予經銷商一定的優惠,這有利於調動經銷商的積極性,利用其經銷渠道為推銷出口商品服務。
⑷ 代理和微商是一樣嗎
看情況,微商是指通過微信等軟體從事賣東西的一種銷售活動
而代理范圍更廣,可以通過微信等軟體做代理也就可以叫做微商,不過通過微信,比如淘寶做代理就不叫微商。
⑸ 微商和代理有什麼區別
沒什麼區別,微商就是指在微信上銷售產品,代理是從微商那裡以代理價格囤一些貨然後在以比代理價高的價格在微信里銷售出去,所以也是微商
⑹ 微商加盟和代理的區別是什麼
1、定義不同。
代理是指定區域的經營,一級代理可發展二級代理,二級代理由一級代理直接管轄。
加盟由公司直接管轄,同一城市可有不同加盟商。
2、是否要付費的不同。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市場保證金。
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和品牌保證金。
3、經營方式不同。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區域性獨家品牌壟斷經營形式。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品牌影響力度的一種經營方式,以服務性質為主,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統一服務形式的要求。
4、許可權不同。
代理商可以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也可以說成是某某區級代理、市級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財力和經營能力。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個品牌作為自己銷售的品牌。不過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級,也可以是二級。總的說,比較大的公司集團會分華東區代理啊,華南區代理等等。而小的公司就直接發展加盟商。
⑺ 微商和代理有什麼區別嗎
微商的模式本質上是最早的直營模式不需要壓大量的貨品在一個人的平台上可以直接銷售,但是現在也會有一些商家為了加盟採取代理的模式,但是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主要是
投入大小的區別,做代理可能投入會大一點,相應的例如也可能會高一點,單做朋友圈的微商投入就會小很多,相對利潤也會少一點。
⑻ 微商和代理是什麼關系
微商通常來說就是代理,而代理包含於微商。
微商:微商是以傳播,直銷模式進行的新型營銷,簡單明了的運營,讓廣大群眾更容易接受。微商模式,以最低營銷成本,擴大成本盈利。它沒有門欄,人人都可以做,微商給人群帶來了巨大商機,同時也把微商發展提前了。
代理: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 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 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 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 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 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 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 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委託人通 過代理方式,利用代理人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銷售渠道及其專業知識,委派 代理人去開拓市場,組織銷售和進貨,進行售後服務,傳播信息等,可避免因設立分支機構帶來的人員、財務上的負擔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等各種問 題。代理人則可得到一定的傭金報酬。
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