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如何合理避稅
① 如何合理避稅
你說的可不是合理避稅呀。
成本不是想做多少就做多少的。
真正的合理避稅要求具備較高的會計、稅務知識,熟練的掌握現行稅法政策,在不違背稅法的基礎上合理避稅,具體操作比較復雜,這里只能給你介紹一些合理避稅的原則:
1、合法或不違法原則
進行合理避稅,應該以現行稅法計相關法律、國際慣例等為法律依據,要在熟知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制構成要素的稅負彈性進行合理避稅,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合理避稅的最基本原則或最基本特徵是符合稅法或者不違反稅法,這是區別於偷、逃、欠、抗、騙稅的關鍵。
2、保護性原則
由於我國大部分稅種的稅率、徵收率不是單一稅率,有的稅種還有不同的扣除率、出口退稅率。納稅人要避免多繳稅,在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勞務時,在出口貨物時,在同時經營應稅與免稅貨物時,要按不同稅率(退稅率)分別設賬、分別核算(它與財務會計的設賬原則不同);在有混合銷售行時,要掌握計稅原則。另外,由於增值稅實行專用發票抵扣制,依法取得並認真審核、妥善保管專用發票是至關重要的。對納稅人來說,這都是保護性的措施,否則,不但不能減輕負擔,還可能加重稅負。
3、實效性原則
時效性原則體現在充分利用資金的時間價值上,如銷售(營業)收入的確認,准予扣除項目的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確認與抵扣時間、銷售與銷項稅額的確認時間。出口退稅申報時間。減免稅期限等,都有時效性問題;再則,程序性稅法與實體性稅法如有變動,遵循「程序從新、實體從舊」原則也是時效性問題。
4、整體綜合性原則
在進行一種稅的合理避稅時,還要考慮與之有關的其他稅種的稅負效應,進行整體籌劃,綜合衡量,以求整體稅負最輕、長期稅負最輕,防止顧此失彼、前輕後重。綜合衡量從小的方面說,眼睛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上,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是否可能多繳?因而要著眼於整體稅負的輕重。
② 個體戶如何合理避稅
1、個體戶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是不用交稅的,等到營業額到達國家標准才要交稅。
根據《關於取消、停徵和免徵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的規定,國家暫停徵收企業注冊登記費和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
也就是說,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不需要繳費的。但是個體工商戶在取得營業執照經營過程中,如果經營額達到國家稅收徵收標準的,是要向國家稅務機構繳納稅收的。
2、辦稅指南
帶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和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件,到當地的稅務服務廳,稅務機關受理後即時辦結。
(2)微商如何合理避稅擴展閱讀:
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 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前款所稱銷售額,是指本細則第三十條第一款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義務:
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准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
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徵: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
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准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才可以開始經營。
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③ 如何合理避稅
1、你們掛靠了總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簽下工程合同,假設合同金額為100萬元,則此合同總共應交營業稅為: 100 * 3% = 3萬元。(其他還有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因為金額較小,所以這里暫時忽略不討論)
2、按照該份合同,建築工程的納稅義務人為總公司,但是實際施工方是你,所以實際情況其實是你們總公司交了這3萬元營業稅後,再向你方收取。這里稅法上叫做稅負轉嫁,就是稅收的實際負擔者由總公司轉到了你們公司。
3、照你說的來看,你們承接了工程之後,應該也是分包給其他人來做的,他們做好之後把工程結算給你們,然後你們公司付分包款。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營業稅。同時,總承包人在與分包方辦理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應以與分包方結算的工程價款為依據計算並代扣代繳其營業稅。因此,100萬的工程,如果你分包了60萬元出去,那麼你們公司應交營業稅為(100-60)*3% = 1.2萬元,分包的施工隊應交營業稅為 60 * 3% = 1.8 萬元,由你們公司代扣代繳。
4、可見,總數3萬元的營業稅是不變的,只是稅負的實際承擔者有所不同,施工隊來找你要錢的時候,你完全可以跟他說自己部分的稅自己付。但是每當我和很多搞建築的老闆討論這個話題的時候,他們都會告訴我:分包出去給這些人做的時候,價錢已經是壓得不能再低了,如果再要他們自己交稅,他們就會把工錢提高,那到頭來還是一個數。仔細一想這也是實話。沒法,所以到頭來這3萬稅錢還是得你自己背。
5、如何把你的稅負轉嫁
我見過很多施工單位在把結算交給甲方的時候,結算書上面都是這樣寫的:材料***元 機械費***元 人工費***元 營業稅***元 防洪費***元 堤圍費***元
合計***元 這樣一結算,其實就已經是讓甲方替乙方把稅錢給交了。
這樣再以上面的例子做分析,如果你和甲方簽下來的是一份100萬元的包死合同,就是說甲方給100萬就把工程款包死,其他啥都不管,那你只有在這100萬里把稅錢交了。但是如果簽的是按實結算合同,那麼你在最後結算的時候就可以做點小手腳,這樣寫:料+工+機=101萬元 營業稅3.03萬元 工程造價合計:104.03萬元
這樣的話,一旦對方公司主管和財務人員不熟悉稅法的話,你的詭計就得逞了。
④ 如何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是根據不同企業,不同情況下而進行的,如:生產企業、外貿企業都不同,如果一個公司有生產企業、外貿企業兩家分公司,那麼這個公司做避稅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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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合理避稅
很多人的思維還局限在稅務籌劃是通過改變納稅人身份、加計扣除、折舊計提、改變生產方式等方式,如果21世紀的今天還只局限於這樣確實是落後了,落後就要挨打。不可否認這些方式會有一些效果,但往往都是耗費人力物力後得到微如細雨般的效果。這個年代,通過政策解決稅負問題才是時代潮流。
那麼,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才能減輕公司的稅負呢?
1.當企業進項不足,增值稅高時
要解決增值稅的壓力,可以選擇有限公司的稅收鼓勵扶持政策。通過在地方政府園區設立有限公司然後正常承接業務,在園區正常納稅即可享受稅收返還。現在園區也不強制要求實體入駐辦公,只需在當地登記納稅即可。
企業只要納稅,就會一直獲得返還,節稅效果顯著。重慶、江蘇國家兩大一級園區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70%-90%獎勵企業。納稅額越高,企業獲得的返還比例越大,納稅大戶還可和當地園區財政局一事一議。全國各地企業均可享受(再生資源、貴重金稅等少數行業除外)。
比如浙江一家鞋類貿易公司,年增值稅400萬,企業所得稅100萬,所得獎勵如下:
增值稅:400*50%*80%=160萬(增值稅地方保留50%)。
企業所得稅:100萬*40%*80%=32萬(所得稅地方保留40%)。
計算得出,增值稅和所得稅共可獎勵企業192萬,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壓力一並解決,且一般納稅人可發行13%、9%、6%的專票,滿足大多數企業的開票要求。
2.企業成本不足,企業所得稅高時
可以利用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解決成本不足的部分。在園區注冊一家或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以業務轉包的形式分流到個人獨資企業上,由個人獨資企業辦理業務並開票納稅。
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的個人經營所得稅經過核定,現代服務業為核定的10%應稅所得率。再結合五級累進制計算出的個人所得稅范圍在0.5%-2.1%之間,加上1%增值稅和0.06%附加稅,綜合稅負在0.5%-3.16%之間。具體稅率由開票額決定。納稅後的剩餘資金可以直接提取到法人卡上自由支配,不需要再繳納其他任何稅金。比如一家信息服務中心開票400萬,只需繳納12萬左右稅負即可完稅。個人獨資可解決缺成本票、企業所得稅高分紅稅個稅高的問題。還可開具專票,屬於公對公賬戶
3.缺成本,但能接受私對公開票時
這時候可選擇園區自然人代開政策,綜合稅負1.56%,但只能開普票。比較快,不用成立任何形式的企組織形式,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和合同即可兩三天內領票。開票100萬,只需納稅1.56萬。稅務局直接出票,但需要做到三流一致,業務真實,方能保證合理合規。
小結:不管政策如何,合適自身的才最重要,才能做到省錢比賺錢效率更高。但一切享受政策的基礎,就是企業需要做到真實業務,三流一致,方能保證長足發展。
⑥ 如何合理避稅
你好,公司使用的房屋不需要交稅的,需要交稅的項目是你的營業收入,根據你的營業額的多少和交稅的比例確定應交多少稅。
⑦ 如何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的方法:
一、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新稅法的頒布實施將減免稅的權力收歸國務院,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同時,稅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該加強這方面優惠政策的研究,力爭經過收入調整使企業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稅,壯大企業實力
二、定價轉移法
轉移定價法是企業避稅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有關聯的企業雙方為了分攤利潤或轉移利潤而在產品交換和買賣過程中,不是按照市場公平價格,而是根據企業間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產品定價的方法。採用這種定價方法產品的轉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場公平價格,以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三、分攤費用法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攤入成本。費用分攤就是指企業在保證費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設法從賬目找到平衡,使費用攤入成本時盡可能地最大攤入,從而實現最大限度的避稅。
四、資產租賃法
租賃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在契約或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資產租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經濟行為。從承租人來說,租賃可以避免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的負擔和免遭設備陳舊過時的風險,由於租金從稅前利潤中扣減,可沖減利潤而達到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