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裡那些賣雜貨的微商
A. 有在微信,朋友圈里賣東西的嗎有陌生人買嗎都賺錢嗎
微信朋友圈一般都賣給熟人的…所以面子小的不賺錢…就和傳銷一樣…你認識人多…宣傳多才會賺錢…你可以弄小點試試…做好了肯定賺錢
B. 現在好多朋友做微商,在朋友圈賣東西,究竟是真的還是非法傳銷
如果主做零售,那麼完全可以放心,如果就是以招商為主那麼就需要提高警惕了,
C. 朋友圈裡很多人都在賣東西就是微商,為什麼我覺得這些東西根本不可能有人買也根本不可能賣的出去
熟人有時候沒辦法,其實都是熟人買,多半是為了交情,東西假的居多,買了就買了,就是為了給對方點錢,加深點交情而已
D. 感覺做了幾年的老微商在朋友圈賣東西也生意不好了
不管你是老微商還是新微商,都要不停的加人,還有就是你賣的產品好不好,價格合不合理,這些都是關鍵的,你能把你賣的產品自己用了都不錯,才能推薦身邊的朋友和陌生人
E. 看見朋友圈裡微信賣東西有多少人會買
我想應該沒多少人吧。
我自己是絕對不會買的,我身邊貌似也沒人會買。從這個角度來看,恐怕真的沒什麼會在微信里買東西。畢竟,現在網購這么發達,用起來特別方便,產品質量還有一定的保障,付款之後也不怕商家不發貨。誰會沒事在微信朋友圈買東西?說不好還容易被騙。
F. 微信朋友圈賣東西的 都是是在哪裡轉的
微商都有自己的團隊,有的是團隊里轉的,有的是自己賣出去的。現在國家支持微商,所以大家都在做微商。微商賣的東西不是假的,但也不排除有的不良商家在賣假貨,但大部分都是真貨。有很多人就是做微商發財了,如果都是假的也不可能有這么多人賺錢。大部分的人第一比生意都是賣給熟人的或者朋友,不要把微商的產品說的不好,有很多的東西都是很不錯的。
G. 朋友圈賣東西的都是微商求解
首先,對微商認識的幾點誤區。很多人認為微商是朋友圈賣貨,這個說法是片面的。微商等於微店,這也是片面的理解,微商等於微商城,這同樣是片面的理解,微商有微信小店、微購物、京東微店等等,很多意見領袖也都問過我到底什麼是微商,首先我把微商先分類:
第一類是B2C,像微信小店、微購物、京東微店,這是微信官方自己提供的工具。第二類是C2C,主要是個人開店,B2C是企業開店,像拍拍微店也在做自己的平台,主要是第三方,比如說口袋微店等,他們也拿到了第一輪融資。
微商的定義,微商是企業或者個人基於社會化媒體開店的新型電商,是一種社會化的電商,簡而言之是移動社交電商。為了便於我們的理解,我們可以把微商分為兩種,基於微信公眾號的微商成為B2C微商,把基於朋友圈開店的成為C2C微商。真正的微商,應該是移動社交電商,應該跟淘寶一樣,有淘寶集市也有天貓平台。
C2C剛出來的時候,業界質疑聲蠻大的,現在很多朋友圈開店的人,也是藉助了朋友圈紅利期,暴力刷屏,破壞了我們的用戶體驗。質量低劣,以假亂真,現在有很多人說微店是偽店,很多個人用戶不太注重自己長期的信用,把假貨拿來賣。缺失信,無維權機制,產品同質化嚴重,用戶沒有選擇權。
C2C除了對用戶來說是一種損傷,對品牌來說同樣是一種損傷。他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假貨沖擊,其實微商裡面大部分品牌都希望用戶買到最真的商品,但是現在假貨沖擊非常大,很多代理商,二代三代他們很多會有假貨。二是價格不穩定,現在整個渠道體系非常混亂,每個人可以自由定價,沒有一個標准化的總是管控價值體系。三是管理不系統,很多微商品牌他管理的就是十幾個代理商,下面的代理商都由代理商管控,他對終端的渠道和消費者是完全接觸不到的。四是售後服務不完善,化妝品通過朋友圈賣出去的東西,品牌跟終端消費者無法建立連接,售後服務是不完善的。
C2C也就是朋友圈賣貨,必然會遭遇洗牌。這種形態一定會存在的,現在人人可以快遞,人人可以賣房,我相信人人也可以電商,未來基於朋友圈信任的推薦是非常有價值的,我們覺得B2C微商才是真正的未來,C2C微商將成為個人分銷商。因為C2C沒有很好的貨源和質量保證,我們可以感受到,很多大的品牌比如說韓樹、植美村等等進入微商。那麼真正有品牌,有質量保證的商家,他們開始發展自己的個人分銷商。
H. 朋友圈賣東西中樣是真的嗎
微信朋友圈裡面賣東西的大多都是微商,這些里邊的東西五花八門,肯定是有部分是正經的,要為人民服務,做的東西也是好的,有些就是騙人的
I. 朋友圈賣東西的是微商還是傳銷
都有吧。
所謂微商,是指藉助微信、QQ以及第三方APP軟體等集移動與社交為一體的新型電商模式,其本質依然是商業模式的一種,只不過銷售和購買路徑因科技的發展出現了轉化。然而,隨著微商的出現,傳銷也搭上了科技的「順風車」,甚至愈演愈烈,以至於面對朋友圈鋪天蓋地的商品推銷和加盟邀請,很多人難以區分到底是微商還是微傳銷。
微傳銷是以智能手機為工具,以微信、QQ、微博及其他微軟體為平台,以電子商務、網上創投、微商、金融互助等旗號為內容,以微信支付、支付寶、銀行卡等為資金流轉工具的傳銷活動。就本質而言,「微傳銷」與傳統傳銷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只不過藉助新型社交工具的幫助;都是通過洗腦讓人相信一夜暴富,賣產品是假,騙錢才是真;都沒有實體項目支撐,也沒有明確投資標的和實體機構,只是依賴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
在表面特徵具有一定混淆和迷惑性的前提下,微商和微傳銷的區分可以從以下四方面對比分析:一是產品價格與價值的對比。觀察銷售商品是否屬合格商品,如果賣價和實際價值不等值,甚至根本沒有產品,完全是虛擬的,那更多的可能性就是傳銷。
J. 有個做微商的,就是在微信,陌陌朋友圈裡賣東西的,也就賣點衣服鞋子,說她每年流水上千萬,誰信
上千萬到沒有,但是一個月幾千塊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