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利用公司資源做微商
㈠ 智客問答丨員工做微商、開網店、開網約車公司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不能,這是員工的副業
㈡ 企業做微商能對員工帶來什麼好處
開拓企業宣傳渠道,能增加客源,提高員工業績,員工
工作積極性
提高。這都需要有一個好的方法才行,歡迎了解
㈢ 問一下企業一名職工普通黨員做微商違紀嗎
如果企業的一名普通員工的話,做微商並不違紀呀,只要不要在上班的時候做微商,在業余的時間自己做一些小的經營活動,應該並不算是違紀行為。
㈣ 微商怎麼賺錢
人脈,流量,這都是你要好好考慮的
1、既然是微商,首先就要擴大自己的好友列表。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東西又瀏覽量。注意,不要盲目相信加粉軟體,很多都是假粉,僵屍粉,我自己測過。
2、粉絲要找精準的,也就是極大可能對你產品感興趣的,粉媽媽是微商專門推廣的工具,可以試一下,不收費的。
3、如果實在覺得微商難下手,也可以做跨境電商,現在國內電商已經是紅海了。很難做。
㈤ 明道加入張庭公司後,和女員工「親密」動作太油膩,明星哪些行為很掉價
眾所周知昔日的女明星張庭早早加入了微商大軍,做起了微商頭子,明道近期加入了張庭的微商公司後,一段和女員工“親密”動作的視頻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很多網友表示簡直沒眼看,太油膩了。明星不同於普通人,一言一行都被公眾關注著,如果明星的行為不妥,很容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通過明道與女員工的油膩親密工作,我們還總結了明星那些很掉價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利用粉絲為其做宣傳利用粉絲為其做宣傳,是明星非常掉價的一種行為。粉絲之所以支持一個明星,看中的是他的人品、演技和形象。很多明星自己都是有公司和團隊的,不利用自己公司和團隊的資源去做宣傳,反而利用粉絲為其做宣傳,給人感覺為了紅簡直是無所不用其極。粉絲為了自己的愛豆買專輯、打榜或者支持電影、電視劇這都是很正常的,只要是粉絲單方面的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明星要求並利用粉絲去做宣傳,這就太掉價了。
關於明星哪些行為很掉價,如果大家有更多的意見,歡迎留言參與討論。
㈥ 請問 員工在我店裡賣自己東西對嗎 員工老公做微商賣佛珠,我發現我不在店裡,就私加客戶微信,賣產品
理論上來說,不對,因為他利用了你的資源,並且在上班的時間做自己的事!如果你不在店裡,你可以看你店的業績,不過我感覺還是不太好,
㈦ 公司有沒有權利禁止員工做微商
您好!公司沒有權利禁止員工做微商,但公司有權利禁止員工利用工作時間做微商。謝謝閱讀!
㈧ 員工做微商,該不該辭退
如果員工上班期間,沒有做影響工作的事,不用辭職,當然,如果員工上班時間也做微商,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可以辭退
㈨ 如何看待在職員工做微商的行為
兼職做微商的人,在公司都比較警惕,生怕被同事或領導發現了。因為他也知道,讓老闆知道他在兼職做微商,自己的下場一定不好。在我看來,這簡直就是小偷啊。
㈩ 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做微商老闆發現後辭退可以得到賠償嗎
是沒有賠償的,在員工和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員工自己創業或者和其他單位建立新的勞動關系,都是需要單位同意的,在單位未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被單位發現之後被要求整改,如果拒絕改正的話,單位是可以辭退員工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