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微商代理 » 微商电商平台监管

微商电商平台监管

发布时间: 2021-05-04 15:14:07

⑴ 社交电商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微商离社交电商有多远呢

——原标题: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分析:2万亿市场规模,健全法律法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社交电商对规范发展和依法监管要求更加迫切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新近发布的《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市场规模达20605.8亿元,同比增长63.2%;2019年社交电商消费者人数已达5.12亿人,成为电子商务创新的主要力量;从业人员规模预计将达4801万人,同比增长58.3%,已覆盖社交网络多个领域。

2014-2019年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从业人员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预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与传统电商以“货”为纽带、以网络平台为经营渠道不同,社交电商以“人”为纽带,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以人际关系网络为渠道进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务。

上述《报告》认为,社交电商自2013年出现以来,经过几年高速发展,现正进入从引流模式创新向系统化运营升级的新阶段。在此阶段,原有社交电商企业继续大力洗牌整合;

一些传统电商也迅速进入抢占市场,如淘宝打造“朋友圈网红”,京东成立社交电商业务部;一

批新锐力量更是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如“未来集市”新上线并获得360金融数亿元战略投资。可以想见,接下来社交电商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对规范发展和依法监管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中国社交电商发展问题凸显

近年来,社交电商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行业形象和市场生态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山寨产品泛滥、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突出

去年以来,多起社交电商平台假冒伪劣产品事件曝光,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之一是严打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少数社交电商平台治理不力,几成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2、涉嫌传销

社交电商主要是在熟人、朋友圈等人际交往网络中进行交易,形式上与传销有相似之处,一些发育不良的社交电商容易陷入传销歧途。2017年5月,杭州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社交电商“云集微店”存在《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对其作出罚没款958万元的处罚。今年3月,社交电商“花生日记”因涉嫌传销被处以罚没款7456万元。社交电商与传销有本质区别,防止社交电商沦为传销,需要经营者倍加警惕,更需要职能部门严格监管执法。

社交电商发展亟须健全法律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鉴于存在山寨产品泛滥、涉嫌传销等问题和乱象,社交电商发展亟须健全法律规范,以法律利剑遏制、严惩违法行为。社交电商属于电子商务范畴,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缺乏针对社交电商的集中性、专门性规定。2018年7月,商务部公布《社交电商经营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严禁传销、严禁非法集资、严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内容,明确了社交电商与传销、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界限。该《规范》目前已提交商务部审核,期待正式颁行之后,能推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为社交电商规范经营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社交电商作为融合性产品和服务,迎来了开放和发展的良好机遇,应抓紧制定出台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支持,打造有利于社交电商规范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更多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市场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⑵ 微商如何引流加粉 如何推广产品打开市场销路

微商市场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瓶颈期,一方面微商的迅猛发展显示出这个行业的巨大潜力,但另一方面,缺乏法律规制和行业规范使得微商乱象丛生,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层出不穷,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对该行业加以规范,以解决行业乱象。下面笔者根据自己的分析和思考提出了部分建议。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交易已经制定并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网络交易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比较滞后,需要进一步细化精确,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为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加强运营商的平台监管和自律。电商平台要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建立微商信用监管平台,将涉及微商的登记注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司法裁判、售后服务等信息公开,根据微商售后服务质量好坏、消费者购物评价与消费维权反馈等信息评定微商信用等级,并定期公布守信和失信微商名单,这样可以在买家决定下单前作为一个参考。

加强消费宣传教育,树立理性消费理念。加强消费宣传教育,消费者购物前最好多方了解微商的信用情况,并保存卖家的账号、聊天记录、图片和票据等有效证据,出现问题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不能忍气吞声,否则更易滋长不良商家的嚣张气焰。而对于特别便宜的商品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层层代理商在拿更高级别代理前,应该先做好功课,了解清楚产品的质量、销路,不能盲目跟风。

⑶ 2018年比较火的社交电商平台有哪些

直销专业网讯 现在社交电商很火,但很多人对社交电商并不了解。有相当一部分人,以为社交电商就是“社交+电子商务”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其实,一切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的涉商活动,都算是社交电商。

那么,社交电商有哪些模式和特点呢?

社交电商的六种形态

01、电商+社交

这种模式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原先做电商的平台,开一个社区,来加强用户之间的交流,增加用户粘性,促进用户购买,比如淘宝里面的微淘。

另一种就是卖家邀请社交领域的KOL来做自己的商品导购,从而提高商品转化率。以上两种模式均是从传统电商实现向社交电商的转型,更为简单,成本也相对低价。

02、社交+电商

这类模式通常是通过主题社区起家。当社区有了一定的用户群体,就在线上搭建一个在线付费类型的网站。垂直社区的运营模式也与此类似。通过社交圈子进行商品买卖。

03、导购型

这一模式分两种形态,其一是平台,其二是个体。

平台型,如蘑菇街,就是通过建立建立导购平台,请KOL导购,从而吸引用户,KOL导购更易建立用户的信任感,增强用户粘性。

而个体,就是利用社交平台,铺货赚钱,微商,淘宝客等就是典型的例子。

04、平台型微商

平台型微商的模式有多种,像是销售分佣和直销模式等,需要注意的是,此方式容易被传销利用。

而平台微商又可大致分为两大类:

1.中心化平台微商:

这种方式比较复杂,他涉及到平台和商家、商家和商家、商家和微商、微商和微商等多维度的利害关系,从成立至今,都没有特别成功的案例。

2.去中心化的平台微商

像小黑裙,就是平台上只有自家的东西,也只卖自家产品。这种方式更为简单。

05、拼团型平台

就是通过团购模式来进行商品的推广,典型的例子就是拼多多,通过强调实惠来吸引用户群体。

06、微商代理

简单来讲就是刷屏朋友圈的微商。这种模式的优势就是可以快速传播信息,用户粘性强。但由于它缺乏监管,可能对用户和低层代理造成伤害,需谨慎对待。

那么,社交电商未来的发展到底会如何呢?

1、传统电商难以存活

毫无疑问,传统电商应缺乏监管、狂刷频和假冒伪劣等问题,将难以长久存活下去。

传统微商代理模式,存在缺乏监管、假冒伪劣、暴力刷屏等问题,慢慢透支着客户的信任,以后的路会越来越窄。只有小部分重视口碑、质量和服务的团队,会继续存活下去。

2、“社交+电商”模式将往综合体发展

这个模式将逐渐往综合体方面发展。但需要权衡两者的比重,两者平衡,才能有好的发展可能。

3、网红、KOL等垂直领域的个人导购将持续火热

这是由互联网平台带来的效益影响。拿网红举例子,他们的影响力也是很强的。未来的市场也会继续火爆。

4、中心化的平台微商可能变成纯电商

因其模式的复杂性,极可能变成小众的纯电商。因为多级分销风险大的特点,平台可能说变就变,原先很火的一些商家可能在某一时期就走向衰亡。

⑷ 我是微商,要办里营业执照,需要电商平台这个程序,该怎么做

自己卖东西,选择“商家自营”类目就ok了,直接到你当地的工商所申请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小白请注意:自营卖货不应该选择“电商平台”类目,只有像京东那样多商户类型的平台才需要选择“电商平台”这个类目。
另外,给一些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小白们科普一下,从2014年起,办理营业执照不再需要专门的经营场所,对于没有经营场所的个体来说,可以用自己的住处去申请营业执照。

⑸ 微商产品为什么不能在电商平台上做

如果产品在电商本身有官方渠道
就不许卖

如果没有,就ok

⑹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审议委员微商应纳入监管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的横空出世,一些通过微信平台从事商务活动的群体,逐渐发展成为新的行业——微商。而此次公布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并未将微商纳入到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畴。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做出了微商应该纳入法律监管范围”的建议。

△资料图/视觉中国

委员:微商也应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对微商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将微商与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一样,也纳入到法律监管的范围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周天鸿:

本法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自建网站经营的和平台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就没有包括我们通常意义上面的微商,而且从本文很多条款来看也是不适合微商的。

微商应该纳入电子商务法,否则电子商务法实际上只是个电子商务平台条例。2016年微商从业者已经达到3000万,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今年会达到8000多亿。所以建议还是要考虑电商法能够包含有促进、规划微商的法律条款。一句话,就是微商应该纳入《电子商务法》。

微商拉入监管很好,就可以防止欺骗行为蔓延。

⑺ 微商被纳入电子商务法了吗

纳入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将微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想做微商、代购,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还要纳税。

根据《电商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就包括微商和代购。

根据第十一条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如果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也就是说,微商、代购也要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并纳税。

(7)微商电商平台监管扩展阅读

根据《电商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电商法》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热点内容
微信三天可见我还能看到对方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5:04 浏览:114
微商神器x3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4:12 浏览:667
微信朋友圈怎么才能不压缩视频 发布:2021-08-17 15:53:58 浏览:746
af男装微商 发布:2021-08-17 15:53:01 浏览:455
微信发朋友圈文字只显示一行 发布:2021-08-17 15:53:01 浏览:775
微信怎么看对方设置不看自己朋友圈 发布:2021-08-17 15:53:00 浏览:564
微商的万斯是正品吗 发布:2021-08-17 15:51:29 浏览:246
通过微信朋友圈加好友吗 发布:2021-08-17 15:50:38 浏览:802
微信发了朋友圈之后怎么修改 发布:2021-08-17 15:46:26 浏览:633
微商猜拳送手机诈骗怎么办 发布:2021-08-17 15:46:25 浏览:765